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娘子軍”為何崛起?獨生女購房資源優勢明顯

買房“娘子軍”為何崛起?獨生女購房資源優勢明顯

2018年9月15日,江蘇省淮安市,市民在金秋房博會上選房。(東方IC/圖)

(本文首發於2019年4月11日《南方週末》)

最近一段時間,幾乎每天晚上十點半後,唐琳才能脫下制服,結束一天的工作。

唐琳在廣州市黃埔區的一個樓盤做銷售,最近經手的客戶中,有三分之一是女性。從業三年來,她明顯感覺到,買房的女性越來越多了。

唐琳的客戶雖然來自天南地北,職業、需求都不同,但她們往往——年輕,以80、90後為主;接受過高等教育,收入不菲;家境不錯,父母為買房提供經濟支持;且大多未婚。

比起與男客戶打交道,唐琳更喜歡女性購房者。她告訴南方週末記者,男客戶由於更理智,難以快速決策,但女客戶則果斷得多,更願為中意的房子付出代價。

房源網站“貝殼找房”發佈的《2019年女性安居報告》顯示,2016至2018年,女性購房者在所有購房者中的佔比從約5%上升至近47%。在一線城市購房的30—50歲購房人群中,男女佔比分別為51.6%、48.4%,幾乎持平。

買房“娘子軍”為何崛起?

房子等於安全感?

對於為什麼買房,大多數女性購房者在受訪時,首先脫口而出的都是安全感。

不管是企業高管,還是銷售人員,不管年薪百萬,還是月入數千,她們都提到,曾經歷過無房帶來的漂泊無力感。

對於安芸來說,擁有房子意味著家庭地位和尊嚴。

安芸在廣州市珠江新城工作,是一家金融企業高管,年薪百萬。雖然已35歲,她仍保持著姣好的面容和凹凸有致的身材,外出洽談業務時,常被對方誤認為是模特。

即使美貌、能力與財富都算人群中拔尖的,安芸仍經歷過沒有房子的憋屈。安芸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她沒有買房時,曾駕駛男友母親的奔馳轎車外出,對方提著嗓子說,“哎喲,我這車七十多萬,你小心一點開,不要刮花了。”

後來,安芸買了房,又買了寶馬轎車,男友的母親也成了現在的婆婆,再也沒有用當年的態度對她說話。現在,安芸名下有2套公寓和1套住宅,總值超千萬。這三套房子都是婚前購置,房產證上沒有加丈夫的名字。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副教授宋月萍,在《房產購置性別差異及女性購房探析——基於2010年和2016年中國家庭追蹤調查數據》中指出,2016年城鎮30歲以上的未婚女性房產購置率超過兩成(22.8%),其水平和上升幅度均高於男性(19.6%);30歲以上未婚女性房產購置率的快速上升,反映出近年中女性經濟發展能力上升、經濟獨立意識增強。

但買房也有代價,如果負債超過了能力極限,將會榨乾年輕人及其家庭的積蓄和上升途徑,降低抵禦風險的能力。一旦房價下跌,中產夢也就支離破碎。

“我從高中時就埋下了買房的種子。”28歲的許珊珊是合肥市的一名汽車銷售。幼時,許姍姍父母離異,後來各自組建了新家庭,她只能跟著外公外婆生活。

高中時,許姍姍看到演員馬蘇在電視節目裡談戀愛的經歷,說自己買房以後,在感情裡更獨立、更自信了。“打那時起,我就想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一個完完全全屬於我的家。”

2011年,在工作的第四個年頭,許姍姍看中了一套40平米的二手公寓。這套房子首付只需5萬,可以分期付款,總價剛好符合許姍姍的預算。她等不及考察周邊環境,甚至連公寓的戶型、樓層都沒有好好研究,當即付下2萬定金。

