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玩手机将4岁女儿忘车内导致身亡,指责幼儿园考勤没尽责。对此大家怎么看?

醉墨客林世伟


湖南的这位父亲,心也太大了,居然把接送女儿的主事给忘了,一忘就是八九个小时,致使女儿身亡,如此父亲,太没有担当、太没有责任心,不配为人父,不知女孩的其他亲属,有没有挠死这位只会玩手机的父亲。

对于这位父亲,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法律责任是逃脱不了的,因为玩手机,疏忽大意把接送女儿上幼儿园的事给忘记了,造成女儿死亡的严重后果,过失致人死亡,如此父亲,不知心是怎么长的。

出了这种事,正常父亲的话,一定会懊恼万分,为自己的粗心和不务正业而感到内疚惭愧,一定会愧对自己的妻子,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虽不说要以死谢罪,但最起码被家里人胖揍一顿是少不了的,手机也得换成老年机。但奇葩就奇葩在,这位做父亲的居然跑到幼儿园要赔偿,如此,只能说难道你做父亲的心里就不难过,自己的小棉袄就这样没了。

这位糊涂的爸爸都是最大责任人,但事后居然责怪幼儿园,理由为:孩子没去上学,为什么学校没有找家长确认情况?而最终家长也与园方已达成和解,园方赔偿3.2万元。“明明是你自己的过失,怎么还有脸找幼儿园赔偿?”也难怪网友会如此反应。“这3.2万也真是太搞笑、太无厘头了”

当然,过失致人死亡,主管部门也该介入调查一番,给这位糊涂有粗心的父亲上上课,以免再次发生人间悲剧。


心情保温杯


今天早上,我一个学生在上学的路上,出了一点状况,她被一辆电车撞倒在地,没有来上课,家长向我请假,我同意,让她带孩子到医院检查。如果孩子妈妈没有向我请假,我只能记录下这个孩子缺勤,等到孩子来上学的时候再问清原因。我不一定要给家长打电话,工作太忙,也没有哪项规定要求老师一定要给缺勤的孩子家长打电话,我打电话是我的情分,说明我很负责。我不打电话也有充分的理由,工作很忙。孩子没有到校,监护责任没有发生。



我觉得这位父亲应该抓紧投案自首,这明显是过失杀人罪,不要再胡搅蛮缠。幼儿园打个电话可能确实避免孩子的死亡,但这并不是幼儿园所必须要做的,关键的是这位父亲因为玩手机将孩子忘到车里了。在那么热的天气里,在关闭的车里,几分钟后人就失去知觉,据科学推算,室外温度30度的情况下,在暴晒的情况下,仅仅需要15分钟弄个,车内温度应该在四五十度,在这种环境下,半个小时就可以丧命,,如果是一个孩子的话,加上着急和恐惧,能够支撑的时间会更短。也就是说,当这个孩子将孩子忘到车内,在暴晒的情况下,最多十几分钟就已经失去知觉,甚至已经死亡。即使幼儿园老师在整理完一切,吃完早饭,安顿好孩子,发现孩子没有到校。马上和家长联系,即使这样,也可能已经来不及了!



人们总是抱着一种惋惜的心情,做出种种假设,如果幼儿园当时能够打一个电话,也就提醒了他,孩子就不会离开,当时如果任何一个人当时给他打一个电话,问道一下孩子,可能都有可能挽救这个孩子的命。照这样推论的话,是不是每一个人都有牵连?

所以,我认为引起孩子死亡的全部责任都应该由孩子爸爸承担,幼儿园只存在管理方面不足的地方,需要完善和改进,如此而已!


寐语小筑


同样作为一名4岁女儿的爸爸,我对这个事故的发生非常痛心!

但翻阅了相关的视频与文章之后,我认为这个事故有很多疑点:

1、4岁的小孩送去幼儿园,肯定是要自己亲自送到幼儿园大门口,而不是车门一开,让小孩自己跑去幼儿园。

所以这位爸爸说,把小孩忘在车上了,我觉得不可思议!除非这个人吸毒或者醉酒了。


2、其次,我看了记者的采访视频,小孩的爸爸一直推说接了个电话,然后就忘记了。但记者查看他的手机,8:46分接听的电话,仅仅显示通话12秒,这显然不足以让一个成年人分神以致将小孩忘记在车里。

既然电话只有12秒,为何这个爸爸却一直说什么有电话,自己分神了?

显然是在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而且这个借口很勉强!

