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 刑警日記之鳳凰山大案

隨著最後一名犯罪嫌疑人的落網,周仁禮在他的刑警日記中一樁歷時二十年的大案終於畫上了句號

1999年,電腦還沒有普及,浙江省麗水市雲和縣公安局的偵查員周仁禮,在辦案時總會隨身帶著一個本子,記錄偵破案件的線索和進程。時隔二十年,當年筆記本中沒有告破的鳳凰山“11·13”殺人案,一直是他心中的遺憾。近日,這起歷時二十年的大案終於落下帷幕。

水庫邊發現漂浮物

1999年11月13日下午, 浙江省麗水市雲和縣公安局接到群眾報警,一名婦人在雲和縣鳳凰山水庫邊發現了一袋漂浮物,隱約還有血跡。警方得知消息後,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打撈。

被打撈上岸的是一個墜著兩大塊石板、被塑料袋包裹的男屍。法醫判斷此男子死亡時間為10天左右。

偵查員周仁禮根據法醫解剖細節,在筆記中記錄了被害人的情況。與此同時,警方又在屍體身上發現了一隻空的自制錢袋,在外套口袋裡面發現了一隻打火機,上面印著“0593-3881768”字樣。

在死者身上發現的打火機表明,被害人與福建古田、閩南一帶有關。另外,警方發現,打包屍體的袋子,是雲和縣當地很常見的香菇袋。由於雲和盛產香菇,根據這一點警方分析,死者很有可能是來雲和做香菇生意的商人。

衣領上的針線

警方立即成立“11·13”專案組,對當地近15天突然失蹤的外地人員進行查找,另外派遣一隊警力趕往福建調查。

1999年11月20日,一個福建寧德地區的村民來到雲和縣公安局,稱自己看到了警察在他們村張貼的尋人啟事,他懷疑遇害的是自己的親哥哥黃某。

一個母親為兒子補好的衣領,如今成了認屍最重要的證據。這個細節,讓那時的周仁禮深深地被觸動,他在工作筆記上記下“11月20日,已查明,死者黃某,男26歲,閩古田縣平湖鎮溪坂村人”。

據黃某弟弟講,黃某是11月1日和家裡人說來雲和收購蘑菇包裝袋,當時身上帶著1.8萬多元,在當年這是一筆鉅款。另外,隨他一起出行的,還有黃某17歲的侄子江某。可現在黃某已經遇害,江某的下落又成了新的謎團,這讓雲和縣警方壓力倍增。

確定嫌疑人

根據作案方式,警方判斷案犯對雲和縣環境很熟悉,應該為雲和縣當地人或常住人口。縮小排查範圍後,警方最終將犯罪嫌疑人的目標鎖定在雲和經商的陳永松和陳良水身上。1999年,陳永松和陳良水夥同另外兩人專門針對攜帶大量現金的商人實施敲詐勒索。短短几個月得手了近兩萬元。這筆錢在那個年代的雲和,是一筆鉅款。

確定嫌疑人後,警方立即展開抓捕,動員400多名警察進行搜山,當時已是冬季,為了禦寒民警用繩子把稻草捆在腿上充當棉褲。不少群眾為了讓警察吃口熱飯,主動把做好的飯菜送到山上。還有人自己買了方便麵和飲用水,送到警察的臨時駐地。

經過艱苦搜尋,案發3個月後,根據群眾提供的線索,警方最終在江西抓獲陳永松。到案後,陳永松交代,他夥同陳良水殺害了黃某與其侄子江某。陳永松還提到,當時他們依舊想用賭博的方式詐騙黃某兩人的錢財,可沒想到經商的黃某居然不會打牌,於是他同陳良水商議後,給兩人下了毒,又用鐮刀將兩人殺害。

隨後,警察帶著嫌疑人陳永松前往案發地點鳳凰山水庫指認拋屍具體位置,在陳永松交代的地點,警察找來了專業的打撈人員,20分鐘後,撈起一個白色塑料袋,經過法醫判斷,打撈上來的正是黃某的侄子江某。

陳永松落網後,被法院依法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二十年的逃亡

陳永松的落網標誌著鳳凰山“11·13”大案的重要進展,與此同時,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陳良水依然逍遙法外。將近二十年過去了,雲和公安從未停止對陳良水的抓捕。

隨著全國公安辦案系統的完善,各地公安機關的信息得以共享,雲和警方對陳良水進行了網上通緝。2018年5月23日,浙江洞頭警方與雲和警方聯繫,他們遇到一個用假身份證辦理銀行業務的人。經過調查發現,此人和陳良水在體貌特徵上十分相似。雲和警方馬上趕赴洞頭,對這個自稱“龍家康”的人進行審查。

經過二十年的追捕,警方對陳良水的特徵和背景早已瞭如指掌。儘管面前的人一直稱自己是“龍家康”,從未去過雲和縣,警察還是通過幾句方言使得陳良水無意間露出原形。最終,陳良水承認了自己的真實身份和犯罪事實。

在陳良水逃亡的二十年間,他沒有回過一次家,兒子輟學,老父常年臥病,家景一片慘淡。為了隱藏自己的身份,陳良水一直以打黑工為生,遇到包工頭欠賬也不敢言語,輾轉在各個城市。

至此,歷時二十年的大案終於落下帷幕。和之前相比,鳳凰山水庫變化不大,依舊是當地居民休閒遊玩的好去處。現已是雲和縣公安局副局長的周仁禮習慣也沒有變,依然用刑警日記記錄著所經手案件的細節。

中國政法大學教援曲新久說:“刑事案件尤其是命案需要一個完整的證據鏈條一個犯罪案件發生以後,要有確實充分的證據來證明是犯罪嫌疑人實施了殺人行為,並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而且還需要排除其他可能性。如果達到這樣一個程度,我們就可以確認犯罪嫌疑人故意殺死了被害人,案件也就可以定性了。”

另外,這次洞頭警方能夠抓到嫌疑人,上網追逃起了巨大的作用。那麼何為上網追逃?

曲新久說:“上網追逃是一個通俗說法,實際是說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通緝,這個通緝的信息藉助於互聯網在全國進行公佈,讓公眾知曉,讓各地司法機關、公安機關掌握情況,讓這樣的信息得以共享。可以說在全國任何一個地方,只要有他的動靜,有他的信息出現,就可以追蹤到他。”

(作者系《今日說法》報道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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