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家暴引发灭门惨案,男子杀死岳父一家7口,被凌迟处死

古史新谈/文

中国有一句俗话,叫作:修桥补路无尸骸,杀人放火金腰带,说的是现实生活中,有时候积德行善,不能善终,作恶多端,反而福寿延年。善无善报,恶无恶报。

这句话看似有一定的道理,其实确实把个例当成了普遍真理。有因必有果,恶因必有恶果,善因必有善果,这是颠扑不破的道理。

十年家暴引发灭门惨案,男子杀死岳父一家7口,被凌迟处死

明代有一对夫妻, 妻子温柔斯文,温婉贤惠。丈夫却是吃喝嫖赌,五毒俱全。就和现在的渣男配好女的模式一样。渣男非但不珍惜这么好的妻子,反而经常对她拳脚相加,妻子逆来顺受,忍了整整10年。

古代没有家暴这项罪,否则渣男妥妥要进监狱,妻子的忍让,没有换来渣男的良心发现,反而变本加厉。他觉得妻子的娘家人整天说他,都不是好人,竟然拿着一把尖刀杀死了岳父一家7口。

十年家暴引发灭门惨案,男子杀死岳父一家7口,被凌迟处死

按照明代法律无故杀死无罪的人3人以上,就要被判凌迟处死,这可以说是大快人心了。但是有一个可怕的事发生了,那就是古代的法律是可以祸及家人的。

这条法律还有一个下半句,杀死无罪的人3人以上凌迟处死,妻子流放2000里。也就是按照大明的法律,渣男固然要被凌迟,这个可怜的女人全家被杀,自己还要被流放2000里。

《大明律》云,杀一家非死罪三人者,凌迟处死,妻子流二千里,入“十恶”不道之条。

十年家暴引发灭门惨案,男子杀死岳父一家7口,被凌迟处死

流放的地方肯定都不是好地方,那是九死一生。多亏有一个好官员,熟悉法律,指出了另一条法律。那就是大明法律规定,殴打岳父岳母就可以判义绝,也就是离婚。

刑营驳曰:“殴妻之父母,即是义绝,况于谋杀?不当复坐其妻。”

殴打岳父岳母都要义绝,何况杀死岳母岳母全家,更应该义绝,既然已经义绝,那么就不是夫妻,自然也不用流放了。看来善良还是有好结果,做恶终究难逃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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