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企业提议将跳槽员工纳入信用系统,归为失信人员,对此你怎么看?

大森131474534332


九字:概念普及 企业影响 个人的影响。

个人点评:跳槽真的是一件很普通的事,当工作不适合或是有更高的起点,选择跳槽是最好不过了。对于把跳槽人员纳入信用系统,归为失信人员,只能说这个企业太过于自私与冷血了。

很多人对于信用系统,失信人员,没有太多的概念,现在们先来普及一下什么叫信用系统。


概念普及:信用系统与失信人员

信用系统的概念:信用系统就是由一个专门的机构给每个人建立一个“信用档案”(即个人信用报告),再提供给各种地方,如银行、数据主体本人、金融监管机构、司法部门以及其他政府机构使用。生活之中信用系统用到最广的地方就是办理信用卡以及贷款,银行会根据个人的信用系统来判断其本人,再来决定是否审核通过。

失信人员的概念:当纳入失信人员后,就会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以及限制高消费等,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限制和惩戒的作用。


企业的影响: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可以根据其信用来判断。

对于这个企业来说,这种做法也是说不清的感觉。因为跳槽是件很正常的事,没有必要太当作一回事。如果实施了这个方案后,其企业也是可以适当的参考其信用系统来判断其跳槽率有多高,在其企业是否会长久。如果跳槽率非常高的话,那对于培养起来是得不偿失的,培养一个人才是需要很大的精力与时间的。但要是用此行为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性,可想而知,其企业的眼光短浅。


个人的影响:慎重考虑,不会轻易的跳槽。

如果方案实施的话,那更多人就会慎重考虑是否会动不动跳槽什么的,跳槽多了,也就纳入了失信人员名单。对于以后要和银行打交道的时候,就会知道其中的弊端了。可以这么说,纳入失信人员名单这个方案,对于个人是有很大的不利影响。


但,跳槽这种这么平常的事有必要如此复杂化吗?想想也是企业的对于人员流失率的一种变相措施,可见其企业的自私冷漠,个人的影响是非常大,而且还是弊大于利的那种。


九字职场


我现在的企业也是一样,从去年9月份开始打电话给我,让我回来做,我也想的以前毕竟在这个公司做过一段时间,老板这么看重自己,就回来了。说是各方面都改善了,回来一看,原来白班和晚班两个班生产,现在缩减成了一个班,一年可以节省300万。公司4块钱一餐的伙食标准,下午4:30吃饭,每天晚上加班最少22:00,然后要加到凌晨十二点才有夜宵吃,请假超过3天社保要个人全部负责,全年基本无休,让别人怎么活?作为管理,我也认为老板太黑了,根本不把工人当人看待,再跳槽了的话说破嘴都不会回来了。


河流江山


真正好的企业,没有员工会随意的离职,在浙江打工的基本都没有五险一金这种福利,一般在企业做到老了到了退休的年龄的时候根本就没有退休工资可以拿。试问浙江企业员工的生存之路在哪里?在浙江打工的就只有哪里工资高就往那里走,如果你不走你就要挨饿,而且到了50岁就没有公司会用你。我在温州上班一月才休息一天而且没有工资,老板高兴给你放一天不高兴一天也没有,中午吃饭要扣钱,工资压一个月发一月,有时候3个月不发工资那么这样的企业应不应该划入黑名单对它的处罚又是什么?可以想想底层的员工在企业是种什么待遇。那么当员工有好的条件的时候就一定会跳槽。 有企业提议这种征信系统那么你们就是变相的堵死员工的生存之路。


一路有你痴心不改


如果你的企业经常有员工跳槽了,那么首先你要自我查找原因,为什么经常有员工跳槽,公司肯定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福利,薪资待遇,发展机遇等等,如果都不错的话,我想一般员工是不会轻易跳槽的。至于说把不守信的员工放到一个平台拉黑名单,我认为这会让有些企业专空子,当然有的员工确实要拉黑名单,比如我公司碰到过一个员工,应聘入职后,让他签劳务合同,他一直以各种理由拖着,当时人事部经理看他工作也很认真的,前半个月试用表现能力也还可以,所以就疏忽了,试用期过了都还没签,结果再过一个月这员工就直接向公司提赔偿要求了,而且威胁劳动部门投诉非法劳动,最后公司以多付2个月工资收场,那么像这种员工是真的要拉信用黑名单。


