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子公司 “倒賠”數十億 宏達股份有點“背”

近日,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宏達股份 股票代碼:600331)發佈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東新華聯控股有限公司(簡稱“新華聯控股”)擬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 121,920,000 股,不超過所持股份的6%。

目前新華聯控股持有公司股份佔比為9.62%,此次一次性減持6%,可謂減持幅度不小。從持股情況來看,這也是新華聯控股自2014年持有公司股票以來首次進行大幅減持,頗有些“清倉跑路”的意味。

資料顯示,宏達股份主要從事冶金、化工、礦山開採及酒店業務。據2018年業績預告顯示,公司2018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250,000萬元— -300,000萬元,與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數據)相比,將減少270,618.96萬元—320,618.96萬元,同比減少1312.48%—1554.97%。

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剔除重大訴訟等影響)為-30,000萬元— -37,000萬元,同比減少240.66%—273.47%。

從這個業績來看,也不難理解為何大股東要進行大幅減持了。

而宏達股份業績如此下滑,主要是由其與其子公司金鼎鋅業的合同糾紛造成。在公告中,宏達股份稱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判決公司持有金鼎鋅業60%股權無效;判決公司扣除已經支付的增資款 496,342,200 元后,向金鼎鋅業返還2003 年 至 2012 年 獲 得 的 利 潤 1,074,102,155.40 元。 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將該判決結果確定的相關損失計入 2018 年度當期損益。

該判決結果對母公司報表淨利潤的影響為:公司持有金鼎鋅業 60%股 權無效,公司投資成本損失約 143,154.00 萬元;公司向金鼎鋅業返還 2003 年至 2012 年獲得的利潤,扣除已經支付的增資款 49,634.22 萬元後損 失 107,410.22 萬元。

而此判決結果對公司合併報表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的影響:金鼎鋅業公司不再納入合併範圍,按原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原子公司自購買日開始持續計算的淨資產份額損失約 123,265.11 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控股子公司金鼎鋅業擁有的蘭坪鉛鋅礦是我國迄今探明儲量最大的鉛鋅礦床,也是亞洲排名第一,宏達股份失去對金鼎鋅業的控制權可謂“元氣大傷”。而此時,大股東的“減持跑路”或從側面印證了這點。

宏達股份將於4月27日披露年報,相關資訊我們會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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