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聘請23名特約監察員 強化自我監督


昭通:聘請23名特約監察員 強化自我監督

日前,昭通市監察委員會發布了關於聘請馬賢勇等23人為該市監察委員會第一屆特約監察員的決定。

據悉,這23名特約監察員的選拔非常嚴格,經過了市人大機關、市政協機關等26家單位的推薦、考察。分別來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政機關、專家學者、新聞工作等界別和領域,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和廣泛代表性,在聯繫群眾、瞭解實情、發現問題、加強監督方面有獨特優勢。

自2018年8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印發了《國家監察委員會特約監察員工作辦法》後,市紀委市監委便把建立並實行特約監察員制度作為新形勢下健全反腐倡廉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經過一年多的醞釀,於2019年11月制定印發了《昭通市監察委員會特約監察員工作辦法》,對特約監察員的聘請、換屆、解聘、職責、權力、義務等作出了明確。

“特約監察員的工作將進一步推動監察機關依法接受民主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具有深遠而重大的政治意義。”按照《昭通市監察委員會特約監察員工作辦法》的規定,特約監察員們將成為“監察機關監督者、黨風廉政建設推動者和黨風廉政的宣傳員”,重點監督紀檢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和道德、作風情況,是否嚴格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和憲法法律法規,秉公用權、依法用權、廉潔用權、為民用權等情況。

“成為第一屆特約監察員,我非常榮幸,我會用努力來回報信任。”馬賢勇是本次聘請的23名特約監察員之一,他表示,作為一名新聞工作者,今後定當認真履職盡責,發揮好參謀諮詢、橋樑紐帶、輿論引導的作用,幫助紀檢監察機關更精準、更有效地行使監察權。(朱鵬 楊智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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