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教师,有些教师不管学生犯啥错都让学生从改正错误和放弃上学中选一,这种教学态度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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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教学态度绝对有问题<strong>的。但是我理解老师的出发点是好的!

老师包括任何都没有权利阻止公民受教育的权利,特别是中小学生。这是法律条文作出规定,任何人包括任何机构,部门都没有这个权利,何况老师。

对于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一般老师先进行教育,有些孩子能够见到效果,有些比较熊的孩子可能根本一点用都没用,不管老师使得什么招,甚至家长都感觉无药可救的孩子,就是油盐不进,你讲你的道理,我依然该干嘛还干嘛。目前老师的惩戒权也好体罚手段也好,基本上不敢用或者不能用。面对这种屡教不改的孩子咋办呢?有时候老师可能就会用这样的语言来逼孩子作出自己的选择,既然你毫无属性悔改的可能,我就让读不了书,可能老师觉得这是学生最不能接受的,才会从语言上来刺激孩子,让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否则将面临被撵出校门的可能。应该说,这样可能有些孩子因为怕不能上学了而向老师认错,也有可能还有一部分孩子本来就不喜欢学习,厌学也就无所谓了,这个时候你老师还真没有办法,也不能说真的把孩子撵回家,否则老师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其实老师的出发点可以理解的,偶尔用用这些语言也没多大关系,或者能起到其它手段所不能起到的效果。但是一定要根据孩子的不同来使用,不要每个孩子都用这一招,遇到不吃你这一套的孩子,到时候尴尬的是你了!

所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就是要我们老师不断学习,不断深思,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积极思考,探索更有效的手段来解决孩子们所出现的各种问题。这才是最重要的。


杨锅来了


题主说“作为教师,有些教师不管学生犯啥错误都让学生从改正错误和放弃上学中选一,这种教学态度有问题吗?”。

首先,从教二十三年,自己从没有,身边的同事也从没有“不管学生犯啥错误都让学生从改正错误和放弃上学中选一”的现象,说的老师像极不负责任一样。问题中还特别用了“都”,我更不能接受。

第二,对于学生中犯错的,屡教不改的,性质特别恶劣的,如经常打架的,对于这样的学生,有老师说过“再不改正让你回家去”这样的话。但那是老师在气头上说的,老师绝不会不分啥错就这样说。

三,对于老师说这样的话,老师也是无耐之举。社会上有杀人的、放火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该拘留的拘留,该审判的审判,社会上不照样有杀人的、放火的吗。老师让孩子回家去,这是最后一招,也是绝招了。老师说这话,主要是为了吓唬孩子让其改正。老师没有那个权力,更没那个能为让学生放弃学业。你认为《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在保护学生受教育权方面是摆设吗?
《义务教育法》条文

据我了解,初中也没有发生老师让学生放弃学业的事。

《未成年人保护法》


条文

以上是我了解到的身边的事。如果真有老师不分青红皂白,无论错误大小就让学生在改错和放弃学业中选一,那绝对是不负责任的,这不仅是教学态度问题,而且还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小学班主任张老师


让我回答这个问题的话,先不论教师这种教学态度有没有问题,从教育孩子的角度上,我们应先思考老师为什么采取这种处理方式,只有想清楚了,才能配合老师把孩子教育好。


作为老师,对学生的教育都是尽心尽力的,没有哪个老师想跟学生过不去,处于职业道德和老师的良心,无论在校园还是在课堂上发现学生有悖纪律的行为,都会主动去管理的。学生正处于学做人的阶段,他们的行为难免有出格现象。犯了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犯同样的错误。

犯错后,有的孩子对老师的批评教育能自觉接受,也能及时改过,对这样的孩子,老师根本不会小题大做,揪着不放,因为孩子犯错太正常不过了。而有的孩子把无视学校纪律当成了家常便饭,对老师的批评教育不能正确对待,跟老师顶嘴,甚至扰乱得课都没法上。对这样的孩子,老师只有叫家长协同教育了。一般来说,老师只是希望家长把孩子带回家反省一下,反省好了,照常回校上课。这种处理方式,凡是家长配合好的话,反省一次就会有效果。有这样一个家长,听从老师的话把在上初中违纪的孩子带回反省。为了达到教育的目的,家长无论做什么活都坚决让孩子跟着一块做,从早到晚再苦再累都不得懈怠。经过两三天的体力劳动,毕竟还小的孩子就有些受不了了,感觉还是上学好啊。孩子重回校后,学习自然用功起来,不再有违纪行为的发生。



