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继承人没有村子里的户口,还能继承房子和宅基地吗?

郭卓鑫


房子你可以拿走,或继续住,只要宅基地不被收回,宅基地属于各村集体所有,不属于任何人,你户口不是当地农村的户口,既无法享受当地农村这个村的集体所有财产,所以有可能出现,你的父母去世后,宅基地被集体再次利用,如果是遇到房屋的拆迁问题,可以有补助,如果宅基地不被当地村委会以集体所用,那么你也可以继续做,但你没有所有权,如果你在当地有很强的关系,当地村民又不举报,比如当地农村党员,没有人反对!可以!

现在的问题呢,就是八零后有一批农村大学生考学,当时大学生考学相当于农村转城市,转出了农村户口,改成了农转非,那时候还包分配,但是制度的转型有点慢,因为在2000年以后就不包分配,可是之前的那些大学生户口调出去的,就一直没有落回农村,现在要落回农村,非常难,必须得是市省级审批,由村委会,党委会,村民集体代表证明,签字去县级申请在申报!基本上说很难!2005年后大学生毕业就会提醒大学生是否留农村户口还是转出?而之前都是一次性转出,那时大学生也不懂,所以呢,这一批人其实挺冤枉的!在农村无根的,城市还边缘的,这也是没办法😞不仅是宅基地的问题,土地确权的问题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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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洪鹤


房子的继承人没有农村里面的户口,还能够继承房子和宅基地吗?

在农村里面有这么一种情况,就是把这个户口搬迁出去之后,然后父母依然留在农村里面,那么针对于父母过世之后,农村里面还有房子和宅基地,这种情况能不能够回去继承这些宅基地和房子呢?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的是,宅基地和房子还不是同样属于个人的财产。所以两者是不能够相提并论的。


先来搞清楚遗产的问题

作为遗产的东西,即使你没有农村户口,在农村里面依然可以继承的。

不管你是户口搬迁到哪里去,真对于父母留下属于个人财产的问题,都是能够继承并且拥有其使用权利。

那么在父母去世之后,剩下属于个人财产的基本就属于农村里面的房子,或者在农村里面,那些土地上面种植的经济作物,这些都属于遗产。

那么对于遗产的问题,是能够属于私人财产作为遗产来继承的,即使你远走它乡或者去到天涯海角,那么使用的权利依然在你的手中。别人没有权利对你这个父亲留下来的房屋进行处理和使用


也要搞清楚宅基地的问题

宅基地它的使用权利只针对于农村里面的村民,或者说集体成员。

能够使用农村里面的宅基地的人,一般都是户口在农村里面的。这种情况下,我们才能够在农村里面申请宅基地盖房子。

那么如果是单独的宅基地,你将不能够继续使用它。

如果宅基地上面有房屋,针对于这个问题,宅基地的使用权利暂时没有归宿,但是附着在上面的房子是你在使用的。


对于房子的使用有多长时间?

有的人会疑问,我对于房子的时候用了多长的时间,真对于宅基地有没有影响?

那么这个就取决于你的房子使用时间有多长。防止在长时间内不会倒塌,那么你利用房子的时间也有多长?

但是房子一旦倒塌了,这个宅基地将不再是你使用的范围之内。

所以我们建议如果房子还很好,或者房子已经有点破败的形象的时候,我们就应该加以修缮和维修加固。


尽可能的让房子流程的时间更长一点,或者以后会出现不同的政策对待这个问题。


农人莫小道


房子的继承人没有村子里的户口,还能继承房子和宅基地吗?

户口迁出村上以后,合法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老家的房子,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在继承了房子以后,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是继承。



现在,许多农村人由于各种原因,将户口迁往别处,在户口迁出后,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家里的老房子和宅基地到底能不能继承,能不能继续使用的问题。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房子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在农村,不管我们的户口迁往何处,我们合法建造的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可以依法继承。



宅基地是村集体提供给本村村民用于建设住房的用地,只有本村村民才能使用,宅基地农户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属于村集体。这个规定就决定了农户只能无偿永久的使用宅基地,不能作为私人财产随意处置,当然,也就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了。宅基地不能继承不分户口迁没迁出,户口没迁出的需要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变更登记,户口迁出的,按照地随房走原则,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在房屋倒塌或者已经失去居住功能后,村集体就有权收回你的宅基地。



新农人散耕


首先宅基地归属集体所有,单个村民只拥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是无偿分配给集体组织内部符合规定条件的成员,用于住宅自用的建设用地。严格意义上来说,宅基地的使用权无法继承。

其次,宅基地上的房屋及一切附属物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可以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其财产的所有权。我国的土地和房屋是分别管理的。但是由于宅基地实行的是地随房走原则,所以,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不管是否是农村户口,都拥有合法的房屋继承权。

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如果继承人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而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通过申请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这是一种优先权,但同样需要重新申请,才能获得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不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不愿意卖出的话,则该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重新翻建改建扩建,等到它自然倒塌不可居住的时候,宅基地有村集体收回。

如果继承人不是本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户口已经迁出的情况下,同样按照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比处理,也就是说可以卖给村集体内部享有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成员,获得补偿,或者等到该房屋自然倒塌以后,被村集体组织收回,无法重新申请。

所以说,尽管房子的继承人不是农村户口,但他同样拥有房子的继承权,可以自己居住但是不能改扩建和推倒重建。等到房屋自然倒塌不可居住的时候,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可以将房屋卖给村集体内部成员,且该成员必须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否则买卖合同无效。


茶人老七


宅基地使用权是以户为单位,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原则,一户居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所以对于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作为个人的遗产继承,一直存在争议。

不过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从该规定来看,宅基地使用权是允许继承!因继承原因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不受一户一宅限制。

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六条,“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从这规定来看,即便继承人是城镇居民或者非本村集体成员的情况下,宅基地的使用权似乎是可以继承。

虽然对于宅基地的问题存在争议。但是,有一点基本是确定的,那就是房产是可以继承!

