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讓新型城鎮化成為經濟新增長點

隨著中國經濟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意味著許多領域發展方式需要轉型甚至變革。

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提出堅持推進高質量發展,加快實施以促進人的城鎮化為核心、提高質量為導向的新型城鎮化戰略。

城鎮化概念由來已久,截至2018年,我國城鎮化率已達到59.58%,但與發達國家的城鎮化率80%左右的水平相比,我國的城鎮化尚有較長的路要走,同時也說明發展潛力尚在。有關研究表明,1個城鎮人口的消費水平相當於3個農村人口的消費水平;城鎮化率每提高1個百分點,大概能增加消費1.6個百分點,增加約1.2萬億元的消費與投資。

不過,目前以鄉村人口湧入城鎮買房置業為主要特徵的城鎮化模式,有難以為繼之虞。因為從購房的角度而言,在近年從大城市到中小城市房價輪番上漲後,房價畸高的負面影響逐漸顯現。以鄉村人口購房主力的縣城為例,新建商品房價格基本都在6000元/平方米以上,一套房耗盡兩代人積蓄,對消費擠壓十分明顯。

此時,倡導新型城鎮化建設就顯得十分必要。而新型城鎮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鎮化。推進城鎮化,關鍵是要以人為本,切實提高城鎮人口素質和居民生活質量。

之前在城鎮化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受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影響,大量農業轉移人口難以融入城市社會,市民化進程滯後。不僅如此,連農村大學生畢業留在城市工作,和城市戶籍人員從事相同工作、繳納一樣的社保,也不能享受均等待遇。即便從公平的角度而言,也是極為不合理的。

此番發改委重點要求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提出城區常住人口100萬~300萬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戶限制,300萬~500萬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開放寬落戶條件,並全面取消重點群體落戶限制。值得一提的是,對於極個別超大特大城市,也要求調整完善積分落戶政策,大幅增加落戶規模、精簡積分項目,確保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佔主要比例。

事實上,除極個別超大特大城市外,其他城市近年已陸續放開戶籍限制,對超大特大城市的要求可以說是文件的亮點。從近年數據來看,北京、上海兩地常住人口持續下降,雖然仍有控制人口規模的任務,但也有關精神,做出政策完善和調整。

在落實人的城鎮化的同時,也催生了一系列產業升級以契合新型城鎮化。近年居民生活水平快速提升,人們對城市生活特別是對城鎮人居環境和在城市工作生活的便利性、舒適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動我國城鎮建設模式的轉型發展。包括綠色城市、海綿城市、低碳城市等新型城市以及特色小(城)鎮、市民農莊等一批新型城鎮化的先進載體將加快發展。

即便是房地產業,雖然原本依賴房價上漲的土地財政模式不可持續,但可轉型為文旅和康養產業。一方面,人口老齡化現象的加重帶來巨大的養老需求,而不斷增加的中產階層人口數量以及公眾的保健意識不斷提高,養生需求也在不斷上升;另一方面,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精神生活方面的需求在不斷提升,加之消費升級和政策紅利的引領,文旅產業市場需求也將越來越大。

當然,新型城鎮化需要克服的困難仍不少,涉及公共服務的教育、醫療,諸多大城市在教育資源供給和跨省異地就醫住院費結算等方面仍有較大提升空間,推進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更是阻力重重。

新型城鎮化主要體現在踐行社會公平和促進產業升級,人民安居樂業、產業不斷髮展的新型城鎮化,無疑將成為中國經濟新的增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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