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期內防火區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為

駕駛的四輪車噴出積炭,引燃了131公頃的林地;隨手扔掉個沒掐滅的菸頭,燒了自家玉米地不說,還毀了一大片樟子松……昨天,省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面向社會發布依法懲處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工作措施,省應急管理廳、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和省林業和草原局有關負責人逐一解答記者提問。會上還通報了多起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九成森林火災是人為

2014-2018年5年間,全省森林公安機關共查處森林火災行政案件420多起,查處行為人700多人次;各級檢察院共提起森林、草原防火相關公訴案件204件,起訴225人,其中失火案件佔起訴案件總數的97.6%。統計表明,90%以上的森林火災由人為引起。

2018年4月24日11時許,汪某某在防火期內,駕駛自己陳舊的、防火罩不能安全防範積炭噴出的四輪車,從韓家園林業局老卡森林資源管護區北大溝自家養蜂點向門某林地營子行駛,途經其住房西北角,在爬坡時因四輪車排氣管排出積炭導致車輛行駛右側的雜草被引燃,造成森林火災,合計過火面積131公頃。當日,汪某某被韓家園林業局公安分局在韓家園林業局老卡森林資源管護區門某林地營子抓獲歸案。

經呼瑪縣人民法院審理,汪某某構成失火罪,考慮其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自願認罪,可酌情予以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2016年4月4日,李某在黑龍江省樺川縣橫頭山林場五七校溝自家承包地圈牛,因隨手扔掉未掐滅的菸頭導致自家玉米地起火併迅速蔓延,致使新立經營區某林班某小班樟子松林地大面積過火。經司法鑑定中心鑑定,過火面積為9.5公頃。案發後,李某與承包新立經營區某林班某小班的業主柯某某達成民事和解協議,一次性賠償柯某某人民幣5萬元,柯某某不再追究李某的任何責任。

經佳木斯市前進區人民法院審理,李某過失引起火災,造成過火有林地面積達9.5公頃,情節較輕,其行為構成失火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

春遊爬山這些事不能做

據瞭解,當前我省森林草原防滅火形勢異常嚴峻,入春以來,受氣溫持續回升影響,大部分林下和草塘積雪迅速融化,火險等級普遍偏高。4月20日,全省將進入春季森林草原高火險期,春耕生產、進山踏青、旅遊休閒活動頻繁,野外火源管控難度加大,易造成森林草原火災多發頻發。

新聞發佈會上,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應急管理廳和省林業和草原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大依法懲處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力度的通知》,對違法違規用火實行“零容忍”,嚴厲查處和打擊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違法及犯罪行為。各地、各有關部門將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對依法應當實施行政處罰的,一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對失火、放火等引起森林草原火災構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的違法行為以及違反各級政府依法發佈的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的行為,由公安機關和林業、草原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發現違法事實涉嫌構成犯罪,須向公安機關移送。火災事故發生後,公安機關要及時立案偵查,對有關責任人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檢察機關要提前介入,及時提起公訴;審判機關要依法嚴懲肇事者。

林業主管部門提醒市民:森林防火期內,不得將火種帶入森林防火區。在林區草原要道和景區入口設立檢查站和森林草原防火警示牌,進入森林草原防火區的人員、車輛必須按照規定接受森林草原防火檢查和宣傳教育。防火檢查站的檢查員和森林旅遊景區的管理員應當告知進入森林防火區人員有關森林防火的注意事項。

森林防火期內,在森林防火區禁止燒荒、燒秸稈、燒枝椏、燒煮加工山野菜、吸菸、燒紙、燒香、野炊、使用火把、點火取暖、燃放煙花爆竹、焚燒垃圾等野外用火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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