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
藥品、保健品虛假宣傳
已成為社會熱點
“百日行動”的嚴打下
暴露出不少保健品存在
虛假宣傳的“證據”
但是
依然有“不怕死”商家、企業
為“非”作歹
繼續坑騙老年人
且醫療欺詐的目標是弱勢人群
為了避免老年人再度上當受騙
近日
市場總局總結
這幾項虛假宣傳套路都是騙人的
明確國內目前批准註冊的保健食品
允許聲稱的27類保健功能
但若表述為防癌、抗癌
對放化療有輔助作用等則為虛假宣傳
允許聲稱可輔助改善記憶
但提高智力,提高學習專注力
提高考試成績,緩解腦力疲勞
頭昏頭暈
預防老年痴呆等為虛假宣傳表述
都是屬於虛假宣傳套路
並且這些宣傳語
“一週內逆轉與老年痴呆相關的精神衰退”
“可以將老年痴呆的風險降低一半”
“能起到預防老年痴呆發展的作用”
……
是虛假宣傳最常用的伎倆
需當心!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
保健食品必須經過註冊或備案
允許聲稱的保健功能主要有27類
依法備案的保健食品允許聲稱的保健功能
為補充維生素、礦物質
同時
為整治“保健”亂象
近日,省民政廳印發
《關於認真落實聯合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的通知》
禁止假借養老服務虛假宣傳保健產品
要求各地要對養老服務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加強監管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假借養老服務
健康養生講座、專家義診
免費檢查、免費體驗
贈送禮品、組織旅遊等形式
利用養老服務場所對老年人進行保健食品
食品類中藥材、保健器材
用品、用具等保健產品的虛假宣傳
欺詐行為和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
依法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
並且
禁止對保健品的生產單位
生產經營者、生產個人開展榮譽評比行為
對違反規定
擅自開展評比、評優活動的
堅決依法追責
可見
在國家大力整治下
保健品市場將逐漸規範
因此,無論在國內還是國外
保護人們免受保健品、藥品
虛假宣傳的傷害
都是一項需要持之以恆的重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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