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分手可以,把我在你身上花的五萬元錢都還回來,我立馬不再糾纏

想分手可以,把我在你身上花的五萬元錢都還回來,我立馬不再糾纏

女人想要錢,自己賺。男人想要女人陪,用真心換。


01

男女相處,發現不適合,或者出現了更好的人,面臨的就是分手。可是,男人花的錢,女人可以默默帶走嗎?

女人談戀愛時,男人肯花錢,就是好戀人。有這樣想法的女人,一開始心就長歪了。其實,男人的錢,沒那麼好騙!一段感情的投入,如果因為金錢開始,那麼想要結束,女人不還錢定會生不如死!

02

花劍月與卞泰剛認識的時候,覺得自己終於找了個有錢人。卞泰要求花劍月陪他一起住賓館,花劍月要求卞泰轉賬三萬,她就去。卞泰挺痛快,直接就轉給她三萬。就這樣,兩個人在一起了。可是,一個月以後,花劍月發現卞泰脾氣不好,一喝酒就打人。醒酒之後,就認錯。花劍月經過再三考慮後,她和卞泰提出分手。

“花劍月,我不同意分手。”

“卞泰,你一喝酒就打人,我覺得我們真的不合適。”

“想甩我,可以,把你和我要的三萬元錢,還有開房費用,共計五萬全還回來,我立馬不再糾纏。”

“五萬,那麼多。當初和你要的三萬,是我答應和你同住賓館的條件,你怎麼還有臉要回去?再說開房費用,那本來就該你出,我一個清白女孩,你不給我錢,我憑什麼陪你過夜?”

花劍月剛說完,就被卞泰推倒在地,一頓拳打腳踢,“說,你是還錢,還是要分手?”

“老公,我錯了,我再也不說分手了。”

卞泰聽到花劍月求饒了,也就住手了。兩個人和好了,就像什麼事也沒發生過一樣,他們手牽手,一起逛街吃飯。

花劍月見路邊來了輛公交車,趁卞泰不注意,跑上了公交車。花劍月剛投了硬幣,就被卞泰發現了。兩個人撕扯起來,卞泰搶下了花劍月身上的小揹包。

花劍月終於如願掙脫了魔掌。在她心裡,卞泰並不像別的男人那樣好對付,相處越久,她會越害怕。不過,好在終於逃出來了。

損失個包包沒有什麼,銀行卡在身上,身份證補辦一張就好了。男人都這麼小兒科,給我的錢就是我的,想要回去,做夢吧你!

花劍月乘長途汽車,離開上海,回到縣城老家。

一個星期後,花劍月從外面回來,看見沙發上坐著的男人正在和父母交談,她當時腿就軟了,這個男人就是卞泰。

“你,你是怎麼找到這裡的?”

“別忘了,你的身份證在我這裡,想找你太容易了。”

卞泰在花劍月家裡住了一個星期,可把花劍月父母愁壞了。花劍月的父母不想女兒一輩子躲藏,自己認頭,替女兒還了卞泰五萬元錢,才了事。

03

社會詬病:男人想要女人陪,女人想要錢,交易完成,一段戀情便開始了。

男女戀愛,女人總覺得自己吃虧。男人如果想要約會,就得花錢。

男人也認為,只要男人有錢,女人有的是。如果想要結束,花男人多少全部都得給我退回來。

愛情,本是神聖純潔的。

可是,一段感情的開始,就被男女印上金錢的標記,世間的愛情早就變了味兒!

愛情的基礎,靠的是傾心相待,而不是金錢的供給。

女人想要錢,自己賺。男人想要女人陪,用真心換。

在此,提醒天下女人,男人沒有你想象的那麼弱智。兩個人在一起時,就算男人主動花錢,分手撕破臉時,他也會想盡一切辦法,找你討回來!


今日話題:分手了,你會討回在女人身上花的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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