如果家长不能理解老师的做法,也不配合教育,而是一味找老师的不是,那么他的孩子就无法教育了,孩子看到有家长撑腰,只会形成肆无岂惮的个性,以后更加难以教育。孩子跟老师相处最多不过两三年,而伴随家长却是一辈子的,因而教育好孩子是一辈子的大事。

所以,当老师叫家长配合教育孩子的时候,家长要理解老师的做法,要了解老师为什么采取这种处理方式,只有做到了相互配合,就没有教育不好的孩子。



当代教育漫谈


其实这样的一个稀奇古怪的答案就是逼迫学生没得选,只能选改革错误,但其实我们又认为改正错误其实就是唯一的答案也必须这样做。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很多时候我们从自私自利的出发点来判断自己的行为,觉得自己是正确的,每个人生活在这个宇宙中都是以自我为中心,我们看待宇宙万物,看待地球万物的眼光其实就是以自我的眼光进行的,别人的世界我们不知道,我们只知道自己的世界,即使是一个家庭中的两个人,他们也会从自己的视角来判断家庭对于他的重要性。

之所以说上面这句话,是为了表明学生在判断自己行为的时候,总是有各种理由替自己来表白,让自己一直是正确的,但其实对于公共环境对于整个学校来讲,老师一目了然,知道谁对谁错,所以说,老师有权利帮助孩子,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

借用宝马车漏油事件,女主人公的听过一个词一维。在这里面我要描述一下,时间是一维的,学生在上学的过程中,它的过程如果犯了错误,我们是没有办法退回去的,所以说作为老师作为班主任,应当尽可能的帮助孩子们完善自己的学习行为,避免出现错误。

所以说对于题目中所描述的这样的2选1的答案,其实我觉得还是多此一举,正确的选项应当是,你是选择改正错误呢?还是改正错误呢?

所以说。选择越少的时候,我们的答案越准确。各位老师我支持。在老师的视角下,让学生改变自己的行为。


宜城老师


学生犯错老师不管教是不行的,老师的本职和本性是教书育人的。近些年来出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社会现象才使得老师想管而又不敢管的现象。大家都清楚报道的有关教师管学生造成开除教籍丢掉饭碗,甚至因处理教师过严而造成教师自杀现象。

教育行政部门也三申五令地告诫老师,不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果家长有反映社会有與论,外理老师是很严的,谁还愿意为管学生而丢拐饭碗呢?因而对那些调皮的学生只有睁只眼闭只眼了事。

也有些难管的学生。有的学生在家庭教育方面很少受到规范的礼仪行为教育。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父母要打工养家糊口,把小孩交绐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管理。这些老人疼爱他们,也不懂得管教方法,自然而然地养成了懒惰散漫的生活习气,到学校来一时难改。比一般的孩子难管。还有的家长听一面之辞,如果听到孩子无足重轻地说:“老师今天打我骂我"时,不问青红皂皂白地赶到学校大吵大闹找老师的麻烦,这个老师又要受骂还要挨批评。你说,划不划得来?

总之,老师放任不管学生是不对的,究其根源,不是不管,而是管不住,不好管!

解决这个问题是多方面的事。而不是一个方面的事。

首先,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制订切实可行的《学生管理法》,明确划分老师丶学校、学生、家长的管理职责。

其次,家长们要充分相信老师,作为老师百分之九十九的老师是从关心爱护陪养学生成长的目标出发来教育学生的,如果有问题要弄清事实真相,通过正当渠道解决,切莫过激外理。

再次,教育行政,学校校长要维护老师的正当权利和稳定的教学秩序,对个别实在难以管理的学生,通过警告,通报,检讨,劝退改变环境,决不容许在班上影响他人学习,影响老师的教学情绪。说句实在话,学生的学校表现好的也就表明家庭教育好!家是孩子的根,这说明一颗小苗首先要根好,其次是学生在学校靠老师教育好,这也是很重要的。在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千分之一的家长不懂得教育孩子,只知道给钱给孩子读书送到学校就是老师的事了,这是很欠缺的。特别要谴责的是极个别家长,一出口就伤人,毫无教养,给孩子平时的影响极坏!你看,不善于说理的人就是缺理性,满口脏话野话对人的就是狂徒。当然,这仅仅是极个别的人,是另类人吧。


