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這個保護傘,一審被判14年罰170萬!

昭通这个保护伞,一审被判14年罚170万!

昭通这个保护伞,一审被判14年罚170万!

網站截圖

春城晚報-開屏新聞記者從人民檢察院案件公開網獲悉,日前,雲南省昭通市威信縣公安局原副局長、扎西派出所原所長萬贇因犯受賄罪、行賄罪、徇私枉法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170萬元。

2018年5月,時年41歲的萬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鹽津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昭通这个保护伞,一审被判14年罚170万!

網站截圖

當年12月11日,昭通市召開全市領導幹部警示教育大會,就近年來昭通發生的6起職務犯罪典型案例進行通報,其中便有萬贇。通報稱,萬贇在擔任威信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兼扎西派出所所長期間,違反廉潔紀律,借大操大辦其堂妹婚禮斂財,收受禮金9.6萬餘元;違反生活紀律,與威信縣女子張某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違反法律法規,私自將4發“六四式”手槍子彈藏匿家中;長期套用其他車輛牌照;萬贇和扎西派出所副所長陳文才、李群強勾結,長期收受賭場“安全股”和賭博遊戲室保護費,為“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和以季華東為首的惡勢力團伙充當“保護傘”,利用職權便利壓案不查,併為季華東等人逃避刑事追究提供幫助,先後收受保護費等財物192萬餘元。

萬贇受到開除黨籍、政務開除處分,李群強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陳文才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3人涉嫌犯罪問題均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2019年3月31日,雲南省鹽津縣人民法院依法對鹽津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萬贇受賄罪、行賄罪、徇私枉法罪,餘祥富、李群強受賄罪,王波行賄罪作出一審宣判,判決被告人萬贇犯受賄罪、行賄罪、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70萬元,判決被告人王波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判決被告人餘祥富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判決被告人李群強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今日推薦

● 昭通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掃描(專題片)

● 致昭通市人民群眾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一封信!

● 昭通掃黑除惡三句半,越聽越帶勁!

來源/@昭通日報 春城晚報-開屏新聞記者報道

監製/李仁安 編審/胡 敏 校對/李曉溪 編輯/馬 杏

投稿/[email protected]

@微昭通 域內鐵粉群建設中,歡迎添加管理員微信號(wzhaotong),添加好友請備註縣區市名稱+姓名+聯繫電話(如:水富市張小珏180XXXX0201),無完整備註不予驗證通過,感謝支持,謝謝配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