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漳州,一個臨時工被百斤貨物砸下斷了4根肋骨,應該由誰擔責?

臨時工去廠裡搬運貨物,被貨物砸斷了4根肋骨,導報3月29日、4月5日報道了此事。此事報道後,漳州不少網友嚮導報記者發問,臨時工在工作中受傷算不算工傷呢?那麼,針對臨時工這個弱勢群體,該如何維護臨時工的利益?

事發漳州,一個臨時工被百斤貨物砸下斷了4根肋骨,應該由誰擔責?

受傷者圖片

事發漳州,一個臨時工被百斤貨物砸下斷了4根肋骨,應該由誰擔責?

律師:臨時工受傷可以向僱主索賠

昨日中午,導報記者諮詢福建衡評律師事務所葉枝林律師,葉律師介紹,是否屬於工傷取決於雙方間屬於勞動關係還是屬於勞務關係,鑑於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合同,法律關係的認定具有不確定性,要結合具體的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資結算方式,管理模式來綜合認定雙方的法律關係,如認定為勞動關係,在工作期間受傷,則認定工傷比較合適, 如不屬於勞動關係,傷者也可以從僱員損害賠償的角度向僱主要求賠償。

葉律師表示,由於本案的受害者張連文在醫院躺了將近三週的時間,期間需要合理休息,向僱主索要相應的誤工費、護理費,這個要求也是合理的,但具體數額需要結合各方過錯程度綜合判斷。

法官:提前購買意外險 簽訂臨時合同 

“臨時工維權比較困難。”薌城區人民法院芝山人民法庭沈志清法官嚮導報記者講述,近年來,臨時工維權成為一個大問題。

沈法官介紹,由於沒有固定的勞動單位,沒有上繳五險一金,出了事情往往得不到賠償。因此,臨時工在搬運貨物之前,如果怕發生意外,需要自己或跟僱主商量購買一份意外保險。同時,在僱主邀請臨時工搬運貨物的時候,臨時工可以要求與自己的僱主簽訂一份臨時合同。這樣,就可以維護臨時工的合法權益。

“臨時工在工作時,不慎導致身體受到傷害,要第一時間撥打110,留取現場證據,方便日後的維權”沈法官說到。

事發漳州,一個臨時工被百斤貨物砸下斷了4根肋骨,應該由誰擔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