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學生的身份辦貸款,不用還錢還有 " 好處費 " 拿。這等好事吸引了好多大學生,最後卻惹麻煩上身。
趙某本是瀋陽榮海商務信息諮詢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多次因為盜竊被判刑,出獄後,趙某開了這家公司,他與公司監事金某,聯手實施詐騙活動。因為大學生社會經驗不足,他們決定對這些人下手撈一筆。
趙某先發展了幾名有能力的大學生作為中間人,再培養這些人到各個高校去尋找下手的目標。
高某通過同學認識了金某,金某讓她以自己名義在大學生網貸平臺上幫她貸款 3 萬元,事後她給2000 元好處費,並承諾所有貸款均由金某等人來還。
錢不用自己還,還能得2000元好處費,很多在校大學生禁不住誘惑被騙。等到收到催款通知後,才發現自己被騙了。大學生王某說:“貸款平臺打電話說,超過三個月就會影響徵信(信用記錄),我就害怕了,然後就自己還掉了。”
很多不正規的貸款平臺推出了專門針對大學生的零首付貸款購買手機及其它電子產品的貸款業務,趙某所在的公司要求這些學生先去網貸平臺分期貸款,再和簽訂了一份協議,說明債務轉讓,購買手機的貸款由他們公司償還。
實際上他們只還了兩期貸款就不管了,父母接到催債電話,他不得不接著償還剩下的手機貸款。趙某和金某把學生貸款買的這些手機全部賣掉,贓款揮霍。從 2015 年 10 月至案發,金某共騙取被害人 131 人集資款共計人民幣 2164889.68 元。
法院認定被告人金某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被告人趙某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被告人金某、趙某違法所得,責令退賠被害人。
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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