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哥哥死了,留下了一兒一女,十歲以下,叔叔姑姑有義務撫養侄兒侄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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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爺爺在我爸10歲那年病逝,之前一點家底都看病看掉了。留下三男三女六個孩子,我奶奶很要強,一個人拉扯六個孩子沒有改嫁,一個鄉下的寡婦帶著六個孩子其中的艱辛自是不必多說,幸好我的姑奶奶(爺爺的妹妹)家庭還比較殷實,經常會拿米拿油過來接濟寡嫂,過節時還會肉蛋什麼的拿一些過來。這些我爸他們兄弟姐妹都看在眼裡,等到我爸他們都能賺錢的時候逢年過節都會去探望姑奶奶,2000年奶奶去世了,姑奶奶也九十了,我爸也六十多了,每年還是會特意回去看姑奶奶。過幾年姑奶奶也去世了,我爸他們兄弟姐妹大都六七十歲了,不管遠近都回老家送姑奶奶。

你老公的親侄子侄女,你們沒有義務,但在情理上說不過去,平常我們看到失學兒童尚且會因為同情而解囊相助,何況是血親,你們幫助了他們,他們也會記得你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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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的一個遠房堂叔,我稱呼他為八叔,前兩年夏天因病去世,家裡撇下兩個未成年的女兒,一個七十多歲的老母親,和一個精神不太正常的妻子(八叔因為先天殘疾,家窮人醜,娶的老婆也…)。

說一下八叔的家庭成員情況,八叔的父親在八叔結婚後不久就去世了;八叔還有一個哥哥,我叫他七叔,一大家子本來都在一起住,但是七叔的老婆和他母親婆媳關係不好,經常幹仗,七叔沒辦法只好帶著妻子搬出去住了,留下八叔一家跟老母親一起住。八叔死後,八叔的母親因為白髮人送黑髮人,遷怒於八叔的妻子,經常罵她是掃把星,剋死的自己的兒子。八嬸的孃家人得知後也不願意了,這樣的婆婆沒法伺候,八叔已經不在了,這日子也沒法過下去了,要把八嬸帶走,至於八叔的兩個孩子,商量的結果是八嬸帶走一個小的(6歲),把大的(11歲)留下跟八叔的母親生活。

八叔的母親為人強勢,兩個兒媳婦都被她趕出去了,幾個女兒也嫁的遠,八叔去世的那年冬天她生了一場病,沒撐到過年也去世了。七叔料理完老母親的後事,把無依無靠的八叔大女兒接到自己家,繼續供她上學,七叔結婚早,自己的兩個孩子(一兒一女)都沒考上大學,正在談婚論嫁的。

去年的某一天,七叔把他老母親的老院子鑰匙丟了,七叔讓他的兒子去找八嬸看還有沒有鑰匙,七叔的兒子開車到了八嬸孃家,才知道八嬸已經改嫁了,男方不讓帶孩子,於是把八叔的小女兒放到了孩子的舅舅家。七叔的兒子到孩子的舅舅家看到八叔的小女兒跪在外面,人家一家人在家裡其樂融融的吃飯。七叔的兒子晚上回來給七叔把這個情況一說,第二天七叔到八叔孩子的舅舅家,大鬧了一番後把八叔的小女兒接回來了。

我過年回家後在家族聚會上,別人又提起了這個事,七叔淚流滿面的大罵八叔孩子的舅舅不是東西,不想養小孩子就送回來給他養,幹嘛要苛待小孩子。老八已經沒了,兩個孩子的母親又改嫁了,孩子成了孤兒,他要是也不管孩子,如何對得起死去的弟弟?自己家裡是沒什麼錢,但只有自己有飯吃,就不會讓兩個孩子餓著,兩個孩子上學的事情,只要能考上大學就他一定供。

就題主的問題,孩子父親不在了,孩子的母親是第一監護人,隨後是孩子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孩子的叔叔不需要去扶養孩子,如果有能力的話在特殊情況下可以給予一定的幫助即可。當這些直系親屬都無法扶養孩子的話,作為孩子的叔叔的確也沒有法定的扶養義務,可是如果有能力扶養卻袖手旁觀,對死去的親人在感情上不好釋懷。


HK小軒


從法律上說,姑姑叔叔沒有撫養義務。但是從感情上說,必須幫一把!

