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網4月13日訊 近日,山東省委辦公廳印發《關於精文簡會工作的十五條措施》,明確要求,凡發文必要性不強,可發可不發的一律不發,字數“超標”的文件須經省委主要領導同志特批。文件部署不僅是“上對下”,還有“下對上”,對基層反映強烈的“空頭政策”“無效文件”,要倒查相關部門的責任。同時,鼓勵“會議”到基層開會,通過解剖“麻雀”現場解決問題。
在文件制發方面,我省要求提高文件政策含量。文件突出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凡發文必要性不強,可發可不發的一律不發;凡法律法規已明確規定、現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適用的,不再重複發文,同一事項不得反覆發文;貫徹中央文件精神,沒有新的落實舉措和政策規定,或者建設性、創新性政策措施佔不到文件主體,政策含量不足、問題導向性不強、照轉照抄、“上下一般粗”的不發;中央文件已發至縣級或公開發布,規定的內容已比較明確具體,且沒有要求地方制定配套文件的,不再製定貫徹落實意見和實施細則,可按規定將中央文件翻印至基層,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部署全局性工作的不超過5000字,部署專項工作或具體任務的不超過3000字,確需超過的須經省委主要領導同志特批。
同時,確保文件部署落實落地。對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以來省委出臺的政策性文件,由牽頭起草部門逐條逐項梳理,責任不明確的,要補充下發責任清單。今後省委出臺的政策性文件,一律逐條明確部門責任。凡不涉及黨和國家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開內容的,一律按規定公開發布。做好文件實施後評估工作。省委重要文件出臺後,由牽頭起草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就文件的實施效果等進行全面評估,對政策執行出現偏差的,要及時提出修訂完善的意見。對基層反映強烈的“空頭政策”“無效文件”,要倒查相關部門的責任。
在提高會議質量方面,我省要求堅持問題導向,每一個會議都要聚焦鮮明主題;會議講話、發言等文稿要言之有物,直擊問題要害,力戒冗長拖沓,不搞照本宣科,不搞泛泛表態,不刻意搞傳達不過夜;能開視頻會的,不集中開會;能小範圍解決問題的,不大範圍開會;能現場調查研究解決問題的,不召集人員開會;能一個會議解決問題的,不分別開會,不議而不決、反覆開會;能接續召開的,不分開開會。
並且,多讓“會議”下沉到基層。對一些徵求意見、瞭解情況的會議,不請參會同志到上級機關開會,多采用調研指導方式,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通過解剖“麻雀”現場解決問題。加強會議優化整合。(據山東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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