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需!宿遷市公安局蘇宿工業園區分局正在招人!


轉需!宿遷市公安局蘇宿工業園區分局正在招人!

為加強公安隊伍建設,根據工作需要,宿遷市公安局蘇宿工業園區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5名,特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條件

1、具有宿遷市戶籍,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服從命令,吃苦耐勞,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組織紀律性,能夠保守國家秘密和警務工作秘密;

3、自願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無傳染性疾病,體能、心理素質較好;

5、大專及以上學歷;

6、35週歲以下(1983年4月4日及以後出生);

7、退伍軍人、中共黨員、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優秀治安志願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二、招錄程序

(一)現場報名

2019年4月4日至11日,早上9:00-11:30、下午3:00-5:00,請報名者攜帶身份證、畢業證、退伍證等原件及複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張(背面署名)到宿遷市公安局蘇宿工業園區分局派出所現場報名。聯繫人:胡警官,聯繫電話:0527—84352812、15189057766

(二)筆試

筆試採取閉卷方式,內容為應知應會基礎知識。

(三)面試

筆試結束後,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察思維能力、處理事情能力和口語表達能力。

(四)體檢

按照筆試成績佔50%,面試成績佔50%折算累加確定總成績,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以崗位招錄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五)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參加政審。以下情形之一的為政審不合格: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強制隔離戒毒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公職的情形。

(六)錄用

政審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公示7天。公示期滿後,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宿遷市公安局蘇宿工業園區分局與被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解除,憑原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辦理錄用手續,未能解除或隱瞞實情的,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不適應崗位工作需要的,解除勞動關係。

三、管理及待遇

錄用人員由宿遷市公安局蘇宿工業園區分局負責日常管理、使用,薪酬待遇按照《蘇州宿遷工業園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執行。

四、紀律與監督

為確保招錄工作公正有序,保證錄用人員素質能力,本次招錄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招錄過程中,凡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取消報考資格。

監督電話:0527—82868594(蘇州宿遷工業園區紀工委)。

宿遷市公安局蘇宿工業園區分局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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