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連環殺人案罪犯執行死刑曾殘忍殺害11名女性

白銀連環殺人案罪犯執行死刑,殺人償命!為被害十一名無辜者昭雪!

跨地域殺害多名女性早已喪失人性,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

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間,被告人高承勇在甘肅省白銀市、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連續實施搶劫、故意殺人、強姦、侮辱屍體犯罪,共致11名女性被害人死亡。該案案情疑難、複雜,社會影響重大,輿論關注度高。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於2017年7月18日至19日對本案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意見,並對全案事實證據和法律適用進行了認真審查、研究。2018年3月30日,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認定被告人高承勇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犯侮辱屍體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抗訴。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經複核,同意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複核,訊問了被告人,並於近日裁定核准高承勇死刑。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向高承勇宣告並送達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並於2019年1月3日上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對高承勇執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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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做最後陳述時,高承勇面對家屬三鞠躬,但有家屬當場表示不接受道歉。高承勇當時提出自己沒有能力支付賠償,希望可以捐獻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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