3、这位爸爸在视频采访中的语气、神态太过于淡定了!完全不像有“丧女之痛”的感觉。而且他面对记者的提问,回答是富有条理的。很明显,这种人思维缜密,不像是那种马虎大意的人。

我希望公安部门对小孩做个尸检,判断一下死因是不是困车里造成的?

或者将小孩与父亲做个亲子鉴定,看看是不是另有蹊跷?

最后,人命关天,可以3.2万元就这么私了?


从耗子胖成猪


这也可以赔?

3.2万元,这位家长,你花你死去女儿的钱不觉得可耻吗,你害死了自己的女儿,你是不是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你没尽到监管义务,你要不要为自己女儿的死承担法律责任?

这位无耻的家长,给你推荐一个发财的好机会,你还可以告你的车的生产厂家,是车子密封太好导致你女儿死亡。你可以告手机生产厂家,是因为手机太有吸引力导致你把孩子忘在了车里最后死亡。你可以告你浏览的网页你玩的游戏你看的短视频网站,是因为他们导致你不能集中注意力把孩子忘在了车里。你可以告4s店,为什么把车子卖给你,没有车怎么可能把孩子忘在车里。你可以告你工作的单位,不是单位发工资给你你怎么可能有钱买车子,没钱买车子就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你可以告你的妻子,没有你的妻子就不会有这个孩子,没有这个孩子就没有这样的事发生。你可以告你的父母,没有你的父母就没有你,没有你就没有这个孩子,没有这个孩子当然也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

归根结底,没有你这个畜生一切都不会发生。你怎么不去死,让一个无辜的孩子碰上你这个倒霉父亲,才来到这个世界没多久就要和这个世界说再见,用小小的生命给你换回3.2万的巨额财产。反观幼儿园,面对孩子的死亡人家愿意为孩子的不幸遭遇表示出自己的爱心,人家没有义务赔偿,只是觉得因为这样的事和畜生计较太丢人,这3.2万在这位父亲看来就是人民币,而在广大人民群众看来就是幼儿园送给你的“无耻”两个字。你的女儿地下有知,会希望早日和你团聚的。

愿这条小生命能够安息,愿世上多些有担当的父母,少些禽兽不如的无耻无赖。


黑白世界66843708


我发现,中国奇葩事件一个一个的在诞生,没有做不到,只有你想不到,一样一样的事情,已经突破了你我的想象力,家长忘记把孩子送到幼儿园,导致孩子车上窒息身亡,竟然责怪幼儿园没有尽到考勤制度,追究幼儿园责任,怪事连连啊,想不明白的是,在没有打官司的情况下,幼儿园竟然还真赔偿了,我真的是无语了,如果真打官司,我觉得幼儿园是不需要赔偿的,孩子的死亡,又不是在幼儿园发生的时候,为何要赔偿?跟幼儿园有什么关系呢?如此,是不是以后谁不去上班,出现了死亡,家属是不是也可以起诉单位没有尽到考勤制度,也要索赔?真的是没有道理了。


在我们国度,很多事情,真的是突破了我们的想象力和极限,只要出了死人事件,总要讹一把,不管成不成,那是另外一回事,但国人的思维是,只要人死了,就要找相关方,如已经公开报道的几个奇葩案例:

1、女大学生带母亲去医院看病,中途站在妈妈跟前的一个女士没有让座,导致母亲到医院病情加剧而死亡,女大学生状告这个女乘客没有让座,最后法院反驳,但女士考虑到大学生还在上学,给了1000元慰问金。


2、老汉超市买东西出现中风死亡,要求超市赔偿11万,无果后用花圈堵超市。

3、老太太带孙女逛超市偷吃东西,导致孙女噎死,老太太状告超市没有起到监管责任,没有及时组织她偷东西导致孙女噎死。

4、女子公交车上吃糍粑噎死,老公状告公交车司机没有制止。

5、小偷偷电动车被电死,家属要求赔偿。

6、小偷业主家里偷东西,开灯导致天然气泄露被炸死,家属要求赔偿。


等等奇葩事件层出不穷,超出了你我的想象力,但有些事情,竟然成功了,如这个这个事情,幼儿园竟然给赔了3.2万元,我觉得,幼儿园如此行为,只会助长这股不正之风。

你的孩子,自己没有送到幼儿园,把孩子琐在车里,你不把孩子送过去,幼儿园老师不可能给你打电话,她没有这个责任,因为,每天多少孩子没有送去幼儿园,大多是心病或者其他原因,家长的责任和义务是告诉幼儿园老师,今天孩子去不了,为何去不了,告知清楚,如果今天没有送过去,到下午下班了,老师才会给你电话,因为,在带孩子的时候,幼儿园老师是不能随意玩手机打电话的。


