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貪】“兔子”、“螞蟻”落網,淄博警方破獲兩起典型盜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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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日報/淄博新聞網/掌中淄博 記者 唐萍 通訊員 李露 王秀平

六旬老漢屢進超市,

想要啥就偷啥。

最終,“螞蟻搬家”的老漢

把自己“搬”進了拘留所......

4月11日,張店公安分局公園派出所接到轄區一超市工作人員報警電話,稱超市內物品被盜。接警後,值班民警立即趕往現場。據超市工作人員反映,當天貨物清點時,發現少了一瓶酒,於是趕緊調取監控查看情況。監控顯示,前一天下午1時許,一老漢走進超市,隨後來到超市買酒的貨架前,將一瓶酒裝進了褲子的後口袋。根據監控上反映的老漢的體貌特徵,超市裡的其他工作人員立即認出該老漢11日也來過店裡。於是工作人員趕緊調取11日的監控,

發現其不僅僅是前一天偷了一瓶酒,第二天還“光顧”了超市兩次,分別偷了豬肉和帶魚!工作人員將監控提供給民警。隨後民警展開摸排調查工作。

很快,民警在超市附近發現了該老漢的身影,於是趕緊上前將其控制。面對民警的詢問,老漢很快便承認了自己到超市盜竊的違法事實。

老漢趙某,66歲,江蘇人。據趙某交待,前一天下午自己在家“饞酒”了,就到附近的超市準備買酒。到了超市拿到酒後,卻又不想交錢了,於是便偷偷將酒裝進口袋,大搖大擺走出了超市。當晚,趙某便喝掉了這瓶“得來全不費工夫”的酒。第二天他出門扔酒瓶時,想起了前一天的“好事兒”,便“如法炮製”,來到同一家超市的豬肉攤前,佯裝要買豬肉。等售貨員為其稱好豬肉後,他將豬肉塞進了褲子,趕緊離開了超市。很快,他再一次回來,像之前一樣,“順走”了帶魚。只是這次的豬肉和帶魚還沒有來得及“享用”就被警方抓獲。

目前,趙某已因盜竊被依法行政拘留。

都說兔子不吃窩邊草,

但總有人是專從身邊下手......

近日,淄川公安分局刑偵大隊七中隊就抓獲了這樣一個專偷街坊四鄰的盜賊,破獲入室盜竊、搶劫作案20餘起、涉案價值10萬餘元。

事情要從2017年4月10日凌晨2時50分發生的一起入室盜竊案說起,淄川區雙楊鎮一村民張某在家中睡覺時發現有人從窗戶爬進他家裡盜竊,當時張某沒敢聲張,但是竊賊還是發現了他已經醒來了,於是拿起拖把柄就對張某頭部進行毆打,最終導致張某身體多處紅腫瘀傷。

案發後,淄川警方高度重視,立即派出精幹力量展開偵查工作。通過對作案手法進行分析,民警發現在雙楊鎮附近發生了幾起類似的案件,但是因為案發現場條件限制,嫌疑人的身份一時無法確定。

案件未破,心病難除。辦案民警一直並未放棄對這名嫌疑人的尋找,但是不定期的人員篩查、案件分析似乎都沒有什麼進展。直到去年5月,辦案民警在調查走訪時發現曾因涉嫌賭博被行政處罰的外地人員李某具有重大嫌疑,而且李某平時沒有固定工作,行蹤不定,藏匿地點也難以確定。民警一方面圍繞李某的家庭、車輛等信息進行尋找,另一方面擴大搜索範圍,對作案手法類似的案件進行再分析,試圖盡最大可能捕捉蛛絲馬跡,鎖定李某的落腳位置。

通過梳理相關信息,發現串併案件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發案地點都在雙楊鎮某村附近,這與李某賭博的地點完全吻合,辦案民警推測李某很有可能就藏匿在某村附近。經過進一步走訪發現,村裡確實有李某這個人,但一直找不到人。2019年3月底,刑偵大隊七中隊民警打聽到李某剛剛購買了一輛吉利轎車,圍繞轎車,辦案民警開始了又一輪的循線追蹤。

2019年4月1日淄川公安分局展開集中抓捕行動,民警重點圍繞雙楊鎮某村展開巡查,在確定李某汽車停放位置後展開蹲點守候,並於當日19時將李某抓獲。

經審訊,李某對2016年以來多次竄至淄川、張店等地,入室盜竊、搶劫現金首飾等財物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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