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彩玲欠债未还,上犹法院将其曝光!(2019年03期01)

胡彩玲欠债未还,上犹法院将其曝光!(2019年03期01)

姓名:胡彩玲

性别: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高园路

案情介绍:胡彩玲向张某借款未能按期归还,经张某催收无着,张某遂诉至法院。经法院组织调解,胡某与张某达成还款协议,上犹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18)赣0724民初1038号民事调解书,胡彩玲承诺于2019年2月12日之前偿还张某借款25400元。该调解书生效后,胡彩玲未能按期偿还借款。经张某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立案时间:2019年2月13日

执行案号:(2019)赣0724执172号

执行法院:上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8)赣0724民初1038号民事调解书,胡彩玲承诺于2019年2月12日之前偿还张某借款254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被执行人胡彩玲至今未履行。

联系举报电话:0797-713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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