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務員法》中,對同時符合職級並行條件的,如何確定晉升對象

新《公務員法》將原來在縣級以下公務員和參公人員中實行的“職級並行”政策,擴大到了全國所有的公務員和參公人員。3月底也出臺了《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對如何實行職級並行做出了詳細規定。6月份新《公務員法》實施以後,各省也會出臺職級並行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公務員和參公人員職級並行相關待遇落實措施。

和縣級以下公務員職級並行不同的是,新的職級並行政策,雖然縮小了職級年限限制,卻增加了名額限制,比如縣區黨政機關中,享受職級並行政策的一至四級主任科員,為綜合管理崗位的60%,也就是按行政編制的60%核定,同時還規定一二級主任科員佔一至四級主任科員的50%。這就是說,在縣區黨政機關中,如果編制為十人,一至四級主任科員為6名,其中一二級主任科員3名,三四級主任科員3名。

新《公務員法》中,對同時符合職級並行條件的,如何確定晉升對象

三四級調研員名額比例為10%,10名編制的黨政機關也只有一名調研員名額供正科級幹部爭取,這是縣區黨政部門一把手爭取的對象。那麼對於符合條件的老職工,或者副科級幹部、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爭取的對象就只能是一至四級主任科員,編制數超過20個的黨政機關,主任科員可以爭取四級調研員職級。如果大家同時符合條件,就只能優中選優,以現任職務為基礎,結合自身職務、職級、工資級別、學歷等條件,進行綜合比較,依次享受待遇。

新《公務員法》中,對同時符合職級並行條件的,如何確定晉升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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