說說我自己的故事吧,這幾天正經歷著——

姐姐家在鄉下,經濟條件很一般,大女兒在哈爾濱上大學,小女兒在縣城上高中。姐姐和姐夫在縣城租房子一來照顧小女兒讀書,二來在縣城打臨工,因為他們是菜農,也沒有什麼技術特長,除了在老家種菜就是打臨工,每月收入除了兩個女兒讀書、一家生活開支和人情支出基本就沒有了。

前幾天父親去世,姐姐因為重感冒耽誤了治療,直到撐不住了去縣醫院一檢查,肺大泡而且肺已經被壓縮了85%,在縣城醫院做了11天,微創手術2次打孔引導效果不明顯,直到實在沒辦法才打電話給媽媽請媽媽給找算命的看看怎麼這樣不順(我當時在老家陪媽媽),我聽到後立即聯繫姐姐,她說為了不給我們增加麻煩所以一直沒說……我和老婆立即趕到70公里外的該縣城醫院,經與主治醫生聯繫,主治醫生要求轉院省城,於是我立即聯繫救護車轉院,在路上先找朋友將床位等聯繫好。

到了省城醫院,入院費5000元,姐夫掏出錢來一數,不到2000元,我老婆在旁邊看見了姐夫的窘境,知道他們沒錢,於是給姐夫說,我去交費,你不用管了,於是老婆去把費用交了,在醫院樓下立即取了1w元(姐姐姐夫都不會用微信,所以只能取現金)上樓塞給姐夫,讓她照顧姐姐好好治療,並表示所有醫療費我們全部墊付,這1w是送他們的零花錢。

當夜,我立即與兩個弟弟聯繫,遠在浙江的小弟弟立即轉賬1w讓我給姐姐,在老家的大弟弟第二天一大早馬不停蹄的趕到醫院給了姐姐5000元……

之後的治療共墊付了4.5w,全部是我老婆墊付(現在手術後已經好轉,近期可能出院),前前後後他們在醫院近20天,家裡的積蓄全部花光了(剩下的就是我們三兄弟給的錢),我們三個弟弟商量決定,從現在開始兩個侄女的生活費我們一人負責一個月,如此輪流,直到姐姐姐夫有了收入為止!

本來他們生活支出我們也要負責的,但是他們說我們三兄弟給的錢只花了幾百元,死活不再要我們給了。

我和兩個弟弟的條件也一般,年收入也就30w元,上有老下有小,城裡生活開支也很大,每年幾乎沒有積蓄,儘管如此,如果這樣的事讓我遇到,一定幫,傾家蕩產也得幫!


第3視角


老公的哥哥死了,留下一個侄兒侄女,叔叔,姑姑有義務撫養嗎?

從法律角度上來說,是不存在任何義務和撫養責任的。

在從同胞情義上來看,在叔叔,姑姑經濟條件許可範圍內,出手幫一把,孩子長大成人後,這份大恩大德,永遠不會忘記的。

就拿我來說,父母去世早,我還是個年僅6歲不懂事的孩子,是比我大10歲,16歲的姐姐,吃盡千辛萬苦,把我一手帶大成人的,她既是我的姐姐,但我把她像娘一樣看待,人們美傳我倆是姐娘,我非常尊敬孝敬她,我姐患重病病危期間,我竭盡全力花了將近二十萬,挽救了我姐姐的生命,現在她身體恢復健康,我的心裡很滿足。





靠山4


從法律法規上,是沒有義務的,但沒有義務就能不管嗎?那樣良心也會過不去吧,我媽媽小時候就是靠她叔叔嬸嬸養大的,在她很小的時候,我外公就去世了,外婆也撇下她們四姐弟改嫁了,當時最大的舅舅才十歲,最小的那個才兩歲,在舅舅和媽媽的心裡,她的叔叔嬸嬸就是她的爸媽,每年,舅舅跟媽媽都要給幾千一萬塊錢給叔公叔婆,逢年過節也都請他們到家裡吃飯,雖然現在媽媽去世了,但這個恩情我們做子女的也都記得,逢年過節我們也給叔公叔婆送錢送禮,說句實話,他們的親生兒子都沒有這麼好,現在他們老了,兩個兒子沒一個願意養他們的,還是舅舅每天做好飯了叫他們一起吃


