摸清家底、试点扩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农业农村部近日发布,我国从2017年全面部署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来进展顺利。今年将深入推进,继续扩大试点范围。

为了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首先要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并赋予这些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目前,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县(市、区)已经有1000多个,超过全国县级单位总数的三分之一。

摸清家底、试点扩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今年,改革试点将进一步扩面,新增10个左右省份,30个左右地市和200个左右县(市、区)整建制开展试点。

摸清家底、试点扩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 赵鲲:再加上一些地方自行开展的试点,争取2019年试点县(市、区)能够达到全国县数的80%左右,这样的话(改革覆盖)面基本上就铺开了。

赵鲲介绍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到2021年底,我国将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目前,各地改革进展不平衡,个别地方改革程序不规范,这些问题都需要尽快理顺和解决。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 赵鲲:突出的两点就是一个是股权的设置,有的地方就是行政干预,本来应该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协商的事情,有的地方(以)政府发文的形式,去强行地作出规定。再有一个就是农村妇女出嫁女这些少数人的权益(保护)问题。

农村集体资产年底将摸清家底

为了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我国从2017年起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今年年底将基本完成。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清产核资进展顺利。

摸清家底、试点扩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我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量规模庞大,根据最新调查数据显示,全国农村集体账面资产总额3.44万亿元,集体所有的土地资源66.9亿亩。

大量的集体资产,如果不盘活整合,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不能用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如果不尽早折股量化、确权到户,就存在流失或者被贪占的危险。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 赵鲲

: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人口在城乡之间大量流动,好多人进城了,然后好多城市里的工商资本还想到农村去开发这些资源。这样的话把农村这些集体资产(家底)清查清楚,更显得尤为必要。

摸清家底、试点扩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赵鲲介绍说,目前,在全国58.6万个行政村中,已有47.8万个完成清产核资报表填报,占81.6%。其中,宁夏、安徽和浙江3个省区已经完成整省数据的上报。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 赵鲲

:从他们上报的情况看,在这种清产核资的基础之上,进行了股份的量化,老百姓也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权益,确实达到了我们摸清集体的家底,维护农民的权益,然后提升我们集体经济的活力这样的目标。

赵鲲表示,今年是清产核资的收官之年,将根据各地进展情况,规范清产核资数据报送流程和验收标准,并组织各地开展交叉检查,指导各地按期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四分之一村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

赵鲲表示,今后,在清产核资基础上,将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让农民享有更多财产权利。

摸清家底、试点扩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收入达到4627亿元,年经营收益超过5万元的村接近30%。其中,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有15万个,超过全国总数的四分之一,确认成员有3亿多人,年人均分红315元。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 赵鲲:中央讲的那几项权能里面,比如说有偿退出、抵押担保还有继承,像这些试的不是太多,我们想下一步试点中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在这些方面进行深入探索。

赵鲲介绍说,为了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今年将为已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的集体经济组织颁发登记证书,力争年底前覆盖70%以上。

树立一批典型、积极稳妥推进

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前还有两项硬任务:2019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21年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为了确保任务如期完成,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出《关于开展学习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活动的通知》,号召各地向北京市海淀区等20个首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学习。

从2015年开始,农业农村部先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三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共确定了3个省、50个地市、279个县为中央试点单位。这20个典型单位,就是在各省推荐的基础上,从前三批中央确定的试点单位中择优选出来的。

农业农村部通知要求,刚启动改革的地区,主动到先行试点地区考察取经,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对改革中遇到的难题,要勇于探索有效解决路径;先行试点地区要主动向其他地区传经送宝,及时开展试点工作“回头看”,确保试点成果经得起检验。

据了解,典型单位经验材料将陆续在《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刊登并下发各地。

附件:

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单位名单

1.北京市海淀区

2.天津市滨海新区

3.河北省馆陶县

4.山西省襄垣县

5.黑龙江省方正县

6.上海市闵行区

7.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8.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

9.安徽省天长市

10.福建省晋江市

11.山东省沂水县

12.河南省济源市

13.湖北省武穴市

14.湖南省常宁市

15.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16.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

17.云南省宜良县

18.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

19.甘肃省高台县

20.宁波市江北区

来源丨微观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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