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9-24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及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且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签署合作协议,平安信托拟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36个月,资金可用于经平安信托认可的本公司或项目公司投资的住宅和商业地产项目。

本公司同意为平安信托向项目公司提供的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授信额度项下主债务的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期限为授信额度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04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此担保额度内,公司实际发生为项目公司担保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能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其经营成果。在此担保额度内,公司实际发生为项目公司担保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程序。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平安信托向本公司及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36个月,资金可用于经平安信托认可的本公司或项目公司投资的住宅和商业地产项目。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平安信托进行战略合作和为平安信托向项目公司提供的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授信额度项下主债务的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期限为授信额度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两年。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028,784.63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068,947.4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46.9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9,8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3%;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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