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監理的發展前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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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遇!工程質量保險或將代替工程監理

工程監理制度,是我國建築業接軌西方諮詢工程師制度建立的工程管理強制制度:《建築法》明確規定我國推行建築工程監理制度,原建設部也相應制定了《建設工程監理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對強制監理的範圍進行界定。

這一制度以保障工程質量安全為核心,要求建設單位聘任監理單位作為獨立公正的第三方對工程質量安全進行監管工作。自1988年建設部頒佈《關於開展建設監理試點工作的若干意見》起,我國施行工程監理制度已有30年之久。

發展至今,工程監理制度已暴露出相當多問題:1)監理單位受聘於建設單位,很難作為第三方執業,監理的獨立性、公正性、科學性無法保證;2)建設單位較少下放工程管理權,國家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範》所要求的“質量、造價、進度控制及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名存實亡,監理角色多侷限於質量控制

;3)職能限制進一步侷限了監理市場的發展,激烈的競爭環境滋生了惡性競爭,進而致使行業發展陷入惡性循環……

當前我國工程質量監控主要依靠工程監理制度的現狀,已到了不得不變的關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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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改革進程一覽

2019年伊始,天津市住建委發佈《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工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明確總投資額不滿3000萬元的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規模不滿5萬平方米的成片開發的住宅小區工程,可以不實行監理。

取消強制監理,是改革工程監理的主要路徑:2014年,深圳率先開展了非強制監理改革試點,後逐漸將試點範圍由社會工程擴大至政府工程。隨後,山東、天津、湖南等省,以及成都、廈門等市相繼加入非強制監理的試點行列。上海、北京兩地也於2018年3月和4月相繼出臺了有關強制監理制度改革的政策,規定在部分工程中不再強制要求進行工程監理。

針對部分地區取消強制監理所帶來的施工許可證辦理、竣工驗收審批問題,住建部於2018年9月修改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刪除了原第四條第一款第七項:按照規定應當委託監理的工程已委託監理。這意味著,建設單位無需委託監理也可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試點全過程工程諮詢建築師負責制是不少地區的改革選擇:包括陝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在內的十餘個省份已經開始了全過程工程諮詢試點;2016年起,上海浦東(16年11月)、福建廈門(17年11月)、廣西壯族自治區(18年5月)、雄安新區(18年12月)這四個地區也陸續開始試點建築師負責制。

此次《雄安新區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試行)》提出的“逐步推行工程質量保險制度代替工程監理制度”尚屬首例,但這一趨勢早已端倪可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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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保險,工程質量風險管理新體系

我國的工程質量保險制度試點,起源於2005年8月原建設部和中國保監會發布的《關於推進建設工程質量保險工作的意見》。

試點城市中走在前列的上海,於2006年出臺了《關於推進建設工程風險管理制度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並在2006至2010年間開始了工程質量保險試點。試點採用的“三險合一”險種模式,將原先業主委託監理實施質量安全管理的委託模式轉變為由保險公司委託風險管理公司實施質量安全風險管理。2010年世博會後,上海調整思路著重推進了住宅工程質量保證保險,後於2016年10月發佈《上海市進一步推進建築業改革和發展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出要將工程保險制度的推進納入到工程監理制度改革中,積極推進工程質量保險制度

事實上,工程監理制度和工程質量保險制度,本就是工程質量風險管理體系的共同組成部分。這也是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在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管理中的全面提高監管水平單元,同時提出“強化對工程監理的監管”以及“推動發展工程質量保險

”目標的原因。

根據《關於推進建設工程質量保險工作的意見》,建設工程質量保險包括建築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工程質量保證保險和相關職業責任保險等。其中,工程質量保證保險主要為工程竣工後一定期限內出現的主體結構問題和滲漏問題等提供風險保障。

也就是說,一旦建設工程出現質量問題,則由保險公司向被保險人理賠——不同於受聘於建設單位的監理單位,保險公司作為獨立的第三方,能夠在保險責任範圍內最大程度維護被保險人利益,從立場角度而言能夠更好地保障工程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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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監理何去何從?