本质不变3


不认同这种行为,我认识一个男孩儿,三十四五岁,大学毕业后在私营企业任职,经过巨大的努力得到各级领导认可,都认为是棵好苗子,每次会上都夸积极努力,但工资不涨,原地踏步,別外一工公司发现情况后被高出两千元的资挖走,小伙一直在努力,以优秀的恣态在公司发展,但这家公司也犯了同样错误总是不提长工资的事,小伙子果断跳槽,到另一公司后又多出两千,经两次跳槽工资长四千,每月7000元工资工作着,老板问,:还有跳槽想法吗?他回答:一旦有高出二千元工资的企业招收我还是要跳槽的,因为每个家庭需要改变现状,年轻人不可能满足现状,出来拼命工作的目的是改变自己,改变家庭,老板感觉他说很诚恳于是在原基础上长一千元,并承诺随工作效益随时增长工资。这就说明了跳槽的必要性,一些私企在板只讲企业效率而忽视工人工作效益,工资迟迟不长,你不跳槽等它自动长工资希望不大。


蹬峰看朝阳


跳槽是每个员工的权利,但是合同期内跳槽且不履行交接就直接我行我素走人的确实是失信,现在公司里合同不到期想走就走的人真不少,之前我公司这边一个人就是,早晨到点没来上班,同事都担心了打电话十几次都没有接,发微信不回,有个同事是他大学校友,甚至辗转联系到他大学时期辅导员,托人家各种发群消息找到他老家电话,到了中午整个办公室都弥漫着忧虑气氛,大家商量着都准备报警了,他一个电话过来说辞职,气的办公室里一片骂声害大家白担心一个上午,身为他校友的那位同事直接在校友群开骂,引得群里校友集体吐槽,这种人要是被列为失信也不为过


花掌门么么哒


先弄清员工跳槽的原因后再论企业吧。首先,企业如果在工作薪酬待遇上待人公正,对员工有吸引力,员工一般不会主动跳槽的。当然员工跳槽也与他自己的心里平衡有关!就拿我自己为例,当年在某地设计院工作,看建设局工作挺轻松的,于是就去了建设局。在建设局工作期间看设计院长工作挺吸引我,又努力回去当了设计院长。后来改革把设计院由事业单位编变成企业编制了。我又换了一个城市想进建设局公务员队伍!然后又辞职去了外省沿海城市民营企业设计院工作,然后又进入了外企工作几年。后来又辞职进入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期间又跳槽到了另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后来又被原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板要了回来!回来工作一年多又回到哈尔滨市的一家设计院工作三年,后又转到北京的公司工作一年,由于前几年设计行业不太好干,原来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板又把我要了回来,回到沿海城市又工作三年多了。今年公司效益不好,我准备辞职去杭州打工,被老板留下了。老板说我已经60岁的人了,别再折腾了!我说:没有退休就得工作,退休了身体好,照样干!最近单位裁员,几个跟要我好的高管被陆续裁掉了,我这个心里难受呀!他们那么年轻,那么有朝气,整天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不辞辛苦地开车跑外办事。回来就聚在一起或同老板大谈战略,被老板称作有战略头脑的人,怎么就被老板辞了呢?天道酬勤,还是稳稳当当的像我一样老实干活吧,把自己的工作干好总没错!原来公司一个女副总笑话我在本公司三进三出,被老板把她赶跑了。老板说她,你走了想回来我还不要呢!如果按照题目所说的,那我早就该进入黑名单了!本人就一个优点,接触过我的人或者是工作单位,都比较认可我的工作。所以来去自由!


阿伟38095546


可以啊。

不过既然员工要纳入征信。那么企业也应该纳入征信考核。

比如,第一条,加班不给加班工资,就应该算是失信。

第二条:同工不同酬,就应该算是失信!

第三条:工资延迟发放的,也应该算是失信。

第四条:安全生产没有抓好的,也应该纳入失信!

第五条:员工福利没有保障好的,也应该纳入失信!

第六条:无故开除员工的,也应该算是失信。

第七条:无视员工休息需要,经常要求员工加班的,也应该算是失信。

第八条:无故降低计件工资的,也应该算是失信!

