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一男子酒後駕車被拘 距上次酒駕還不到4個月

安康一男子酒後駕車被拘   距上次酒駕還不到4個月

近日,安康市漢濱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在開展酒駕專項集中整治行動時,查獲一名酒後駕駛違法人。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這已經是他第二次被交警當場查獲,離上次被查還不到4個月……

據辦案民警介紹,今年3月24日晚8時20分許,劉某駕駛號牌為陝GG***7的小型汽車行駛至中心城區香溪路口時被執勤交警攔停例行檢查。在檢查中交警發現駕駛人劉某有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嫌疑,遂將其帶至漢濱區第一人民醫院進行抽血檢測。經檢測,劉某體內的血液酒精含量值為77.5mg/100ml,達到了飲酒駕駛的標準。

安康一男子酒後駕車被拘   距上次酒駕還不到4個月

之後,民警通過公安網查詢和詢問,劉某還於2018年12月10日就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高新區交警大隊處罰過,本次的違法行為屬於“二次酒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交警部門依法對違法駕駛人劉某處以行政拘留7日。除了拘留外,劉某還將面臨駕駛證被吊銷和罰款的處罰。

安康一男子酒後駕車被拘   距上次酒駕還不到4個月

漢濱公安交警提醒:“二次酒駕”所面臨的處罰結果也許比你想象的更嚴重。“人生中有一次酒駕,終生記錄在案。”酒後駕駛一旦被查處,交警信息平臺會終生記錄其違法行為,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不分何時何地,即使間隔1年、2年,或更長時間,再次酒後駕駛均屬於二次酒駕。拿駕照不易且行且珍惜酒後不開車酒駕悔一生。

西安晚報記者張松 通訊員唐波 為您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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