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難道不是變相的房租嗎?業主:物業公司遠比房東可惡

文/樓市大家談(quanadcom)

租房還是買房,目前依然也還是存在爭議的,無論是租房還是買房,本質目的都在於解決住房問題,而買房比起租房唯一的優勢,大概就是擁有房子的產權了,買房支持者認為租房需要支付一輩子的房租,而買房的話僅需要償還二三十年的房貸,買房要比租房划算得多。然而,買房另一項費用,卻是讓不少有房一族深惡痛絕。

物業費難道不是變相的房租嗎?業主:物業公司遠比房東可惡

這一項費用就是物業費,物業費的存在令不少業主相當抗拒,關於廢除物業費或者說廢除物業的呼聲也在越來越高,當人們對於物業費進行質疑,提出“物業費難道不是變相的房租嗎?”之時,廣大業主甚至回應道:物業公司遠比房東要可惡。

先說房租,租客在與房東簽訂租房合同之後,房東和租戶除非在續租之時,就幾乎不用再打交道,關於房租問題,允不允許漲價在租房合同當中都有明確規定,並不是房東想漲就能漲,就算房東打算漲價,也需要在下一次續租之時,同租客進行商量,如果房東不顧租客意願,租客也擁有其他的選擇。

物業費難道不是變相的房租嗎?業主:物業公司遠比房東可惡

另外,當租客搬入出租屋之後,除非是續租或者租客需要聯繫房東修繕房屋以及內部設備之時,房東並沒有資格對租客的生活進行干預,也不能限制租客的進出,更不能對租客進行斷水斷電等威脅。

然而物業公司則不同,物業公司憑仗自己管理者的身份,帶上幾分高高在上的姿態,以質量並不算的高的管理服務要求業主繳納不輸房租的物業費,並且物業費的上漲幾乎是由物業公司單方面決定,既不和業主進行商量,業主也沒有辦法進行反對,如果業主因此拒絕繳納物業費,物業公司則動不動一斷水斷電作為威脅,並且對業主的自由進出進行限制,好像業主需要服從物業公司一般,明明業主才是這個小區的主人。對於業主來說,自己在物業面前,好像唯一的存在意義就是不聽地繳納物業費,還不如租客有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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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物業公司存在種種問題,將物業非貶做變相的房租還是有失偏頗,對於房東來說,其實只是需要提供一個房子,收取房租而已,對於房屋的修繕等方面,其實不少房東根本沒有負責管理的義務。但是物業公司不一樣,物業公司畢竟為業主提供了服務,小區衛生的打掃、小區安全的負責、小區的用電照明、小區公共設施的維護修理等多方面,均由物業公司負責,比起房租,物業費其實還是要便宜不少。如果真的取消物業,業主未必能夠適應沒有物業的生活,光是想到小區的安全無人負責,小區的衛生無人打掃,就已經讓人不安了。

另外,關於業主自治也未必靠譜,如果讓業主自己組織管理小區,顯然在快節奏的今天,不少業主根本就沒有時間和精力,也很難達到意見上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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