即便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继承了房产,也享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这种情况继承所得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叶律师


房屋一直是国民关注的焦点,每个从农村出来的朋友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故乡情结,加上随着房价一路飙升,在城市里面买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非常不容易,就会想到回农村老家。



毕竟自己家里面还有一亩三分地,再怎么样着也不会没有地方住。




但问题来了,自己没有农村户口怎么办,当时为了能在城市工作,户口早已经是城镇户口了,房屋继承人的孩子已经不是农村户口了,那么家里面的房屋和宅基地不是不是就不能用了?

其实不论管有没有农村户口,都不可能继承宅基地,因为宅基地不属于任何私人的财产。而房子,无论在村里有无户口,都可以继承和,只要不重新翻盖就行。



只要房子使用不倒,你就可以放心大胆的一直住着,直到永远。



因为“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完全可以继承房屋,继续占用宅基地。


之后还可以办理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的过户手续,也就是可以把这两个的产权都登记到继承人的名下。


不过要提醒大家的是,后人没有农村户口,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虽然宅基地上面建的房子可以继承,但是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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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农舍


房子的继承人没有村里的户口,还能够继承房子和宅基地吗?

首先说明,不论你有没有户口,都不可能继承宅基地,因为宅基地不属于任何私人财产。至于说房子,无论在村里有无户口,都可以继承,只要不扒了重新翻盖就行。只要房子不倒,你就可以放心大胆的一直住着,直到永远。

在农村,像一些没有儿子只有闺女的家庭,闺女长大结婚后,户口一般都不在娘家,都随着迁入了婆家。像这种情况,虽然闺女的户口不在娘家村了,可父母的房子当然还是属于闺女的,闺女照样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子。就算闺女不回村里住了,也可以转卖给本村的村民,我们村就有这样的情况。由于现在村里,很多有儿子的家庭,到城里买不起楼房,盖民房又没有宅基地,只能买一些二手房。



我们村有一户村民,很多年前去闯东北,几十年没有回老家了,户口也早就不在村里了。有个邻居住在他们房子里,帮他搭理房子。前几年,这人从东北回来了,虽然几十年过去了,村里也没了这人的户口,可房子依然是人家自己的。回到村里以后,他把房子重新修缮了,然后又住了进去。所以说不管有没有村里的户口,只要你是房子的主人,你就有继承房子的权利。不过只能继承土地之上的房子,不包括房子下面的土地。土地是集体和国家的,谁都无权继承。



如果房子的继承人,不想继续住在村里。打算将房子卖掉,那么提醒大家,房子只能卖给本村村民。如果一定要卖给外村村民,那么即使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也无效,那样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而且也过不了户。如果卖给本村村民,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是买卖合约一定要记录详细周全,以免留下麻烦。


小十六123


房子的继承人没有村里户口,还能继承房子和宅基地吗?

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很多农村人关心的问题。要想把这个事情讲明白,首先得宅基地讲起。

农村建房使用的宅基地,一般是由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本村农民提出申请,由土地主管部门批准在本村集体建设用地中无偿划拔的土地。该土地农民只能建房造屋用于生活居住,农民私自不能转让,买卖。这块土地的所有权永远属集体,农民只有使用权。

农民在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子属于私人财产,依照物权法,私有财产,拥有人可以转让,馈赠和买卖。

换句话说,农民的房子是私人的,宅基地是集体的,房子和土地的权属使分离的。

农村宅基地的特殊性决定着只有符合条件的本村农民可以买卖本村的房子,并通过集体同意才能拥有宅基地的永久使用权。

但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农村老人的子女通过努力进入城市,成了城市户口,或者由于婚姻工作成了外村户口,依据继承法,他们对老人的房子拥有继承权,怎么办呢?

依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房子的宅基地,但没有永久使用权。只要房子存在,他们可以居住使用,一旦房子破坏倒塌,使用权即行终止,村里有权收回宅基地。在继承人使用期间,只能对房子维修,不能重新翻盖。

这种情况决定着,外村人一旦合法继承了本村人的房子,除了自己住,最好的办法是转让给本村符合条件的农民,或者出租也行。没有权力卖给城里人或者本村以外的任何人。


闲聊农家


“房子的继承人没有村子里的户口”也就是说继承人不算是村里的村民,不管是非农户还是别的村的农户,都是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的(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宅基地属于村集体为保障村民生活需要将集体土地划分并将部分土地使用权交予村民使用)。

那么房子能不能继承呢?房子属于村民出资建造的所以宅基地上的房子应属于村民的个人财产,并且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才可以作为遗产,所以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可能这样大家会有一个疑问就是地不是我的,但是地上的房子是我的那要把我的房子移走吗?我国土地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因为房子是你的所以你可以暂时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直到房子自然消失(自然损坏),像是这样继承的房子是不能像正常村民一样将房子推倒重建的,等到房子自然消失,宅基地就又村集体收回,但是可以进行加固延长使用时间。


东友律师事务所


关于农村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农村宅基地土地所有权是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村民个人,村民在使用宅基地上所盖的房屋所有权归村民所有,财产所有权继承没有任何法律问题。

所以在这种特别的法律关系下,导致土地的使用权和财产的所有权不可分割性。

目前我国认同以地随房走的处理方式,如果继承人不是村民,可以继承地上的房屋,但是房屋一旦灭失,该宅基地使用权也不复存在了,也就不能再使用该土地了。

那么,宅基地上的房屋遭到非法强拆或破坏后,还能否要求再建了?

值得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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