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為母報仇”張扣扣案,二審維持原判, 你怎麼看?

樸燦烈ChanYeol


一、“為母報仇”不可取。當今是高度的法制社會,一切的矛盾和爭端最終要以法律去解決。

二、其母被殺案在1996年的時候法院已經做出了公正的審判:王正軍(當年屬於未成年)判刑8年。如果張家對審判結果不滿意那麼可以在當時提出上訴,可是並沒有提出上訴。

三、法律是公正的,二審維持原判。張扣扣在二審前表示可以接受任何審判結果,可見他已經想通了,但是也晚了。既然當年法律已經審判那就不能再以“為母報仇”“血性男人”等來撫平內心的傷口。

四、張扣扣案是一個悲劇,這是一個雙輸的結局(王張兩家)。原本張扣扣可以有個普通人的生活,但內心的仇恨和嫉妒使他失去了理智。

最後,“這是個最好的時代,也是個最壞的時代”,這話永久不過時。人要活得開朗,要時刻有積極的世界觀人生觀。


日姬樂蕾


就是這種民間復仇行為可不可以輕判,是鼓勵還是重罰的問題

不想再向鍵盤俠們解釋故意殺人與故意傷害致死的不同。就算王家殺了張扣扣母親,欠張家一條人命,但張扣扣為了復仇殺了王家三條人命,多拿了兩條,按照一命償一命的基本道理,那麼是不是張家應該倒欠王家兩條人命吧。


這樣一來是不是應該特許王家後人為報殺父之仇,殺了張扣扣和他哥哥,這樣補回兩條人命才公平?你殺母之仇是仇,要殺回來,別人殺父之仇就不是仇?

同樣道理,萬一王家後人也不小心殺多了,那麼也可以讓張家後人補殺回來,這樣殺來殺去殺的絕後才算是天下太平。

同樣還是這種邏輯,以後要是報仇什麼的,就要殺乾淨點,殺全家老小親戚全殺光才行,這樣才是鍵盤俠們的邏輯和追求。


五嶽掩赤城


關於強扣扣一案,按照我國法律判死刑肯定是沒改了,因為他殺的人太多了,法律就是法律,


華仔69514668


不吵了,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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