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废弃合同签“理财协议”骗了30万 原理财公司业务员被判五年徒刑

日前,一男子为还高利贷,竟以投资高收益理财产品为名,用废弃空白理财合同诈骗数人,共计30万元。

2018年5月,河东警方接到朱女士的报警称,2017年10月,她与致富理财公司的业务员老张签订了理财合同,共计8万元,为期6个月,年利率百分之十,但到期老张一直未返款,而且再联系时,老张手机关机。

没过几天,河东警方又接到一起报案,李女士称她和腾达理财公司的业务员老张签订了一个5万元的理财合同,合同到期后,老张并未给付。同样类型的案件,业务员的名字也相同,这难道是巧合吗?

经过调查,民警发现,致富理财公司确实有一个业务员叫老张,不过早在2017年6月就离职了,那朱女士的合同又是怎么回事呢?

通过调查,民警了解到老张名叫张某,55岁,高中文化。因为好赌,欠下了很多高利贷,无法偿还。

正在腾达理财公司做业务员的张某便偷藏了好几份加盖公章的废弃空白理财合同。不仅如此,他还找到了一家做移动支付的公司,以公司的名义租用了一台POS机。他利用废弃的合同与客户签订理财协议或续签,并将款项直接划转到自己的账户内。尝到了甜头的张某,一发不可收拾,连骗数人,但随着兑付合同的时间越来越近,害怕东窗事发的张某便一走了之。

随后,张某应聘到致富理财公司继续做业务员,但这里的管理比较严格,为此张某颇费了一番脑筋。他先是将公司的理财合同复印下来,同时在网上找了一个刻章的,伪造了一枚公司印章,然后,又如法炮制地租用了刷卡POS机。做足了准备的张某,用伪造的合同和朱女士签订了“理财协议”,还“贴心”地提供了现场支付的服务,用早已准备好的刷卡机将朱女士的8万元转移到自己的账户。这些钱全部被张某用来填补自己的高利贷亏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于2018年12月将张某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交代了他诈骗朱女士、李女士等8人共计30万元的犯罪事实。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提起公诉,因其主动认罪,如实供述了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日前,河东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涉案赃款继续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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