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臨牌牽出了盜搶案 網約購車竟買來“贓車”

問題臨牌牽出了盜搶案 網約購車竟買來“贓車”

長春晚報記者 康重華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更沒有掉下來的餡餅,如果您碰到不符合常理的“幸運”就要小心了,因為伴隨著這種“幸運”的往往就是令人陷入危險的陷阱……這不,3月13日,市交警支隊交通治安巡邏大隊皓月中隊就查獲了這樣一起看似“幸運”的網購車輛盜搶案。

問題臨牌竟牽出盜搶案

“我們發現這輛盜搶車輛,是因為這車當時在車窗處展示的車輛臨時牌照。”11日,市交警支隊交通治安巡邏大隊皓月中隊張恩力隊長告訴記者,當時交警正在街路巡檢,就發現了這一可疑車輛,車輛前方的臨牌過於陳舊,於是交警讓其停在路邊進行檢查,不想此車因為交警的攔截開始慌忙逃竄。

張隊長表示,這輛車是在皓月大路由東向西的方向行駛,在行駛了一段道路後,在一家檢測站前車輛被交警攔截停了下來。“攔截後通過查詢我們得知,這輛車輛的臨時牌照屬於使用、挪用別人車的臨時牌照。”張隊長說,接下來的查詢讓交警發現了問題,原來車輛不僅使用、挪用其他車輛的臨時牌照,就連年檢貼也是他人車輛年檢貼,結合司機的反常舉動,交警決定扣車進行詳細查詢,這一查才知道,這輛車的竟然涉嫌一起盜搶案。

網約購車竟買來“贓車”

隨後,記者瞭解到,通過中隊民警查詢發現,此輛車輛有盜搶協議備案,屬於“贓車”。而駕駛該車的司機翟某舉是河北人,通過詢問民警得知翟某舉屬於二手車商,據翟某舉介紹他專門倒賣二手途觀車。

“此車價值在20萬元之上,但是據翟某舉說,他購買車輛的用了69000元。”張隊長說,車輛價格低於市場價格也沒有引起翟某舉的注意,因為覺得價格合適,他為了購買此車,特意根據賣方的要求專門趕過來,來的路上是從天津坐的動車。據翟某舉介紹,他與賣車方是在網上認識,在網上約好了交易時間和地點,不想這回他剛取回車,就被交警查獲了。

隨後,記者瞭解到,隨後市交警支隊交通治安巡邏大隊治安科對翟某舉進行審問,後查明翟某舉買車的時候屬於詐騙,據瞭解此事目前已經移交當地公安局處理。對此,張隊長表示,市民在購買二手車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三方面。

購買車輛需注意三方面

第一,注意車輛證照。應該查看賣主的身份證、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來歷證明和機動車牌號。機動車牌號主要看看有無塗抹更改的痕跡,應做到與行駛證上登記的號牌一致才行。車架號,也應該與行駛證上登記的號碼保持一致,車架號通常被刻在車輛的儀表板上。另外,如果是帶有營運性質的車輛,還要檢查是否有道路運輸證。

第二,注意車況。一輛二手車殘值就是車輛的剩餘價值即根據車輛的年齡、保養程度、性能進行綜合打分後,以瞭解車輛真實狀況。最後,還需要注意的是一些費稅的繳費證明,包括養路費繳費證明、購置稅和車船使用稅完稅證明,發動機號、大架號有無修改痕跡、是否和行使證一致,其他證件是否和車輛相符。第三,注意車輛保險,可以通過保險公司查到車輛在保險期間內的出險情況,能對事故歷史瞭解得更透徹。

低於市場價請不要購買

那平時如果市民遭遇到此事該如何處理呢?對此,吉林良智律師事務所孫慧律師表示,盜竊車輛屬於盜竊罪,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構成盜竊罪。

而當事人購買了盜竊車輛,如果是購買時明知是盜搶車輛,則行為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我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買車人如事前與盜搶人員通謀,則構成盜竊罪或搶劫罪的共犯。如果購買價格沒有明顯低於市場同類車輛的售價,可以認定為不知情。只能退贓,保留對盜車人的追訴權,不會有刑事責任。“低於市場價請不要購買。”孫律師說。

問題臨牌牽出了盜搶案 網約購車竟買來“贓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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