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存在“冷暴力”,離婚時妻子可以要求賠償嗎?

曾嘟嘟


家庭“冷暴力”困擾著很多家庭,受害者們面臨著巨大的精神損害,那麼問題來了,家庭冷暴力算不算《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因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情形呢?

小盾意見發表如下,歡迎大家批評指正:

1、因冷暴力離婚,受損害方應該受到賠償

從立法精神來看,對於《婚姻法》第46條的“暴力”應作廣義解釋,精神損害相對於身體損害來講,更具有破壞性與難修復性,所以對於“冷暴力”應作為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

2、受損害方需舉證遭受了“冷暴力”,且造成了損害結果

賠償必須要受到損害結果,不論是身體還是精神,所以受損害方必須要承擔舉證責任,冷暴力造成的精神損害存在著隱蔽性的特點,往往很難舉證,實務中法院很難認定被損害方遭受了家庭“冷暴力”,所以造成了“冷暴力”不需賠償的假象。

3、遭受“冷暴力”與離婚結果需存在因果關係

即必須是“冷暴力”的行為最後導致了離婚,如果一方實施“冷暴力”後,另一方已經表示原諒,然後在一段時間後,又因為感情不和導致離婚,兩者就不存在因果關係,就無妨以此要求賠償。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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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權之盾


依據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 重婚的;(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 實施家庭暴力的;(四) 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你們之間也可以通過協商來處理。


王永豪律師


都離婚了,還糾纏什麼呢?他這樣對你,你感覺繼續糾纏,能得到賠償嗎?還不如好好開始新的生活,再說在一起過,他有多少錢,你也該知道,如果要求過高,他拿不出那麼多錢,你這不是在逼宮嗎?能有好結果啊!


鄰家小愛


我覺得雖然走到了離婚那一步,那也得看情況啊,如果家庭好的話是可以要些的,但是情況也一般的話就算了畢竟都為彼此付出過。得過且過


霸氣你林姐


可以賠償,但是不需要賠償。

  1. 現在是離開這個有冷暴力的人。錢不錢的都在其次,主要是你需要這段感情了,遇人不淑。
  2. 青春不可能再回來,早一日離開他,早一日就能解脫,沒必要為了小錢財就扯不斷。
  3. 你連他的人都不喜歡,還喜歡他的錢嗎?如果不喜歡一個人,就讓他在你的心裡死去吧,沒必要天天掛在心頭。
  4. 開始新生活最重要。就算你以後不嫁人,自己生活,也好過目前的冷暴力啊。



西紅柿逛農村


冷暴力傷人心,卻不能當作離婚是索賠的理由!

面對冷暴力後的離婚,還是不要這麼感情用事了!應該理智起來,不糾纏感情,而是盡力爭取自己該爭取的,比如孩子,比如房子、存款!


綮子時光


沒有賠償款,但是達到一定年限之後可以要求法院強制離婚,在兒女分配及財產分配的時候。如果協商不同意,可以把相關訴求及原因提交法院。法院一般都會支持的


潛藏的人性


媳婦存續時侯,有冷暴力,可以要求賠償嗎?


空谷幽竹5


冤冤相報何時了,既然選擇了離婚這一步,想必你也對他很失望了,再去糾結,累的,難受的還是自己,不愛了應該早點放開,繼續自己生活,不浪費自己的時間,重新找到那位願意寵你、願意把你捧在手心,願意為你付出的人吧。


社會傑哥8976


這個得看法律上有沒有相關的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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