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日)
阜陽交警再查
違規上路的四輪電動車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罰款1000元
上路行駛未取得機動車號牌的,罰款200元
共計罰款1200元
早上8點開始查
白金漢宮路口
白金漢宮路口
華聯大廈路口
文峰中心校附近
交警也表示
電動四輪車治理存在很大的難度
目前仍以說服教育、警示宣傳為主
讓違規者寫下保證書↓↓
阜陽交警確認:
電動四輪汽車屬於機動車
人要有駕駛證,車輛需要有機動車號牌。
無牌無證上路被查,將依法處罰。
具體處罰標準:
電動四輪車交通違法行為,按照小型自動檔汽車標準予以處罰。
1、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的,罰款1000元,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拘留;準駕不符的,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
2、上道路行駛未取得機動車號牌的,罰款200元,記12分。
車輛駕駛人同時有其他違法行為的,一併處罰。交警執法過程中,遇阻礙執法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移交治安部門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你有駕證的,有駕駛證的開此類無牌車輛,駕駛證就面臨記12分降級的問題。如果是A、B證,記12分就降級了。
希望多部門協同
從生產、銷售環節開始著手
從源頭治理著手
整治虛假廣告宣傳
以防再誤導市民購買。
綜合 阜陽916
目前100000+人已關注加入我們
▼
閱讀更多 阜陽城市週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