引入保險公司作為第三方改良工程質量監控,也向工程監理提供了變革方向:接受保險公司的委託作為專業機構進行風險管理

實施建築工程質量保險的關鍵,是藉助建築工程質量檢查機構的力量進行工程質量風險管理,包括質量檢查、風險控制和監督整改等。如法國和西班牙在開展工程質量保險業務時,都設立了建築工程質量風險管理機構(或稱TIS機構)。其提供的技術檢查服務(Technical Inspection Service,簡稱TIS)貫穿建築全生命週期,涵蓋項目決策階段、設計階段、招投標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階段乃至運營階段

我國缺少成熟TIS機構的現狀,為工程監理提供了市場工程監理企業可以作為工程質量檢查服務的供應商監理工程師也可以從事工程質量檢查工作。當然,監理機構應在業務上進行擴充和整合,監理人員也應接受繼續教育、積攢相關經驗,以滿足建築工程質量檢查控制的需要。

事實上,早在2005年,原建設部便在《關於推進實施工程質量保險工作的意見》中提出:保險公司要努力發展風險管理技術,對投保的工程項目,可委託有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工程質量檢測單位、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施工圖審查機構對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和施工過程進行檢查。

實踐中,上海市於2006至2010年間試點實施工程質量保險的部分工程案例中,保險人便是委託有技術能力和信譽較好的監理企業來履行質量檢查職責的。

當前這一趨勢仍然顯著:2017年,住建部又於《關於促進工程監理行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意見》強調:監理企業應適應推行工程質量保險制度要求,接受保險機構的委託,開展施工過程中風險分析評估、質量安全檢查等工作

對於監理企業而言,可從其最為熟悉的質量控制入手介入工程質量保證保險:監理並控制自設計至竣工全過程中的風險因素,以最大化降低建築質量和內在缺陷風險。

針對工程質量保證保險,住建部還於《關於加快推進實施工程擔保制度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中就“完善風險防控機制”提出:鼓勵工程擔保保證人與工程監理企業等工程項目管理企業開展合作,有效防範和控制風險。

不難想象,未來工程監理將逐漸讓位於工程質量保險,監理角色也將逐漸向質量檢查控制轉變。工程質量保險的崛起,對於監理而言是挑戰,更是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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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圈裡,傳說有一條鄙視鏈:搞設計的看不上搞施工的,搞施工的看不上搞監理的。

但是,這條食物鏈,在悄然發生改變。這要得益於2017年開始國家陸陸續續出臺的相關政策,培育全過程工程諮詢。鼓勵投資諮詢、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等企業採取聯合經營、併購重組等方式發展全過程工程諮詢,培育一批具有國際水平的全過程工程諮詢企業。

全過程諮詢是對工程建設項目前期研究和決策以及工程項目實施和運行的全生命週期提供包含設計和規劃在內的組織、管理、經濟、技術等各有關方面的工程諮詢服務。

在這個摸索過程中,有些監理公司依託全過程工程項目管理全面整合項目建設過程中所需的投資諮詢、勘察、設計、造價諮詢、招標代理、監理、運行維護等業務,通過隊伍建設和服務質量提升,以及資質升級,以監理為基礎整合設計、施工、監理,並不斷向兩端延伸,打造全過程諮詢業務,改變了監理行業處境。

從未來發展來講,全過程諮詢是趨勢,從這個角度看,也可以是監理公司發展的一條路徑。

具體到不同規模實力的企業,我認為有兩條路徑。一是,具備全產業鏈信息集成能力和資源整合能力的企業,通過併購、重組、聯合等方式進行整合,向集團全過程諮詢發展。二是,中小型企業發揮關鍵業務和核心資源優勢,做精、做強某一項或幾項工程諮詢業務,形成核心競爭力和企業特色,做成全過程諮詢產業鏈上璀璨的明珠。

以上是我的一些研究與思考,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哎呦喂嘿Y要去遠方


工程監理的發展前景,不樂觀。

目前中國監理扮演者雞肋的角色,從專業角度,監理工程師都是年齡偏大,專業素養偏低的群體,並且工資待遇低,職業發展前景不樂觀。(注:以上情況為普遍現象,而不是全部監理都這樣,目前大部分監理人員還是比較敬業的)

國家設置監理崗,本來是很好的發展,但是雖著多年發展,大部分中國監理人慢慢變成了阻礙建築發展的障礙(監理行業的亂像,負責人監理人員還是有的,幫助工程質量提升,但是少而不多)。近期國家頒佈了一些政策,個人資金等情況取消了強制監理的要求,所以監理行業也在逐步的正規化,職業化,爭取修成正果。

總之,年輕人不要去監理單位,這樣發展受阻。


建築人小淘


國外先進的工程諮詢公司,在我國被弄成了有特色的質檢員,安全員,事故背鍋俠的工程監理,現在又要弄成諮詢,你說30多年是不是在亂折騰?


疏漏莊翁


1、轉甲方;

2、自己開監理公司;

3、轉施工單位。

如果單純打工,監理的天花板太低;但如果只想穩定的拿點工資,輕鬆點上班,那就努力考個註冊監理工程師的證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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