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獨自赴美“代孕”生女 妻子拒絕撫養起訴離婚

“孩子由被告張強撫養,撫養費全部由張強承擔”。這個聽起來似乎不公平的調解協議,其實是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法院家事法官在相關家事法律空白的情況下的“智慧”處理。

不顧反對,丈夫赴美“代孕”生女

王麗(女)與張強(男)於1993年登記結婚,婚後夫妻感情一直很好,生意也經營有方,資產早已過千萬,共同生育的一個兒子也已成年。但讓王麗沒有想到的是,張強近年來萌發了生育多個女兒的想法,由於年齡和身體原因王麗一直沒有同意,雙方因此事也多次發生爭執。兩年前,張強不顧王麗的反對獨自前往美國,通過“借卵”、“代孕”的方式生下的女兒張一鳴並將其接回國內撫養,讓王麗更加難以接受的是,張強已和美國代孕公司簽訂協議,後期還會用這種方法再生育數個女兒。絕望之下,王麗起訴至廬陽法院,要求與張強離婚,並將張一鳴判歸張強撫養。

丈夫入獄,撫養權歸屬成難題

經法官多方瞭解,原被告均同意離婚,但對張一鳴的撫養權雙方爭執不下。原來,2018年張強因騙取貸款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目前仍在監獄服刑,不便撫養孩子,他希望先由王麗撫養張一鳴,待其出獄後再行協商撫養權變更事宜。王麗則認為張一鳴跟自己無血緣關係,這個“代孕”孩子間接上加速了夫妻感情的破裂,明確表示不願撫養。案件處理陷入了僵局。

變通處理,法官巧解撫養權之爭

雖然張一鳴是在王麗與張強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出生,但雙方並無血緣關係。結合多種因素,承辦法官認定張一鳴為非婚生子女。關於撫養權歸屬問題,一方面張強一直在監獄服刑,客觀上不具有照料孩子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暫時交由王麗撫養,存在情感上的障礙,也不利於保護未成年人的利益。經過多番走訪調查,承辦法官瞭解到張一鳴長期與母親李萍生活,李萍目前身體健康且有穩定收入並願意繼續照顧孫女。法官決定以此為突破口就撫養權歸屬問題與張強進行溝通,最終促成原被告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離婚後張一鳴由張強撫養,王麗不支付撫養費,張強服刑期間張一鳴由李萍暫時照顧。

法官釋法,法律空白急需填補

家事案件不單單涉及法律,更牽扯到親情、情感、倫理等。近年來隨著技術進步和二孩政策的放開,藥物治療、試管嬰兒、人工授精等輔助生育技術解決了一些不孕症患者的問題,但也隨著產生了一系列情感倫理、撫養權問題,給社會管理和家事法律帶來不小挑戰。

本案就是一起典型案例,雖然我國《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嚴格禁止代孕,但藉助國外合法代孕技術生育的孩子,其撫養權歸屬、婚生子認定等法律空白急需完善。

承辦法官表示,不論是婚生子女還是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權利,任何人都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實踐中,法院將依據是否維護未成年人的利益最大化原則,來界定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等事宜。(記者 陳成 通訊員 鄭青 尚潤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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