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安徽刑拘8135人!打掉1182個團伙!

大快人心!安徽刑拘8135人!打掉1182個團伙!

記者4月12日下午從安徽省掃黑辦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自掃黑除惡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安徽省把此項工作作為平安安徽建設的重要牽引,保持凌厲攻勢,截至3月31日,全省共打掉涉黑涉惡團伙1182個,破獲刑事案件6765起,刑拘犯罪嫌疑人8135名,查封、凍結、扣押涉案資產20.33億元,依法提起公訴495件3298人,一審判決325件2472人,二審判決169件1514人。

同時,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會同政法機關,同步抓好掃黑除惡執紀問責,嚴懲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關係網”,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4月10日,全省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等問題663件795人,移送司法機關109人,其中已立案審查514件,處理657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29人,組織處理164人。涉及市廳級領導幹部2人、縣處級領導幹部15人、鄉科及以下340人。

大快人心!安徽刑拘8135人!打掉1182個團伙!

本次發佈會還公佈了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典型案例

一起來看

01 阜陽邢丙軍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1、基本案情:

2005年以來,邢丙軍、王成斌及周磊、關振彬、劉林傑等組織成員,通過有組織地開設賭場、暴力折遷、高利轉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犯罪,攫取鉅額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經濟實力。同時王成斌通過開辦武校,參與經營賓館、浴場、KTV等獲取經濟利益,用於支持組織活動,該犯罪組織先後有組織地實施了數十起犯罪活動及隨意毆打他人、任意毀損公私財物、串通拍賣等10起違法行為,共造成1人重傷、13人輕傷,多人輕微傷等嚴重危害後果。該組織稱霸一方,對群眾形成心理強制和威懾,在太和縣一定區域形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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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陽邢丙軍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庭審現場

2、處理結果:

阜南縣人民法院以邢丙軍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2個罪名,數罪併罰,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51名同案犯亦分別獲刑。後邢丙軍等不服上訴,阜陽中院經二審審理,除一名上訴人因檢舉立功被改判以外,對其餘均子以維持。

02 宿州史大卡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1、基本案情:

自1997年起,史大卡先後糾集、網羅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通過打砸手段公然打壓生意竟爭對手,逐步控制蘆嶺鎮電渣經營權,形成了以史大卡為組織者和領導者的犯罪組織。該組織連續實施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強迫交易、合同詐騙等有組織的犯罪活動,欺壓、殘害群眾,致1人重傷,10人輕傷,多人輕微傷,並實施了15起違法行為,嚴重破壞了蘆嶺及周邊地區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2、處理結果:

宿州市埇橋區入民法院以史大卡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等8個罪名,數罪併罰,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17名同案犯亦分別獲刑。後史大卡等人不服上訴,宿州中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03 蚌埠馬連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1、基本案情:

1992年起,馬連在五河縣沫河口鎮馬放營村經營窯廠,通過攔截、毆打、威脅從外地運磚的司機,壟斷當地磚頭供應市場,積累了一定經濟實力。同時網羅馬景海、李偉、徐文友等人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逐步形成了以馬連為首的惡勢力。2006年起,馬連以家族血親、姻親為紐帶,逐步形成了以馬連為組織者、領導者,家族成員馬磊磊、馬正超等人為骨幹,與其有姻親關係的肖振澤、石松等人為參加者的較穩定的家族式犯罪組織。該組織實施了聚眾鬥毆、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數十起違法犯罪活動,在沫河口地區形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

2、處理結果:

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法院以馬連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9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十四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罰金人民幣205萬元。其他20名同案犯亦分別獲刑,後馬連等人不服上訴,蚌埠中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04 合肥陸小軍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1、基本案情:

2012年以來,陸小軍、周海兵為牟取非法利益,先後在安慶、合肥、蚌埠、阜陽等地設立公司實施“套路貸”詐騙活動,逐步形成以陸小軍、周海兵為組織者和首要分子,周海軍、周杰等為骨幹成員,成員基本固定、分工明確、獎懲分明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該組織通過“套路貸”方式有組織地進行詐騙,並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犯罪活動。在犯罪活動中,往往採用暴力、威脅等手段,使貸款人感到恐慌、不安。該組織嚴重侵害了社會底層弱勢群體合法權益,對當地正常民間借貸市場及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司法公信力等形成了不良衝擊,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影響惡劣。

2、處理結果:

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以陸小軍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等5個罪名,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二百萬元,罰金十四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其他犯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1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兩個月,緩刑兩年不等的刑罰;其餘15名被告人亦分別獲刑。後陸小軍等人不服,提出上訴。合肥中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05蕪湖江濤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1、基本案情:

2017年4月,江濤等人對外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招攬生意,以服務費、保證金、前置利息等各種名目騙取客戶簽訂虛高借款合同,並與專業討債團伙合作,對逾期還款客戶進行催收。為獲取更多利益,江濤招募了湯浩潔、李青山、高輝、夏建偉等人組建催收組,帶領催收人員頻繁作案,採取張貼告示噴酒油漆、封堵鎖眼、毆打電擊、非法拘禁等手段大肆實施暴力催收,2017年6月至案發,共詐騙客戶非法獲利127餘萬元,敲詐客戶非法獲利18.7萬餘元,以江濤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群眾,嚴重破壞了蕪湖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秩序。

2、處理結果:

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法院以江濤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4個罪名,數罪併罰,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犯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17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至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不等的刑罰;其餘13名被告人亦分別獲刑。後江濤等人不服,提出上訴。蕪湖中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06 滁州石新平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1、基本案情:

2012年以來,石新平為攫取經濟利益,利用在滁州市農機部門工作身份,經營防火門生意。為謀求更大利益,2013年8月,石新平以他人名義註冊公司,陸續招募崔心月、李豐成等人從事門業經營及放高利貸、替人討債等活動,併網羅社會閒散人員參加其組織領導的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強追交易等犯罪活動,逐步樹立強勢地位,逐漸形成了以石新平為首的較為穩定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石新平還拉攏政府公職人員張立寶參與併為其組織犯罪活動提供幫助。該組織無視法律,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斂財數額巨大,稱霸一方,使多名被害群眾產生嚴重的畏懼心理,不敢通過正常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形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2、處理結果:

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法院以石新平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6個罪名,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的11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六年不等刑罰;其餘7名被告人亦分別獲刑。宣判後,石新平等人不服,提出上訴。滁州中院經審理認為,原判認定金鋒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判決,超出了原審公訴機關的指控範圍,依法判決維持審對除金鋒外的石新平等18人的判決,對金鋒改判有期徒刑七年四個月。

07合肥邱自強等惡勢力犯罪集團、郭庭等“惡勢力”團伙尋釁滋事案

1、基本案情:

2017至2018年間,以被告人邱自強、劉亞寧(另案處理)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為謀取非法利益,以幫人“撐場”、“架勢”收取酬勞為主要形式,插手民間糾紛,多次有組織的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被告人郭庭、劉蘇楊、俞鴻飛等人組成的“惡勢力”團伙,為謀取非法利益,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滋擾等手段,插手民間糾紛,多次實施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擾亂正常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2、處理結果:

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分別判處邱自強、郭庭等人有期徒刑五年十個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不等的刑罰。後邱自強等不服上訴,合肥中院二審依法裁定維持原判。

以下3起為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

大快人心!安徽刑拘8135人!打掉1182個團伙!

08 馬鞍山市公安局慈湖高新分局局長兼水上警察支隊支隊長丁家順涉嫌受賄、徇私枉法、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2012年至2018年,丁家順在先後擔任馬鞍山市公安局楚江分局政委、博望分局局長、慈湖高新分局局長兼水上警察支隊支隊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180餘萬元,非法為他人謀取利益,違法處理2起強迫交易案件和3起聚眾賭博案件,包龐、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對明知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訴。丁家順嚴重違紀違法,涉嫌受賄罪、徇私枉法罪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2018年11月,馬鞍山市紀委監委給予丁家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違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收繳。

09 淮南市淮河河道管理局副局長汪琳涉嫌受賄、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案

2017至2018年,在省、市兩級有關部門組織的打擊非法採砂行動中,汪琳利用職務便利,多次給非法採砂的黑惡犯罪團伙骨幹汪某高通風報信,幫助其逃避執法檢查。汪琳收受汪某高賄賂10萬元,收受其他人賄賂共計5.9萬元。2018年7月,準南市紀委監委給予汪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0 淮南市高新區三和鎮西瓦村村委會原主任吳化好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2002年起,吳化好利用宗族勢力連任5屆西瓦村村委會主任期間,吳化好以宗族關係為紐帶,指使吳某圖、吳某路帶領村民採取封門堵路、威脅恐嚇等方式,滋擾村內正常工程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然後出面協調,或強攬工程,或敲詐勒索,或以入乾股方式謀取非法利益,在當地形成以吳化好為核心,以吳某圖、吳某路為骨幹,以吳某林、朱某剛等人為成員,層級分明、組織嚴密的涉黑犯罪團伙。該涉黑團伙涉嫌敲詐勒索、強迫交易、尋釁滋事、聚眾鬥等多起違法犯罪,非法獲取經濟利益600餘萬元。2018年4月,吳化好、吳某圖、吳某路等7人被依法逮捕。2018年5月,準南市高新區紀工委給予吳化好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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