高山流水202428308


这个问题要分层次来看。小学、初中属于义务教育,所以不能劝退,更不能开除的,学校只能耐心教育。但是到了高中、大学阶段,是可以劝退或者开除的。

当然没有哪个学校会轻易开除学生的。因为劝退或者开除学生,带来的后果是严重的。即影响了学生的前途,也影响到学校的声誉,还会造成很多麻烦。所以学校绝不会轻易这么去做的。也就是说,一旦学校决定要劝退或者开除某个学生,一定是学校没有办法了,黔驴技穷了,不这样就会影响学校的正常秩序了。

当然即便如此,家长也要认真了解情况,特别是要与学校沟通商议,看看还能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帮助自家小孩改掉不良习气。如果真能找到办法,也许情况还是会有转机的。


云山林风


这种教学态度问题大了。不分青红皂白。学生犯了错误一五一十,一刀切。不去深入的调查问题,轻易的劝退学生。这种现象。

1.从轻的方面说,就是教学态度问题。不去调查研究,敷衍塞责。

2.从这方面说。就是不作为。对工作,对学生,对家长,对党的事业极不负责任。

3.作为教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当学生犯了错误。要深入的调查研究。问清楚来龙去脉。因果关系。孰错孰对,孰轻孰重。和学生推心置腹的去谈。循循善诱的去教导。引导学生改正错误,树立正确的积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这才是一个好教师真正要做到的。



经纬学习俱乐部


我是一名从教有5年的小学数学教师,也一直当班主任。虽然不及前辈的教学经验和班主任经验,但我还是尽我所能做好我的工作,努力做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本着对题主负责的态度,我认为该教师做法欠妥,而且有违教师职业道德。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是没任何理由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教师应当对学生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待犯错误的学生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第一,尊重学生与严格要求学生相结合。我们教师首先要同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要让学生知道我们教师是尊重他们,愿意和学生做朋友,了解学生心中的想法,心里的矛盾,认知的不足,导致行为的偏差。同时,要让学生知道这些问题会影响个人未来的前途,我们要严格要求学生慢慢的改正。要循序渐进的来,不能一蹴而就。

第二,坚持导向性原则。我们通过正面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作为重要指导思想。从正面塑造学生的思想意识。

第三,要知行统一。我们在提高学生思想认识的同时要与实践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学生自己去分析、评价、解决问题。

第四,做到因材施教。我们教育学生要根据其年龄特征和个性特点进行有的放矢,教育学生不能以偏概全,认为每一位学生犯错都是一样,用同样的方法去教育学生。

最后,老师用这样的方式可能也只是想吓吓学生,也许是无奈之举。如果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是受《义务教育法》保护的。但是经常犯错误的学生真的会让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头疼,因为老师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所以都希望学生在学习、行为习惯上有很好的发展,生气是因为恨铁不成钢吧。


李白乃诗仙


既然说学生犯了错,老师发现,就有教育的权利!这才是负责任的教师,教不严,师之惰。老祖宗早有定论。

那么,学生有错要不要改?凡是都有个原则,有个度,错有大小。

有的错是无意的,造成不大的影响,给学生提醒,云淡风轻。

而无意的错造成危害的,也要批评,令其改正,消除影响。

有的错是故意的,只对他自己有影响,比如作业不写,你老师管不管?除了补,还须处罚,否则,他学业就荒废了。望家长不要护犊。

若涉及到品质问题,有恶劣影响的,更要责令其改正,否则再发展危及社会,来管他的就不是教师,而是派出所,公安局了。千里之堤毁于一蚁穴不是耸人听闻。

教师教育学生是从多方面入手的,有人总想黑老师,溺爱孩子的家长还成天找茬,老师头上悬着一把剑,脚下踩着刀刃,面对着几十号形形色色的学生要斗智斗勇,你动之以情,他刀枪不入,你晓之以理,他就在不讲理的爸妈调教下长大的,他与公序良俗绝缘,这就别再去苛责老师了。

至于劝退,一般老师哪有这样的权利?你多想了。现在公办学校,没有开除学生的权利,再臭的狗屎也要等他毕业了再倒出去。除非是违犯了宪法,再大错误要没犯法,老师只有教育的权利,忍气吞生你也要吞下去。

而民办学校则不同,你若挑战了学校的规矩,人家会不客气地下逐客令,姓私的校长不会贯你的毛病。


梦里飞度


如果如题主所说,那么这个老师其实只给了一个选择:改正错误。

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我们都知道开除一个学生不是老师一个人说了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开除由严格的程序,需要学校研究,然后报教育局批准。既然这么复杂,老师给的放弃上学其实只是说说,威胁而已,根本目的是要学生选择改错。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个老师真心为学生好,给学生改过机会,而不是大量的体罚和辱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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