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充當“地下出警隊”打砸搶 涉惡團伙25人被批捕

“要討債來找我”“想製造事端也可來找我”……一個按照僱主“需求”充當“地下出警隊”的團伙,在拿到出場費後,甚至跨省“解決問題”。9月6日,記者從河南省鄭州市中原區檢察院獲悉,該團伙中的馬某等2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



掃黑除惡:充當“地下出警隊”打砸搶 涉惡團伙25人被批捕



據鄭州市中原區檢察院涉黑惡犯罪檢察組員額檢察官宋蕾介紹,2017年以來,以馬某等25名犯罪嫌疑人為骨幹成員的涉惡團伙,充當“地下出警隊”“執法隊”,對外“攬活”,插手民間糾紛,他們按照僱主的所謂“需求”出場助威,實施封門堵路、毀壞、搶奪公私財物、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打、砸、搶”活動,既幫助僱主達到不當競爭等非法目的,同時又攫取不法經濟利益,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經查,該團伙先後實施尋釁滋事等不法活動50餘次。

“地下網絡龐大,人員組成複雜。”據介紹,涉案人員身份複雜,以社會閒散人員為主,還有部分滴滴司機、UU跑腿業務員等臨時人員,不少人員還有前科。該團伙主要依據僱主的“需求”,來決定“出警”的人數,少則三五人,多則幾百人。今年5月,該團伙插手解決一起婚姻糾紛案,派出5名人員幫助“說事”,但他們插手“解決”房地產拆遷項目時,一次就出動兩三百人。

該涉惡團伙組織相對嚴密,人員呈網狀分佈,相互之間既有一定聯繫,又有明確分工,他們通過微信群進行聯絡和統一指揮,一旦接到指令,能夠立即集結並快速撤離現場。他們主要活動區域在鄭州市區及周邊縣市,但根據僱主的“需求”,有時還到省內其他城市出場站隊,甚至到安徽、江蘇等省外“出警”。今年4月,犯罪嫌疑人呂某等8名涉案人員為了幫僱主“討債”,驅車到江蘇省南京市郊區“解決”一起經濟糾紛。

在收取出場費上,該涉惡團伙依據“出警”的規模大小、時間長短、地點遠近,由總聯絡人向僱主收取數額不等的出場費,少則幾萬元,多則幾十萬元。“出警費”由總聯絡人用微信發給分支聯絡人,分支聯絡人再負責發放給各自隊員。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線。”中原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吳建立說,該案涉及人數多、作案次數多、影響範圍廣,同時又系鄭州市第一起冒充“地下出警隊”的新型涉惡特大案件,中原區檢察院涉黑惡犯罪檢察組集中行使提前介入偵查職能,指導公安機關按證據標準偵查取證,分批提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檢察機關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確保把此案辦成鐵案,依法、準確、有力懲處黑惡勢力犯罪。


(文字:趙紅旗 周逸 編輯:要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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