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出臺“使用說明書” 確保處分決定執行不打折


昭通:出臺“使用說明書” 確保處分決定執行不打折

日前,昭通市在充分醞釀、反覆研究、多方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出臺《昭通市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執行辦法(試行)》,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執行工作,確保處分決定依規依紀依法執行,切實維護紀律處分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確保處分決定執行在“最後一公里”不“打折”、不“掉檔”。

“在處分影響期內,有些單位未按規定對受處分的黨員幹部確定年度考核等次,個別部門甚至將不符合工資晉級晉檔條件的被處分幹部納入正常晉升的範圍……”據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市紀委監委連續對全市的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執行情況進行了三次評查發現,在黨紀政務處分執行過程中,一些地方和單位不同程度地存在職責界定不清、執行標準不明確、處分執行不到位等現象,造成黨紀政務處分執行出現“打折扣”或“掉檔”“脫節”等問題。

針對這些問題,《辦法》從適用範圍、職責分工、監督檢查等方面,重點對處分決定送達與宣佈、受處分人待遇變更、違紀違法行為涉及財物處置與處分影響期內受處分人職務、職級、崗位等級與工資津貼的晉升調整等涉及處分決定執行效果關鍵環節的工作予以明確和規範,進一步建立完善了處分執行內容告知、處分執行工作臺賬、處分執行工作自查自糾、處分執行工作年度考核、處分執行工作責任追究等制度,為處分決定執行工作提供製度保障。

與此同時,按照《辦法》的規定,紀檢監察機關將針對處分決定的送達、宣佈情況是否符合規定,是否需要重新確定職務職級和崗位等級,是否按規定辦理受處分人職務職級、崗位等級及工資、津貼等待遇,處分期或處分影響期內是否存在違規選拔任用等情況,進行常態化監督檢查,為處分決定執行工作提供紀律保障。

“這份處分執行‘說明書’的出臺,可有效解決處分決定執行不到位的問題,鞏固監督執紀工作成果。”據市紀委監委相關人員介紹,《辦法》印發後,反響良好,得到了各級各部門的熱烈擁護。(朱鵬 鍾勇 張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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