因此,这个事情,女儿死亡,是粗心爸爸造成的,也是这个不负责任的父亲导致的,你还有有什么脸面去要求幼儿园赔偿呢?如今,幼儿园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给赔偿了,你这个当父亲的,这个钱,拿得开心吗?如此,只会加重你的罪恶感,可怜的孩子啊,因为父亲的不负责任,导致窒息身亡(当时益阳30℃)。

配链接,过去,还发生活孩子车内窒息身亡,希望引起家长注意:

2012年6月,湖南3岁女童小紫,被老师遗忘在幼儿园校车里长达7小时身亡。校车停在无任何遮挡路上,车门紧锁,车内温度或有50度。

2013年7月,湖北13岁男孩丁丁被“遗忘”车中,2个多小时后被发现时已昏迷,体温40度以上。

2014年8月,福建晋江2岁女孩小欢跟大舅和大姨回家路上在后座睡着,大舅以为小欢跟大姨在一起便锁车回家睡觉。第二天发现小欢已死亡。

2015年6月27日下午,在湖南湘潭一小区,一小男孩被发现死在自家车内。死者爷爷称,当时孙子跟着父母外出,回来时在车上睡觉,他们以为孙子还跟着父母。

2017年5月,在广西宜州市庆远镇洛岩的一家幼儿园门口,一辆长时间在烈日下暴晒的校车上,三岁半男童棋棋(化名)被发现倒在车内。

2018年4月9日下午,合肥一名4岁女孩和一名6岁男孩被发现在一辆轿车内,待群众用钥匙打开车门,两个孩子已没有了呼吸。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4岁女孩?被丢车内窒息身亡?真的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一个娇嫩无比的小生命就这样没有了!对此我们除了痛心疾首和谴责之外,当事人及全社会更应该进行全面而深刻的反思。


反思一

悲剧的最大责任人无疑就是这位荒唐的父亲,打电话,玩手机如此入迷,竟然能忘记自己4岁女儿的存在。既然能导致女儿窒息死亡,那么说明玩手机的时间不可能只是两十分钟,这么长时间想不起女儿,真是让人匪夷所思。

作为一个父亲,就应该谨慎、合理的履行监护孩子的义务,但是这位父亲因为粗心马虎而没有预见到严重后果的发生,最终导致女儿死亡,这是典型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已经属于刑事犯罪。我们能够想象得到这位父亲现在是如何的追悔莫及,但是有用呢?当时他哪怕留一点心,悲剧还会酿成吗?


反思二

我们回过头来看看幼儿园有无责任呢?按照常理幼儿园应该有点名制度,对于迟到或者缺席的学生应该打电话追问的。我家熊孩子小时候读幼儿园时,只要迟到十分钟以上,我们必然会接到老师的追访电话。试想,当天如果老师发现小女孩迟迟未来及时给家长打个电话,还会有悲剧发生吗?

既然幼儿园愿意赔偿3.2万元,说明校方也承认了自己管理不到位的责任。究竟校方有多大责任,应该属于法律问题,我们普通人很难给出叛定。


近几年幼儿园食品及其他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比如2018年9月份,安徽芜湖有两所幼儿园让孩子食用过期或霉变食品。

这些人利欲熏心,已经突破做人的底线,竟然把魔爪伸向了我们这些幼嫩无比的孩子,真应该把他们抓起来判处死刑。试想,如果我们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长效机制,还会有这么多事故吗?

反思三

智能手机是把双刃剑,它的发展与普及正在深刻影响着现代人的生活,它给人们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成了人们的精神鸦片,叫人沉迷其中,隔膜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我在你身边,你却在玩手机!

有时候历史真是惊人的相似,十九世纪末中国人躺在床上抽大烟,鸦片毁了中国人也毁了中国,让西方打败了积贫积弱的中国。一百多年以后,举国又以相同的姿势躺在床上玩手机,此乃精神鸦片,快毁了中国学生乃至中国人。


逝者已逝,追究刑责不是最终目的。刑罚不仅仅是要惩罚那些犯错或犯罪的人,更要震慑和警示那些潜在的、可能的犯错或犯罪者。儿童是每个家庭的希望,也是祖国的未来,每一个父母都应该切实履行监护义务,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2017


人的劣根性,在这个女童父亲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发生了悲剧第一时间先找客观原因,让别人为自己一手酿成的大错买单。

