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人的錯誤認識之——信訪能解決任何問題

信訪人的錯誤認識之——信訪能解決任何問題

陽穀信訪 2017-09-11 15:17:20

一些群眾認為只要信訪就能解決任何問題,甚至極少數群眾認為越向上反映,問題解決得越快。

這是一種認識誤區,是錯誤的。

信訪受理範圍有嚴格的規定,是有限制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訪不予受理:

1.屬於人大、法院、檢察院職權範圍內的來訪事項;

2.對跨越本級和上一級機關提出的來訪事項,上級機關不予受理;

3.來訪事項已經受理或正在辦理的;

4.對處理(複查)意見不服,未提出複查(複核)請求而到上級機關走訪;

5.對處理(複查)意見不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期限未請求複查(複核)的;

6.已經審核認定辦結或已經複查複核終結備案的。

另外,《信訪條例》規定:解決信訪問題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依法、及時、就地反映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原則。因此,

信訪人不管上訪到哪一級政府,最終信訪問題還是由當地的責任主體來解決,全部有理的全部解決,部分有理的部分解決,生活困難的予以救助,無理取鬧的依法處置。希望存在這種認識誤區的信訪人能夠及時轉變觀念,逐級有序反映自己的正當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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