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集團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本次限售股份實際可上市流通數量為619,758股,佔總股本0.01%。

一、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一)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要點

以流通股股本213,622,600股為基數,全體非流通股股東向方案實施股份變更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流通股股東按每10股流通股獲得3.2股的比例執行對價安排,共計安排對價68,359,232股,執行對價安排的股份由全體非流通股股東按照股權比例分配,同時公司非流通股股股東所持有的非流通股獲得上市流通權。

(二)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股東大會日期、屆次

2006年12月18日,公司召開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了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三)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日:2006年12月28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項承諾及履行情況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為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總數為619,758股,佔總股本0.01%。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況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後股本結構變化

單位:股

五、股東持股變化情況及歷次解除限售情況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東自公司股改實施後至今持股變化情況

注2:徐州審計師事務所在徐工機械股權分置改革實施日持有徐工機械股票數量為92,950股,後將所持本公司的全部股票轉讓給李志偉。2011年3月16日,徐工機械實施每10股送10股派1.20元人民幣(含稅)的利潤分配方案,該部分股份數量變為185,900股。2015年9月23日,徐工機械實施每10股轉增20股利潤分配方案,該部分股份數量變為557,700股。2019年1月29日,償還徐工集團工程機械有限公司在徐工機械股權分置改革時代墊股份115,014股後,股份數量變為442,686股。

注3:河北景縣塑料密封件廠在徐工機械股權分置改革實施日持有徐工機械股票數量為18,590股,後將所持本公司的全部股票轉讓給宋希謙。2011年3月16日,徐工機械實施每10股送10股派1.20元人民幣(含稅)的利潤分配方案,該部分股份數量變為37,180股。2015年9月23日,徐工機械實施每10股轉增20股利潤分配方案,該部分股份數量變為111,540股。2019年1月29日,償還徐工集團工程機械有限公司在徐工機械股權分置改革時代墊股份23,004股後,股份數量變為88,536股。

(二)股改實施後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況:

六、保薦機構核查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經審慎核查,保薦人就徐工機械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東所持有限售條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問題出具如下結論性意見:

截止2019年3月25日(核查意見書出具日):

(一)未發現該股東發生違反股權分置改革承諾的行為;

(二)該股東不存在未完全履行承諾就出售股份的情形;

(三)該股東本次上市流通股份數量符合規定。

因此,保薦人認為徐工機械有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持有的619,758股有限售條件流通股自2019年4月12日起具備上市流通的資格。

保薦人將督促徐工機械提醒有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在核查意見書出具之日至上市流通日期間繼續遵守有關法規。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申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對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情況

(是 √否;

(二)本次申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對該股東的違規擔保情況

(是 √否;

(三)本次申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違規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

(是 √否;

(四)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東已提交知悉並嚴格遵守《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和本所有關業務規則的承諾文件

(是 √不適用;

八、備查文件

(一)解除股份限售申請表

(二)保薦機構核查意見書

特此公告。

徐工集團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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