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養老服務發展 國辦:探索公辦養老機構改製為國有養老服務企業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對養老服務工作的部署,《意見》提出了六個方面共28條具體政策措施。

其中,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意見》明確,探索具備條件的公辦養老機構改製為國有養老服務企業。

推進養老服務發展 國辦:探索公辦養老機構改製為國有養老服務企業

《意見》提出,繼續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

充分發揮公辦養老機構及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兜底保障作用,在滿足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重點為經濟困難失能(含失智)老年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託養服務。

堅持公辦養老機構公益屬性,確定保障範圍,其餘床位允許向社會開放,研究制定收費指導標準,收益用於支持兜底保障對象的養老服務。

探索具備條件的公辦養老機構改製為國有養老服務企業。制定公建民營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細化評審標準和遴選規則,加強合同執行情況監管。

公建民營養老機構運營方應定期向委託部門報告機構資產情況、運營情況,及時報告突發重大情況。

《意見》同時明確,要提升政府投入精準化水平。

民政部本級和地方各級政府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加大傾斜力度,到2022年要將不低於55%的資金用於支持發展養老服務。

接收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的養老機構,不區分經營性質按接收數量同等享受運營補貼,入住的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按規定享受養老服務補貼。

將養老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全面梳理現行由財政支出安排的各類養老服務項目,以省為單位制定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標準,重點購買生活照料、康復護理、機構運營、社會工作和人員培養等服務。

■來源/中國政府網、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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