不久前,許姍姍又購置了一套60平米的二手住宅。兩套房貸的壓力隨之而來,對於單身的許姍姍來說,並不容易。裝修期間,她長了不少白髮。

2016年,26歲的程敏在家人的幫助下,買下第一套房,結束了“北漂”生活,終於實現了養一隻貓的願望。程敏是中國銀行的職員,年薪不低於三十萬。但為了這套三環至四環間的南向小兩房的首付,用她的話來說,幾乎“掏空了家底”。

獨生子女的優勢

時代造就的一批獨生女,在購房時,資源優勢明顯。

採訪中,獨生女的父母對於孩子的購房意願更為支持,甚至主動提出要幫孩子買房,在經濟支持上也是全家齊心、不遺餘力;另一方面,為孩子購房也成了獨生子女家庭投資的一個選擇。

程敏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她在北京買房是“被逼的”。獨自異地工作多年,程敏早已習慣了租房,是父母主動提出,在北京落腳就一定要有自己的房子,買房才被提上日程。

為了催她買房,父母專程從湖南老家來到北京,但很快,兩代人在選房這件事上出現了巨大分歧,“對於我來說,能住就行,但他們對北京的房子預期太高。”

老兩口第一次去北京的老城區看房,回來問她:這房子是給人住的嗎?多看幾次之後,老人才接受了在北京買房無法跟老家比的現實。

2016年,全國房價暴漲。據統計局數據,2016年,全國商品房銷售面積157349萬平方米,同比增長22.5%;商品房銷售額117627億元,同比增長34.8%。

程敏一家經歷了那波瘋狂的搶房潮,好幾次,中意的房子都在短暫的猶豫中被迅速賣掉。最後,程敏的父親拍了板,定下一套只看過一次的二手小兩房。這套房子總價近四百萬,為了減輕女兒的還貸壓力,老兩口拿出多年積蓄,還向親戚借了錢,湊夠了五成首付。

對於父母自願資助鉅額首付,程敏並不覺得虧欠。她告訴南方週末記者,父母認為她有北京購房資格卻不用,有些可惜。而且,父母對於資產保值這一塊,一向比較茫然,集資“押寶”北京房產說不定還押對了。

一些女性購房者對南方週末記者表示,父母幫忙出資購置房子,不但是為了讓孩子生活得更好,也在為自己養老做準備。

2017年,廣州市公務員張詩琪在父母的資助下,購置了一套廣州越秀區的小房子。房子不到50平方米,架構、光線、環境都難如人意,但給一家三口提供了團聚的大本營。一到暑假,張詩琪的父母就從湖南老家來到廣州,團聚兩個月。

雖然目前單身,但張詩琪對南方週末記者表示,未來並不打算用這套房子做婚房,而是要留給父母退休後,來廣州居住。

婚姻法潛移默化

過去,買房的責任更多落在男性身上。但隨著法律對產權的界定愈發明確,人們的行為似乎也在潛移默化地發生改變。

201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下稱《解釋三》),對夫妻雙方購置不動產時的出資做出了原則性的解釋。

根據《解釋三》第七條、第十條的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不動產,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而婚前,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付首付、貸款,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婚後由夫妻共同還貸的不動產,離婚時,應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判決該不動產產權歸登記一方,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可見,《解釋三》保護的是出資方的權益——誰出資,誰在房產分割時就更有利。這糾正了以往人們對於男方買房,離婚時雙方可均分房產的認知。

南方週末曾撰文指出,一些婚姻法專家認為,雖然條文形式看似不偏倚任何一方,實際上對女性不利,因為中國人的習慣是男方提供房子、女方提供嫁妝,女方由此放棄購房的機會成本沒有被考慮。

北京本錄律師事務所律師尹利兵向南方週末記者指出,《解釋三》直接影響了女性的購房意識,“如果具備條件,儘量自己買房,避免以後和男方牽涉財產分割的矛盾。”

微信公號“一條”曾發文講述數位女性買房的故事。其中,在北京工作的孫歆因購房資質問題,只能以丈夫父親的名義買房。雖然由她承擔首付、房貸,但相當於給公婆還房貸。而孫歆丈夫婚前已有兩套房,且都屬於婚前財產。“如果離婚,我將一無所有。”孫歆說。

