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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到了一首美國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經歷了一生的苦難,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對待這個世界,沒有一句抱怨的話。這首歌深深地打動了我,我決定寫下一篇這樣的小說,就是這篇《活著》,寫人對苦難的承受能力,對世界樂觀的態度。寫作過程中讓我明白,人是為活著本身而活著,而不是為了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著。我感到自己寫下了高尚的作品。“
——餘華
這段話是作者餘華寫在自序裡的,可以說,這短短的一段文字不僅大致描繪了故事內容,也高度概括了這本小說的創作內核和現實意義 。《活著》這本書,差不多把人間的不幸都濃縮到一個人、一本書裡去了,如此悲慼按理說,讀過之後總會讓人消沉,可是,但凡是在苦難的泥沼中奮力掙扎過的人,讀過此書,不僅不會消沉,反而會感到一份暖意縈繞心間。
小說中的”我“一次偶然的機會,在鄉下認識了一位叫”福貴“的老人,機緣巧合下,聆聽了福貴跌宕起伏的人生故事。故事是以福貴的敘述慢慢展開的。
福貴生於一個殷實的地主家庭,從小就是闊少爺,出了名的紈絝子弟,私塾裡的先生說他”長大了準能當個二流子“他爹說他”從小就無可救藥“,他打小上私塾要長工揹著,長大後又整日流連在煙花柳巷,吃喝嫖賭都佔盡了,他倒是有個好媳婦叫家珍,是城裡米行的女兒,知書達理,溫柔賢惠,可是福貴卻不知足,常常留宿在妓院裡,甚至讓妓女揹著自己到老丈人的米行前打轉,趴在妓女的背上,見到老丈人竟然還舔著臉請安,由此可見,他有多混。
福貴賭博,輸光了家產,他爹抵押了家裡的房產、田地,還了他欠的賭債,然後鬱鬱而終,媳婦家珍連同肚子裡的孩子被丈人又抬著大轎領回了孃家,只剩下年邁的老孃,幼小的女兒鳳霞三人相依為命。經歷如此變數,福貴幡然醒悟,細皮嫩肉的他開始租田下地幹活,認真過起了日子,媳婦家珍在孃家生下了肚子裡的孩子,帶著兒子有慶跑了回來。這一家人總算是又湊齊了。
為了給娘抓藥,福貴在城裡被抓了兵丁,連給家裡捎個話的機會都沒有,就跟著部隊東逃西躲沒個安身之所,一走便是三年,無數次險些喪命,最終死裡逃生,回到老家,與家人團聚,彼時鳳霞因為高燒,早已變得又聾又啞。不久,娘也去世了,
兒子有慶擅長跑步,是個聰明優秀的好孩子,寄託著全家人的希望,可是他卻在給縣長的女人獻血時,小小的人兒被抽乾了血,喪了命。有慶一死,家珍也患了軟骨病,裡裡外外的活都靠福貴和鳳霞兩人操持,鳳霞因為聾啞,遲遲找不到好對象,後來經人介紹嫁給了在城裡的搬運工二喜,二喜是個偏頭,他不嫌棄鳳霞,倆人恩恩愛愛,不久就懷了孩子,沒成想,孩子生下來,鳳霞卻死在了醫院,生下的孩子,家珍給他取名叫苦根。鳳霞死後不到三個月,家珍也死了~
家珍死後,福貴的家人便只有女婿和外孫了,他一心牽掛著他們。外孫苦根四歲那年,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夾死了,死狀慘烈,臨終前還大喊了一聲”苦根“他是放不下他的兒啊。
福貴又開始帶著外孫苦根一起生活,日子雖苦,可是看著苦根一天天長大倒也欣慰,生活總算有個奔頭,哪成想,苦根七歲那年,吃豆子被活活撐死了。至此,福貴所有的親人都一個個的先他而去了。
他回頭一想,這輩子很快就這麼過來了,過得平平常常,可做人還是平常點好,爭這個,爭那個,爭來爭去賠了自己的命,像他這樣,說起來越混越沒出息,可壽命長,他認識的人一個挨著一個死去,他還活著!
他用全部的積蓄救下了一頭待宰的老牛,那牛當真是老的可以,人們都說他傻,他也不已為然,老牛到了他家,便是他家裡的成員了,他思來想去給牛起了個名字,叫”福貴“一無所有的他,仍然在用同情的目光看待這個世界。
這就是這本書大致描述的內容,福貴的一生經歷了太多的跌宕沉浮,看他的故事,時而怒其不爭,時而哀其不幸。我是在人生的艱難時刻,看了這本書,福貴的故事是給了我撫慰的,它稀釋了我的痛苦,福貴的不幸,從某種程度上撫慰了,或者說治癒了我的不幸。
作者餘華在自序中還寫到”我和現實的關係緊張,說的嚴重一點,我一直是以敵對的態度看待現實,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內心的憤怒漸漸平息,我開始意識到一位真正的作家所尋找的是真理,是一種排斥道德判斷的真理。作家的使命不是發洩,不是控訴或者揭露,他應該像人們展示高尚。這裡所說的高尚不是那種單純的美好,而是對一切事物理解之後的超然,對善和惡一視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我原本不曾發現這本小說的高尚之處在於哪裡,一個跌宕的鄉土故事,全篇也沒什麼高談闊論,一直都是在敘述情節,哪裡來的高尚呢,後來我慢慢發現,它不僅稀釋了我的不幸,還讓我覺察到,當受盡了人間的凌辱,所有的痛苦都在眼前演繹一遍之後,活著本身就變成了一種高尚。活著,才是一種真正的勇敢。我們應該與不幸和解,然後好好的活著。
”人是為活著本身而活著,而不是為了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著“但願這篇文章,也能撫慰你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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