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是非农户口,能继承老家的宅基地和承包地吗?

用户59046175302


子女是非农户口,能继承老家的宅基地和承包地吗?

关于农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非农子女能否继承问题一直是热点问题。在我国农村土地中,不管是宅基地或承包地的所有权都属于农民集体,个人没有所有权,不属于公民的遗产范畴,因此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合法房屋可以继承,承包地中如果是依法承包的林地或“四荒地”,其继承人可以继承承包收益的同时,还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如果承包的是耕地或草地,虽不可以继承承包地,但承包收益可以继承。如果承包人死亡时没有承包收益,其承包投入可折价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具体说明如下。


首先,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不可作为遗产继承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又依据《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由此可见,农村土地中的宅基地和承包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不属于遗产,因此不能继承。


其次,宅基地上合法房屋可以继承

依据《继承法》第三条,父母在宅基地上的合法房屋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的。注意是合法房屋。又依据《物权法》第147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也就是说,非农子女可继承父母在原宅基地上的合法房屋,且按照《物权法》“地随房走”的原则,间接拥有继承房屋下面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因相关农村宅家地建设管理办法,村里只有农业户口的人员才可以申请宅基地翻建、改建、扩建等。非农子女不具备以上权力,继承的房屋使用时间到房屋倒塌时截止。


第三,如果是承包林地,可继承承包收益和继续承包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由此可见,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直到承包合同结束,且不论继承人是否具有承包资格,合同到期,归村集体依法收回。但要注意,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林地承包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不发生继承的问题,应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当然,此时被继承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应当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第四,如果是承包“四荒地”,可继承承包收益和继续承包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承包四荒地,与家庭承包耕地、草地、林地不同,需经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其继承也与家庭承包不同,只要承包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就可继承承包收益,而且可以继续承包。


第五,如果是承包耕地或草地,只可继承承包收益

如果是承包耕地或草地,还是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依据《土地承包法》第2章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承包的,对此《土地承包法》第15条做了明确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只有在承包人死亡,且承包家庭消亡情况下才发生继承,而且只可继承承包收益,不可继承承包土地。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此不发生土地经营权继承的问题,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
承包地及经营权虽然不允许继承,但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如已收获的粮食、未收割的农作物等,作为承包人的个人财产,则应当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自承包人死亡时开始继承,不必等到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时才开始继承。


九把手


许多农村非的人都在关心,农村的父母去世后,自己可不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承包地呢?这个问题其实法律规定非常明确,农村的宅基地不可以继承,但农村的房屋可以继承;农村的承包地不存在继承问题,但农村的林地在承包人去世后,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我们知道,农村的宅基地,其所有权是归村集体的,农民只有使用权。而宅基地的使用权,只限于本集体经济以内的农业人口,做为已经农转非的人口,不再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农村的房产是父母留下来的,是私有财产,这是可以继承的。只要继承了农村的房屋,根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地随房走的政策,也就拥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农村宅基地虽然不可继承,但是使用权可以通过继承房产来享有。

对于农村的承包地,这一条更明确,承包地是村集体的,农民享有承包权和使用权。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是以家庭户为单位的,开始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管签字承包的人是否去世,只要该户内还有其他人口,就可以继承承包使用。但是承包人去世后,其已经转为非农业人口的子女,已经不在该农村户上,就无法续承包土地,家庭户消亡,土地退回村集体,由村集体发包给新增人口。


但是,对于土地的承包,有一条在承包人去世后,其非农业人口的子女,也是可以继承承包的。根据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也就是说,一般的土地,承包人去世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非农业人口的子女也可以继承。对于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非农业子女的人口,也可以继承承包该林地。这是由林地的特殊性质所决定的,因为一般土地的作物可以当年去除,而林地的上树木是能随时砍伐,所以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不管其继承人是什么户口。

综上,对于已经农转非的子女,父母留下的农村房产可以依法继承,其房产下的宅基地,可以免费使用。而农村父母承包的耕地,在父母去世后,非农业人口的子女不能继续承包,但父母承包的林地,其非农业人口的子女可以继续承包。


齐东晏子


问题:子女是非农业户口,能继承老家的宅基地和承包地吗?

农村很多家庭成员因为上学或者参加工作或者当兵等原因把户口迁出后就变成了非农业户口,我本人的户口也是由原来的农业户口后来因为上学的原因迁出后变成了非农业户口,那么户口性质发生变化后,自然也会涉及到一些附加在农业户口上的政策红利随之消失,那么这是否包括老家的宅基地和承包地呢?