長福2017


我來說說我老公家吧,我家公有一個女兒四個兒子共五個小孩,四個兒子大家經濟都獨立但沒分家,大哥在老家一所中學做校長倆公婆拿死工資過日子,但是鎮上有自己的房子還有店面出租在農村也算還可以,二哥好吃懶做五十出頭的人了一事無成還好賭,他老婆十年前就留下倆個女兒離開了他不回去了,那倆個侄女家婆一手帶大,二哥自己沒有盡到一點做父親的責任,我們在外面一線城市生活老人也不願隨我們住最主要是怕沒人管那倆個侄女的三餐,我們每個月給1500生活費給老人,由於我們生活要好一點我們就給的比較多(大哥600叔仔也600),這十多年以來一直這樣養著倆個老人也順便養二哥一家三口,二侄女去年初中畢業考上了縣重點高中,大家都很開心,開心過後問題又來了,高中不是九年義務了要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這些錢哪裡來?她爸爸沒有存款還要吃老人那份,最後大哥又發話了,兄弟三人他出350我出350元我叔仔還沒房沒車出100元,學費打電話給她媽媽也讓她盡一點母親的責任剩下的我家公貼出去,就這樣我老公每個月頭都給他大哥轉生活費,我們的想法也簡單,把這個侄女供出去等她長大了出來工作了把她自己爸養好就行了,我們也跟侄女說只要你能考出去所有的費用你都不用擔心你爸沒能力叔伯們幫你出,也許這就是一家人吧,大家都沒有放棄過我侄女大家都希望她能出人頭地,到這裡我想說的是兄弟姐妹的小孩實在到了那種地步的話能幫就儘自己能力盡量去幫吧,伸手拉她們一把,也許她們的人生就改變了,就有句話說施的永遠都比受的人過的好。


YAN68691990


沒有。所謂撫養義務,存在於父母與子女之間(其中包括養父母與養子女、繼父母與繼子女)。因而對於未成年的侄子、侄女、外甥而言,無論叔叔、姑姑,還是舅舅、姨媽,均無法定的撫養義務。

當然,出於親情與人道,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作為旁系的長輩,對自己失去供養的侄子、侄女或者外甥,給以一些扶助,也是合乎情理的。不過所謂扶助與撫養,在法律上屬於兩個不同的概念,其不同之處在於,撫養義務具有某種強制性,是與生俱來的。


浪淘沙84055


老公的哥哥死了,留下了兒子,女兒真的是一對兒可憐的孩子,沒有爹,沒有媽,就像是一顆沒人管的小草,真的是可憐。不過我覺得作為有血緣關係的叔叔,姑姑應該管一下這些孩子,畢竟侄子侄女是你們這個家族的孩子。雖然她的父親不在了,也就是你們的哥哥作為他們的叔叔和姑姑,你們應該管一管這兩個可憐的孩子,不然讓他們到社會上去會怎樣的下場。孩子可憐的年紀就失去了父母,這真的讓人覺得很同情。而且看來這個你老公的哥哥的妻子,也沒有提到,顯然就是沒有人管著兩個孩子了,所以說作為叔叔姑姑的,就應該承擔起這個撫養的責任,不然也沒有辦法呀。其實我們也知道要撫養兩個孩子,責任是相當大的,而且花銷也會不少,不過對於這兩個沒人管的孩子。作為叔叔姑姑的,首先要跟社區聯繫,給這兩個孩子看能不能辦上社保,爭取到低收入家庭的照顧。 所以我說作為叔叔和姑姑的,還是要勇於擔當這個責任的。要履行好撫養權和監督權,讓兩個孩子好好的成長,這才是最和諧的局面。更能體會出親情的存在。




伊春美食美客


大實話:原則上來說,叔叔和姑姑是沒有責任和義務扶養侄子的,但是,從情理上來說則應該給予一定的幫助。

從法律上來說,未成年的的監護人一般為父母和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比如說,當一個未成年人失去了雙親的時候,那麼將其養大成人的責任和義務自然就落到了其具有扶養能力的祖父母身上。

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因為一般來說,如果兩口子去世,那麼其父母和子女則是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而這種關係就會被認為是同一等級的親密關係。這時候。如果說其子女未成年,那麼就相當於是這兩口子留下來的負遺產。這種情況下,這麼一來,其父母就相當於是繼承了其遺產的情況下也要繼承這個負遺產。那麼,自然就要承擔起養育其孫子,孫女的責任。當然,如果說老人沒有養育能力。那麼就應該由社會承擔起這個責任了。

然後,從情感上來說,爺爺奶奶也是孫子孫女除了父母以外最親近的人了。如果孩子和其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在情感上也不會有太多隔閡,這對於孩子的成長來說也是好的。

但是,對於姑姑和叔叔來說。這個關係就比較遠了。說現實一點,一個人死亡了,其兄弟姐妹一般是參與不到其遺產分配的,既然不享受好處,那自然也不用承擔責任和義務了。

但是,從情感上來說,畢竟那是自己兄弟姐妹的孩子,跟自己還是有血緣關係的。給予適當的幫助也是人情所致。說現實一點,就算是陌生人,如果有困難了我們還提倡做一下慈善呢,更何況是這樣的關係呢。

所以,綜合來說,作為叔叔和姑姑沒有責任和義務去養失去雙親的侄子和侄女,我們也不應該道德綁架。但是,在情感和道義上給予適當的幫助,也是說的過去的。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老公的哥哥死了,留下一兒一女,十歲以下,叔叔姑姑有義務撫養侄兒侄女嗎?