而對一些購房女性來說,買房後,她們在愛情裡更加獨立自主,對婚姻的追求也更貼近愛情本身。

程敏告訴南方週末記者,買房後,她的心態變寬了,不再關心戀愛對象有沒有房。

張詩琪的母親同樣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對於未來女婿是否有房產並無要求,只要對方人好,對女兒好,“我和她爸再出點錢,幫他們另買一套房子都行”。

單親家庭的許姍姍比同齡人更早體會到獨立的好處。她對南方週末記者說,一些女孩要求男方婚後在房產證加上自己的名字,這讓她感到費解。“我沒想過佔別人便宜,我也不想在房產證上加別人的名字,或幫他還貸款。”她說,“我們各還各的房貸。”

“女性的婚前置業是一種自我保護。”安芸向南方週末記者指出,在婚姻中,若一方犯下過錯,被傷害的另一方會處於劣勢。“但是婚姻法沒有規定,在離婚時,出軌的一方要對對方有所補償。”

安芸曾覺得買房對於她和丈夫之間的感情並無影響,但當一位男性朋友與戀愛多年、無房無工作的女友分手後,火速和另一位有房、經濟寬裕的女性墜入愛河,且對前後二人的態度天差地別,這讓她不得不重新審視有房的重要性。

不過,為了擴大婚姻選擇的自主權而買房,結果有時卻事與願違。

尹利兵告訴南方週末記者,他的一位女同行在三十多歲時,在北京郊區買了一套房,但買房之後,反而難以找到合適的對象。

“從男方角度來說,認為有房的女方會比較強勢,有種高攀不起的感覺。”尹利兵說,而女方買房之後感覺有了依靠,找對象的動力不如以前,安於做個宅女,“懶得出去接觸男性了”。

“出賣婚姻”

在限購政策收緊的大城市,對於普通家庭來說,第二套非普通自住房七成首付所帶來的現金壓力,以及首套和二套在貸款利率和費率上的不同,讓他們不得不鋌而走險,“出賣婚姻”。

“假離婚”的套路往往是:夫妻倆把房產掛在一人名下,貸款時也以一人的名義,目的就是在未來可以進行離婚操作,讓名下無房無貸的另一方在離婚後仍可享有“首套首貸”的資格。

據國家統計局和民政部數據,2018年,全國結婚登記人數為1010.8萬對,離婚登記人數為380.1萬對,同期離結比(離婚對數與結婚對數之比)高達38%。這意味著在100對夫妻登記結婚時,就有38對夫妻登記離婚。

夫妻的分分合合,似乎與房價不謀而合。以北京為例,據北京市民政局數據,2011—2016年間,全市結婚的新人數量在17萬對上下浮動,但離婚人數卻逐年增長。在房價暴漲的2016年,北京有9.8萬對夫妻離婚,同比增長33.68%,但同時又有超兩萬對夫妻復婚,復婚數比2014年上漲了131%。

尹利兵說,幾年前,搖號、限購政策剛出臺時,假離婚的案件特別多,離婚案中約10%都是為買房而辦的“假離婚”。程敏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她在銀行工作,身邊為買房離婚的同事特別多,“有一對夫妻離了3次,現在北京有3套房子。”

“假離婚”有風險。尹利兵指出,為買房、買車“假離婚”,後來因為一方見異思遷等原因,導致一方不想復婚,最後又鬧上法院,這種假戲真做的案例並不少。

但是,只要是通過正規訴訟離婚方式離的婚,在法律上,婚姻關係就解除了,併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不存在“假離婚”一說。“假離婚”時,若雙方是協議離婚,就按照雙方“意願”分割房產。

近年來,由於政策轉嚴,離婚買房的路已越來越難走。

2019年1月,針對離婚買房的種種“套路”,包括人民銀行、公安部、民政部、工信部、發改委在內的31個國家部委聯合印發了《關於對婚姻登記嚴重失信當事人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提出加大對婚姻登記領域嚴重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

轉自南方週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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