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四強化”嚴抓散裝汽柴油購銷安全監管

(三晉都市報運城記者站訊:王良吉 通訊員 張金萍)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省廳、市局《關於加強散裝汽柴油購銷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垣曲縣公安局“四強化”切實抓好散裝汽柴油購銷安全監管工作。

垣曲:“四強化”嚴抓散裝汽柴油購銷安全監管

一是強化思想認識。4月9日,聯合工信局召開了由中石化、中石油、民營加油站負責人共33人參加的《垣曲縣關於加強散裝汽柴油購銷安全監管工作》的會議。會議強調要充分認識當前防恐反恐形勢的嚴峻性、複雜性,充分認識進一步加強散裝汽油購銷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把加強散裝汽柴油購銷安全監管作為強化防恐反恐源頭管控和防範個人極端暴力犯罪的一項重要措施,切實抓緊抓細,務求取得實效。

二是強化安全監管。公安、工信(商務)、市場監管、安全監管等職能部門細化職責分工,常態化明察暗訪,督導各加油站嚴格履行主體防範責任,建立健全“防盜搶、防爆炸、防事故、防恐怖襲擊”安全防範機制和應急處置預案。

垣曲:“四強化”嚴抓散裝汽柴油購銷安全監管

三是強化安全防範。各加油站切實負起安全防範主體責任,強化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嚴格落實散裝汽柴油購銷實名登記制度,強化加油站日常安全管理,及時整改安全隱患,嚴格落實加油站、加油員的安全管理責任。

四是強化責任落實。按照“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加油站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全面責任。加油站所有人員要提高安全意識、防範意識、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對因安全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而引發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穩定重特大案(事)件的,將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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