答題:老公的哥哥死了,叔叔或姑姑都是父母一胞所生所養,血連著肉,惰連著心,而這一切的體現所說明兄弟姐妹與親人之間的重要性質。無論是兄長或兄弟及姐妹假如同樣發生內似的不幸,作為一個有信仰和有愛和情感的人,淮又能眼睜睜的看著侄兒侄女的不幸遭遇而放下不管?單從這一點之間所反應的是禮儀人品與道德和修養。兄弟姐妹同樣都是親生父母所生所養,而在主題之中的體現也指一個團體,就算是兄弟姐妹之間有怨恨和感情產生的矛盾所引發的傷害,但晚輩子女是無孤的受害者。當想到這一切所發生的時侯,作為兄弟姐妹的自己是否要站在生養自己的父母的角度來對待看待所發生的一切?就算是自己與兄弟姐妹之間產生了隔核,但總不把這種性質歸究於父母,歸究於矛盾所產生的傷害不放,因為自己也是有情感和愛付與同情心的人!

用一個理論牲質的辯解,假如主題之中是哥哥意外發生的死亡,而子女當交與兄嫂撫養,這種性質問題的產生是因為哥哥與兄嫂之間所產生共同的真愛的潔晶所致。這種性質和責任應當作為兄嫂自己有撫養的義務和責任,除非是冷血無情拋棄了自己的親生子女,而這樣的女人也不配為人母!作為兄弟姐妹之間有幫助兄嫂共同撫養侄兒侄女的行為和責任,但在法律之中並沒有規定在丈夫死亡而把責任推脫於兄弟姐妹之間的義務。假如因哥哥的死亡,兄嫂有選擇再婚的權利,殷如選擇另行再嫁,男方家中的一切在不撫養子女的義務的前提之下,任何有價值的物品和錢財歸男方所有。同時當擔把未成年子女養滿十八歲,這中間所連到的就是撫養費的問題,據體的性質當以法律法規之條款之下進行。當哥哥死亡後兄嫂在選擇帶著子女另嫁他人時,兄嫂有權利帶走丈夫死亡所留下的共同遺產,如果因哥哥的死亡而父母仍活於人世,在據備資產數額的便賣或存餘的前提之下,必須要拿出足額部分膽養老人。

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是受法律保護的財產,當丈夫死亡之後,作為妻子有權處理一切,但在一點之中明確指出了是屬於夫妻之間的共同部分。當在不屬於夫妻共同的部分時當以子女繼承。當丈夫死亡後而不屬於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部分的監護權歸司法公正歸子女所有。妻子有施行監護子女的不良行為對經濟的亂用起到保護安全的權利,未經子女們的許可的前提之下,作為親在不屬於夫妻之的共同財產歸子女的所有權的保護同意的條件之下,母親也無權動用受法律保護的資產。法律是一種框架,對於這種問題的發生,首先更要問自己當如何對侍子女?這是一種法律問題,也是一種理性和情感問題。怎樣對待和勾通,那便是子女與母子之間所產生的愛和情感的心理。

無論是因丈夫的死亡,殷如作為長兄之兄嫂,無論是選擇人生的自由而再嫁,但不能做的太過無情,丈夫之死也心繫兄弟姐妹之間。長兄之死乃不把兄嫂當作是外人,但無愧對於丈夫的死傷害兄弟姐妹之和睦和偕的關係。而在主題之中性質問題的產生的同時,兄弟姐妹之間處於倫理與道德和信仰,兄弟姐妹之間有撫養侄兒侄女的“義務”!把這種責任歸究於人性,善舉道和良之。但這一切結果除非在得到有房產資產的付與的情況所付與的義務,在不屬於法律保護的條款之內,兄弟姐妹之間沒有當擔法律責任!同情弱者,樂魯好施,這種性質是中華文明文化,也是傳統文化5人生的美德!宜傳文明傳統文化,弘揚精神與禮浩文明,人人有責。謝謝大家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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