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水礦控股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祺受賄案一審開庭

新華社貴陽4月5日電(記者汪軍、蔣成)記者從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貴州水礦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祺受賄一案近日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2009年至2013年期間,被告人王祺利用其擔任畢節地區行署副專員,畢節地區煤礦兼併重組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畢節市委常委、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335.9275萬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王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發表了意見。王祺作了最後陳述,並對自己的犯罪行為進行了深刻反思,當庭認罪悔罪。庭審結束後法庭決定休庭,擇期宣判。

2018年4月,王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年10月,依據有關規定,決定給予王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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