无论是对于非农业户口的子女来说,还是农业户口的子女来说,老家的宅基地从法律的继承定义上来说都是不存在的,也就是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但这里面也有一种叫做间接“继承”的说法,就是老家的房子属于我们的私人财产,房子可以继承,房子的继承问题是不论子女户口的性质的,是父母的子女都有条件继承。继承老家的房子之后,根据《物权法》中的地随房走的原则,也就等于间接的“继承”了宅基地,但这个对于非农业户口的子女来说,只能使用到父母留下的房子倒塌为止,之后宅基地还是会被村集体收回,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而不是个人。

对于老家的承包地来说,承包地是按照家庭户为单位进行的承包,而且相关法律规定,在土地承包期间内,土地是不做调整的,也就是说家庭成员个别的迁出和迁入这个家庭户的承包土地面积保持不变。承包地的所有权也是属于村集体的,而农户只有承包经营权,自然也不存在继承承包地这一说法,特别是对于非农业户口的子女来说,如果父母百年之后,原本作为承包方的家庭户就消失了,这个时候承包地是会被发包方也就是村集体收回的,非农业户口的子女是没有继续承包的权利的。而对于农业户口的子女来说,原本和父母的户口在一起,即使父母百年之后,这个承包地依然可以由农业户口的子女继续承包,原因是因为之前作为承包方的那个家庭户没有消失。

总之,无论是农村老家的宅基地还是承包地都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继承性质,非农业户口的子女和农业户口的子女是一样的。

我是【洞察三农万象】头条号优质三农领域创作者、扶贫达人团优秀成员,我希望与大家一起交流三农问题,欢迎大家的关注!


洞察三农万象


现在很多的年轻人都不愿意呆在农村,有的更是将户口都迁到城市了,都想成为一个城里人。只不过城里人虽然好,但是现在不少人也是在考虑农村父母的土地跟宅基地要怎么办,未来到底能不能继承这些土地呢。

子女是非农户口,能继承老家的宅基地和承包地吗?

首先必须明确一点,那就是不管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农民都只有拥有使用权,是没有所有权的,是不能够当私有财产让儿女继承的,不管是子女还是非农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没有继承这个说法的。

当然如果儿女是农村户口的话,虽然不能够说继承土地跟宅基地,但是农村的承包地是家庭联产承包的,儿女只有还在户口本上面,那也是共同承包人,未来父母就算是过世了,其实还是可以继续履行承包合同的,也就是说可以继续使用承包地的。

而宅基地的话,儿女却可以继承父母留下来的房子,然后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也可以得到房子下面的宅基地。所以虽然名义上说不是继承,但是很多农民都说成儿女可以继承宅基地跟承包地的。

这也造成如果儿女是农村户口的话,其实宅基地跟承包地都是可以继续得到的,跟继承造成的结果也是一样的。

不过如果是非农户口的话,儿女就无法得到宅基地跟土地了,未来能够继承的只是父母留下来的房子而已,其它都是没有的。这也提醒着大家,如果想得到父母的宅基地跟土地的话,还是不要将户口迁走最好的。

如今土地跟宅基地是越来越值钱了,很多的农民都由于征地暴富了,现在不少人都想得到宅基地跟土地。其实如果父母还是农村户口的话,只是你自己将户口迁走了,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以重新将户口迁回农村的,只不过迁回农村就要放弃城市户口带来的便利,这点大家也是需要想清楚的。

总之,农村户口的话可以得到宅基地跟承包地,而城市户口只能够继承留下来的房子,其实不管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有着好处跟坏处,就看大家如果选择吧。


老王谈养牛


父母在农村有宅基地,但子女已是非农户口,这种情况下,子女还能继承父母在老家的宅基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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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上的主人,对宅基地享有什么权利?

谈到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白,宅基地属于谁。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注意,是“集体所有”,也就是说,宅基地并非属于农民个人财产。

宅基地上的主人,对“地”只享有使用权

“地”的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所以村民不得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关于继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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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宅基地。如上述之法律规定,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单独的宅基地不属于遗产范畴,不得继承。

宅基地上的房屋。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村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49条——

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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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为城市户口的继承权问题

《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六条:

“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如上述所言,已转为城市户口的子女,可继承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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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有些读者也许有会疑问:只能继承房,而不能继承地,那要如何继承?

根据“房地一体”原则,地上房屋处分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一并处分。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继承,但不能翻盖和重建。待其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


童律师会客室


悟空晚上好!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子女是非农户口,户口己经从农村转走,那就不是农村人了,就没有权力继承老家的宅地和承包土地。如有建筑房屋存在,只能继承房屋的权力。但只有管理房屋的权力,没有权利去从新翻盖房屋。在这个平台我把邻居家的情况略谈一下:父亲己经去逝,母亲现己健在,姊妹五个。3男2女,3个男孩都是大学生,还有一个女孩是中专生,另外一个女孩是农村户口,现己嫁出。由于农村的发展家家户户都住上了楼房,母亲仍然住 着砖瓦房,心情必较难受,她就要求儿女们给翻盖了新的楼房,心情有所好转,将来母亲过世,儿女们就有继承房屋的权力。供参考再见!


