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騙指南」關於保健食品、保健品,這篇微信說清楚了!

近日曝光的權健事件再次折射出保健品市場的各種亂象。什麼是保健食品?它和藥品有什麼區別?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又該怎樣鑑別保健品的真假好壞呢?一起來了解!

什麼是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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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食品安全法釋義》,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宜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並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品”與“保健食品”的區別?

全國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編寫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問答》指出:

保健食品具有明確的法律定位,保健食品的監管法律依據為《食品安全法》,產品屬性為食品。

“保健品”沒有明確的法律定義,一般是對人體有保健功效產品的泛稱,諸多媒體報道中涉及的保健品,實為內衣、床墊、器械、理療儀、飲水機等,而非食品或保健食品。

宣傳報道和監管執法過程中,首先應依法辨別產品屬性,清晰界定產品是食品還是用品,是保健食品、普通食品還是有毒有害食品,報道、文件和文書中應根據產品的實際屬性,依法規範表述產品名稱,不能一概籠統表述為“保健品”,造成事實不清、監管錯位和信息誤導。

保健食品和藥品的區別?

根據《藥品管理法》的規定,藥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

因此,保健食品與藥品並無半點關係。消費者或患者在決定選擇哪一種時,可以通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官網進行查詢,還可通過二者的批准文號進行鑑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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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保健食品必須經過註冊或備案。保健食品的批准文號有兩種,一種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國食健字G或J(G指國產,J為進口);一種是國家衛健委的衛食健字(衛食健進字)。在保健食品的包裝或標籤上方,必須有“保健食品‘藍帽子’特殊標識+‘保健食品’字樣+批准文號”。

此外,保健食品的標籤、說明書上應有明確的食用量、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等說明,並明確聲明該產品不能代替藥物。

藥品的批准文號則是“國藥準字H或Z、S、J、B、F+8位數字”(H代表化學藥品、Z代表中成藥、S代表生物製品、J代表進口藥品國內分包裝、B代表具有輔助治療作用的藥品、F代表藥用輔料),且說明書會明確標註該藥品治療什麼疾病、毒副作用有哪些。

選購保健食品要一看二查三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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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幫助消費者科學理性選購食品和保健食品,防範欺詐和虛假宣傳違法違規行為,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佈了《關於防範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行為的消費提示》,提示消費者在食品保健食品識假防騙應主要關注:

一看銷售場所資質。到證照齊全的正規場所購買產品,特別要注意有沒有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通過網絡、會議、電視、直銷和電話等方式購買產品,也應先行確認資質信息。

二查外包裝和說明書。仔細查看外包裝標籤標識產品相關信息,做好“四不”: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標籤上沒有食品生產許可證號的預包裝食品;不要購買標籤或說明書中提及可以預防疾病、有治療功能的產品;不要購買標籤上沒有保健食品批准文號,但聲稱是保健食品的產品。

三辨廣告和宣傳內容。科學、理性看待食品、保健食品廣告和宣傳,凡聲稱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一律不要購買;保健食品廣告中未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的,一律不要購買;不要盲目參加任何以產品銷售為目的的知識講座、專家報告等。

27類虛假宣傳表述

2018年9月2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關於防範保健食品功能聲稱虛假宣傳的消費提示》。

目前,監管部門依法批准註冊的保健食品允許聲稱的保健功能主要有27類,依法備案的保健食品允許聲稱的保健功能為補充維生素、礦物質。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嚴格按照註冊或備案的保健功能進行標籤標識和宣傳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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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整理了市場上針對監管部門批准的27類保健功能的虛假宣傳表述。凡有這些虛假宣傳表述的產品,無論是在商超等線下實體店銷售,還是通過網絡、會議、電視、廣播、電話和報刊等方式銷售,請消費者都不要購買,同時可以撥打熱線電話12331、12315進行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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