悲剧发生了,不是找责任嘛,大家都别跑,一个都不要落下,幼儿园已经为自己的失误赔偿了3.2万元,那么接下来,该是你这个父亲付出责任的时候了,请主动投案,去接受法律的严惩吧。孩子是你的不错,但孩子的生命不是你的,任何造成孩子丧命的人都必须付出代价。

今天看了这个视频,我气就不打一处来,女童的父亲油头粉面的,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样子,搞的自己很无辜一样。你也不扪心自问一下,到底是谁亲手要了女儿的命,你还好意思站在那里讲为女儿讨公道吗?女儿的公道要讨,但也不应该是你,因为你没有资格。

我们回过头来看看整个过程,这个父亲完全有好几次机会让孩子幸免遇难。如果你不要玩手机,如果你不要疏忽大意,如果你下车时能够多看一眼车里,如果你在长达8个小时的时间里多想一想女儿,都可能挽救孩子的生命。

更让我难以想象的是,一个送孩子上班的父亲,居然会因为玩手机忘了送孩子,我不知道这个父亲脑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最起码的责任心都没有。

对于这个父亲,我认为有必要绳之以法。

另外,再次表扬你一下,你接受采访时的发型挺酷的。


元芳有看法


现在不是怎么看这位父亲推诿的问题,现在是网友普遍怀疑女童可能非命死于送幼儿园之前。而当天送幼儿园可能只是掩盖事实的障眼法,否则怎么会专门送幼儿园,车却没开到或者不敢开到幼儿园监控辖区,说什么接电话就忘记也完全解释不通,一个四岁的孩子你一路开车停车下车锁门,孩子完全没有任何交流,正常吗?除非已开不了口。。。而且8小时完全不动车,本身也不太正常更像是刻意。而且出了事一家人没有一个悲痛伤心自责的,而是想方设法推诿扯皮,姑姑更是拿出一袋女童衣物,难道是事先准备好的道具?太多疑点,现在根本不是谴责父亲问题,而是涉及刑事责任的问题。退一万步即使真的是疏忽,那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样也涉及监管过失致死的刑事责任,而不是现在与幼儿园和解不了了之的事了


鱼儿214276496


首先,作为一名幼教工作者,看到这样的事件很是心痛!但是,冷静下来,看待这件事,孩子的死因,就是父亲的严重过失造成的,这还有什么异议吗?至于幼儿园的考勤制度,老师是应该联系没有出勤的孩子家长,问清原由,所以幼儿园的考勤管理有问题,但是绝不是导致孩子死亡的原因。这是两件事,只能说如果老师打电话联系的话,可能会救了孩子一命。试想,如果孩子还没上幼儿园,就是家长因为自己的疏忽把孩子忘记在车里,这时候,该找谁呢?幼儿园考勤管理的问题上级部门可以纠正处罚,但是对于孩子的死因没有责任。报道说和解后给予金钱补偿,我认为报道的措辞都不合适,应该说,毕竟是本园幼儿,幼儿园也非常同情遗憾,给予精神慰问金,不要让人们觉得,只要出事,能讹的就都打一杆子试试,能碰上谁就算谁,长此以往,人们的心里会歪曲的。最后,还是很心痛孩子这样离世,这样的父亲,自己悔悟吧,无语了!


星空0328


哎妈,活的年头儿短,见识太少了,还有这样的人?

 

把孩子拉车上9个小时?

 

9个小时也没想起来?孩子妈妈接孩子时发现孩子不在给他打电话才想起来?

 

太有才了!

 

对此,本人有几点疑问:

 

1.孩子的父亲是不是患有老年痴呆?为数不多的提前发病的患者?如果是这样我们就不要过多遣责他了。毕竟他也不想这样,有病咋整?

 

2.是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这是一个问题?亲生的好像没有这么干的。

 

3.难道是不想要这个女儿了吗?要不怎么至于9个小时都想不起来女儿?

 

4.女儿死了他竟然能平静地接受采访,看不出有任何愧疚,任何自责,反而强调“最重要的是孩子没来他们没信息,没问为什么没来”,不知羞耻地把责任完全推给园方。

 

5.幼儿园对此事也负有责任,如果能把工作做得更细,或许就会避免这悲惨一幕的发生。

前段时间一小学生没来上课,老师打电话给家长,联系不上遂报告校长,赶到学生家中,才避免了一家人煤气中毒。所以应该明确制度,不来上学是应该请假的,不来上学又不请假的应该问明情况。

 

6.无论如何,对可怜的孩子的死亡深表同情,愿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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