盛绍坤


对于农民朋友来说想要享受到农村的各项权益,就必须要拥有农村户口,但由于许多农民朋友将户口迁入到城市乡镇以及农村的拆迁等等成为了非农户口,将难以在享受到农村的相关权益,不过许多农民朋友虽然是非农户口,但其父母还是农业户口,那么当父母去世之后,这些人还能够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这也是许多非农户口的人最关心的问题。

其实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分离的,《土地管理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农民仅仅是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不过由于“地随房走”的原则,农民在继承父母的房屋之后,也能够享受到宅基地的使用权。

对于非农户口来说,国家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叶明确提到,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所以城镇居民不能够在农村拥有宅基地,但如果其父母是属于农村人员,且在农村拥有宅基地,并且宅基地上修建了房屋,那么其能够继承父母的房屋,但是却不能够继承宅基地。

虽然说非农户口不能够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但有些特殊人群却能够将非农户口迁回农村并且申请宅基地:

1、因为读书将户口迁出农村成为非农户口的大学生,在大学毕业之后,在城市没有找到固定工作,也没有户口接收点,能够将户口迁回农村,并且能够继承父母的宅基地,或者结婚后与父母分户重新申请宅基地;

2、因为结婚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农村户口,而且双方在城市没有固定工作,能够将户口迁回农村,并且申请宅基地。

3、户口在成绩,但是在农村拥有住房,而且长期生活在农村的人,也能够将户口迁回农村,享受到宅基地的相关权益。

虽然以上几类人能够将户口迁回到农村,但必须要经过70%以上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同意之后,才能够将户口迁回农村,如果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就不能够将户口迁回农村!


三农八卦


我没有去百度上查找,知道农村宅基地已经确权,确权后宅基地也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土地仍然归集体所有,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你父母建设房产是可以继承的。城市户口的你仍然可以继承你父母留给你农村宅基地上房产,如果政策没有什么变化,你可能长期使用,但是你不能在宅基地上重新建房,还有如果村里想动你的宅基地,你是没有办法阻拦的,但是村里要给你相应补赏的。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你父母成包土地,村集体是按照国家承包给农民土地30年不变政策,承包给你父母土地,在30内你父母去世了,城市户口的你仍然可以继续在你父母成包土地上,种植农作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途,你父母承包土地期满,村集体就要把你父父母承包土地收回,你想继续留在农村种地,要把你的户口迁回农村,还要看国家政策有没有变化。


江湖80860202


2018年,新农村政策规定,非农户子女,也有权继承农村父母的合法房子。因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非农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只要不是设区市的非农业户口子女,按照《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地在承包人死后,应当按照继承人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承包经营权流转。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承包制的方式,承包的期限是30年,到期后则会将土地归纳为集体全有,进而从新分配。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结论,在承包期限内,一旦发生家庭成员死亡,只要有继承人,就不会发生土地被村集体收回的事。承包地仍可由家庭成员种。

农民承包的土地属国家、集体所有,只是在一定期限内把土地租给农民经营、生产。在以前要交税,现在不交税,国家还给补助。总而言之,土地是国家承包给农民种的,承包期到了,国家是有权收回再重新分配的。非农户口居民,在新的土地分配中就会因没有集体成员身份而失去重新分地资格。其继承的土地会被村集体收回或分配给其他村集体成员而失去承包地。


红花绿叶青青草


不请自来,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因为我也是农村的,但是我由于有先见之明,并没有将户口从农村迁走。


随着当今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农村户好,越来越重要的情况下,我觉得农村户口的价值含量会越来越高。

目前中国的状况就是,你想将农业户口变成非农业户口可以,很容易。但是你要是想将非农业户口变成农业户口,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门儿也没有。 即使有规定,可以允许你在理论上变回农业户口,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哪一家可以变回去。

好了,言归正传,我们来说一说这个问题的关键点。你要想继承农村的房产还有承包地,首先,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你去继承这些房产,还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是什么?就是你的户口属于这个村子的集体户口,那么你才可以。



你都已经将本村的集体户和农业户口转成非农业双双,你已经不在这个村子的集体户口当中了。你不在那个村子的集体户口咋弄?那么你就没有条件,也没有权利来继承这个村子,或者是这个集体当中的东西。


不要说什么,你是法定继承人,没有用,你只能是期望你父母的房子能够多坚持几年,不会倒塌,如果倒塌了,你的户口有没有在村子里边,那么很抱歉,你继承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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