暂时这些,有的继续补充。

应该把企业的名单也拉出来,让大家看看!不能光对员工各种苛刻要求,企业各种无赖手段,也应该纳入考核。

哈哈,有的人说这下完了,中国没有什么企业不失信了。

怕什么,失信的可以整改啊,整改不了的可以关闭换人,让有良心的来重新开啊。一切以尊重劳动生产者为基础!

人人都乱占劳动者的便宜,就好像不遵守交通规则,每个人都超速超车乱占车道乱停乱放!那要这交通法规有何用?要这劳动法规有何用?专门保护老板?坑害普通劳动者?

我就不信中国人难道个个都是黑心鬼?现在是有良心的企业家竞争不过那种逼得员工连续跳楼的黑心公司。把吸血鬼黑心蛆都用法律的笼子关起来,让中国的良心企业家站起来。

失信企业是领导给员工小鞋穿,一个开数控车床的高级技工调你去洗厕所,工资降几级!

所以还讲中国制造?呵呵,不尊重技术,不尊重劳动者,只敬畏权势,还想转型升级?还想崛起?

不!中国制造只会永无出头之日!只会瞬间坍塌。被钉死在耻辱柱上,变成一个历史笑话,遗臭万年!


繁花若雪202


这个提议很好,随意离职的员工必须要纳入信用系统,作为不诚信的典型,有必要接受行为限制,同时也避免给企业和社会造成损失。

作为一种提议,不应该只从企业一方考虑,既要有规范的法规约束员工,同时也要有规范的法规约束企业,作为两个相同民事主体,在制定法律法规的时候要给予相同的约束,

同时建议,一,取消企业的执法权,没有权利开除或处罚员工,要开除或处罚员工,只能由企业上诉至法院判决后才能开除或处罚,二,开除员工必须要给一年留用期,这一年之内,员工工资不能低于上年度工资,三,员工工资每年比上年增长不低于百分之十,四,私自处罚员工的企业,如果发现,给予受处罚员工10倍以上损失的赔偿,起诉法院的,给予受处罚员工100倍以上的赔偿,违法企业法人及股东要共同承担赔偿受害人的无限民事责任,

如果不敢做到这些,一味的要求员工,就是纯粹的流氓无赖


平安是福1248208


企业提议将频繁跳槽员工纳入信用系统,视为失信人员,目的是维护企业权利,没毛病。没有任何理由让企业主动维护员工权利。

那么,员工权利应该谁来维护?当然是员工自己的组织,工会。企业有权提议维护自己的权利,即使是建立在损害员工权益的基础之上,那么代表员工权益的工会当然也有权提议维护员工的权利,即使有损企业的权利。

在一个现代社会里,每个人、组织都堂堂正正现在己方立场维护自己权利个利益,但公共政策不偏向任何一方,而是给予各方主张充分博弈的时间和机会,把各方主张公诸大众,充分讨论,求同存异,力求共识,这样经过充分博弈和征求民意后形成的共识,才是一个理性的公共政策的基础。

这样,也就不用担心也无须对企业方的诉求主张大惊小怪,莫名惊诧,关键是看看员工方能不能,有没有同等的权利提出自己的诉求和主张。问题不在于企业方的诉求和主张有没有公正,是否合理,而在于员工方能不能同样地发出诉求主张,兼听则明。

所以,单把企业一方的诉求主张拎出来讨论,意义不大,未经充分博弈的任何单方面意见都是非理性的,甚至是狗屎,是垃圾,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损人利已是常态,公共政策绝不能偏向任一方,而应该致力于保障任一方,特别是相对弱势一方也有同等的诉求表达主张的权利。

如果员工一方的诉求主张不能像企业一方的诉求主张一样表达和传播,那么,无论企业一方的诉求表达是什么,都是屁话,是狗屎,必然夹带私货,必然损人利已。

道理很简单,雇佣合同双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企业有雇佣自由,员工有离职自由,只要双方的权利个自由有严格按照合同条款,那就是各自方合法权利。如果频繁离职跳槽是失信,那么随意解雇员工也应该是失信。

如果我是员工代表,我就会主张《公平就业法案》,企业随意解雇员工须承担巨额赔偿。好吧,美国企业就是这样的,所以美国中小企业大多不敢自信裁减员工,而会委托专业的裁员公司来处理,稍有不慎,惩罚性赔款足以令企业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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