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接受「代孕」嗎?代孕地下產業鏈背後有哪些風險?

「代孕」這個充滿爭議的話題,離我們並不遙遠。據報道,我國代孕已經出現了 400 家左右地下「代孕中介」,每次代孕服務的費用可達 150 萬元。

目前,代孕在我國處於法律的灰色地帶。根據衛生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然而,這一規定只能約束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普通人能否通過私人協議實施代孕,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對於中介組織前往允許代孕的國家和地區進行代孕的行為,亦沒有明確禁止。

一方提供受精卵,一方提供孕育胎兒的「場所」,這項交易似乎是你情我願,但背後卻難免會產生倫理風險。

在此從允許代孕、具有較為成熟代孕服務市場的國家和地區爭議案例出發,談談潛在問題:

1、撫養權爭議問題。

代孕者所提供的「產品」,畢竟是一條人類生命,在孕育過程中,代孕者受到母性的驅使,可能會產生強烈的情感共鳴,拒絕按約定將嬰兒交給「客戶」。

現實中就發生過這樣的法律糾紛:2015 年,美國愛荷華州一對夫妻和一名代孕者簽下協議,由丈夫 Paul Montover 提供精子、一名匿名捐贈者提供卵子,由另外一名女性(以下簡稱「代孕者」)提供代孕服務。

2016 年 8 月,代孕者生下一對雙胞胎女嬰,其中一名不幸夭折。代孕者在懷孕過程中,與胎兒產生了強烈的情感聯繫,希望能繼續將這名女嬰撫養成人。Montover 夫婦則主張代孕者不得違背合同,對其提起了訴訟,要求履行代孕合同。

經過歷時近兩年的審理和上訴,愛荷華州最高法院判決代孕合同有效,判決寫道:「如果判定代孕合同無效,那麼不孕夫妻將會被剝奪養育自己生物學意義上的兒女的權利」。法院的判決,依據不僅限於合同履行問題,而且強調了代孕者並非嬰兒「生物學意義上」的母親這一點。這一認定,並沒有平息倫理上的爭議:從基因的角度上來說,代孕者和嬰兒並沒有血緣關係;但為胎兒提供發育環境並經歷痛苦的懷孕和分娩過程,不但是傳統倫理中為人之母的意義,也是胎兒得以降生的生理基礎。

如何定義「父母」,在代孕者反悔並爭奪撫養權的情況下,還將持續帶來倫理爭議。

你能接受「代孕」嗎?代孕地下產業鏈背後有哪些風險?

Montover 夫婦和他們的女兒

2、代孕者的生命和健康權利問題

在允許私人簽訂代孕協議的國家,代孕協議往往會禁止代孕者墮胎。如果是一般的承攬協議或者商品買賣協議,這種條款並不會帶來什麼倫理問題,而代孕協議則不一樣了。

有研究表明,在美國的墮胎案例中,有 2.8% 的主要原因是為了確保孕婦生命安全,而在醫療條件不這麼發達的國家,此類墮胎的比例可以達到 5-10%(來源:https://www.guttmacher.org/journals/ipsrh/1998/09/reasons-why-women-have-induced-abortions-evidence-27-countries)在這種情況下,強制代孕者履行合同就會帶來道德問題。

誠然,為了確保自身健康而選擇墮胎的代孕者,可以主張履約時遇到不可抗力或者主張合同無效,從而免於被追究違約責任。但對於經濟能力有限、所在國家法治狀況不夠先進的代孕者來說,是否能有效應對是個問題,在明知繼續妊娠會給自身帶來危險的前提下,為了不被追究違約責任而強冒風險。

3、代孕者是否受到了「奴役」

這是上述問題的另一方面:代孕協議中,往往對於代孕者的飲食和生活習慣具有苛刻的要求。不抽菸、不喝酒自然不在話下了,有的代孕協議還會將每日睡眠時間、飲食成分都作出要求。如果代孕者不能履行這些條款,可能會面臨懲罰,被扣除相應比例的報酬。這就難免會引發倫理爭議:這像不像是在「飼養」一名人類,從而獲得最完美的「產品」?

另一方面,如果代孕者因為不健康的生活習慣,導致嬰兒帶有出生缺陷,同樣會帶來倫理問題:提供精子或卵子的父母,能否拒絕「收貨」?能否主張侵權責任?

這都是先行法律和我們熟悉的價值觀念難以回答的問題,你對此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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