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自我放逐到被驅逐:陳冠希的困獸之鬥


從自我放逐到被驅逐:陳冠希的困獸之鬥



2000 年,張國榮完成了自己的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擔任導演的電影,叫《煙飛煙滅》。

說是電影,其實是和香港吸菸與健康委員會合作,拍的一個戒菸宣傳公益片。男女主角分別由張國榮本人與梅豔芳擔綱,電影裡他們吸菸的嗜好加速了兒子血癌的病發。那時誰也沒想到,命運在現實中留給他們的時間,也不過三年光景。

而這部 36 分鐘的短片裡,還有兩個年輕人完成了他們的銀幕首秀,那就是 24 歲的王力宏與 20 歲的陳冠希。

在《煙飛煙滅》中,陳冠希本色出鏡,飾演一位剛出道的藝人。而梅豔芳飾演的經紀人在片中對他說的話,日後看來竟成了巨大的隱喻:

“藝人的形象是很重要的。如果你不亂來,沒有什麼負面新聞的話,你一定行的……不過我留意到你說話,五句有三句是英文,香港這個市場環境裡,一個‘半唐番’(half-Chinese)很難當天王巨星,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一臉青澀的陳冠希連忙點頭:“我明白,我明白。”


從自我放逐到被驅逐:陳冠希的困獸之鬥



從自我放逐到被驅逐:陳冠希的困獸之鬥


王力宏和陳冠希都是在北美出生長大的富家子弟,成長道路卻大相徑庭。王力宏從小就是“別人家的孩子”,從 6 歲開始每天練習六小時小提琴,19 歲回臺灣探親被星探發現的時候,正在美國頂級貴族精英大學威廉姆斯學院唸書。

畢竟王力宏是辛亥革命功臣、民國海軍將領許鳳藻之後,喊歷史學家許倬雲“舅公”,父母則分別是臺大和政大畢業的高材生。通曉音律、就讀名校,都不過是一個 Old Money 的基本教養。

而陳冠希父親陳澤民雖然也有錢,卻是個不折不扣的 New Money,在香港商界和娛樂圈混得風生水起,江湖敬稱“九哥”。和他離婚後妻子帶著三個兒女定居溫哥華,陳澤民就在香港繼續逍遙快活,還和不少男明星傳出過同性戀緋聞。

幼年陳冠希對於父親知之甚少,第一次產生印象是在香港的一家飯店裡。那次媽媽帶他回香港,讓他管桌子對面的這個男人叫“爸爸”。

小陳冠希在溫哥華能接觸到的人不多,除了同齡的夥伴之外,只有媽媽和兩個姐姐。生命中男性楷模的缺乏,加上天生對於父愛的渴望,讓陳冠希立刻明白了這個男人,就是別的小夥伴有而自己沒有的“Dad”。他沒有怕生,毫不設防地喊出了“爸爸”。

回到溫哥華,陳冠希已經記不清父親的樣子,只記得那種感覺。他天天纏著媽媽要去找自己的“Dad”,媽媽不同意他就哭,然後媽媽也跟著哭。陳冠希又去慫恿姐姐,讓她們帶自己去,姐姐們對他也只能不斷搖頭擺手,說著“no way, no way”。

終於有一次,媽媽對他說:“你自己做決定。”

媽媽帶著 9 歲的陳冠希又一次飛到了香港,把他交給了陳澤民。當時赤鱲角的新機場還沒開始建,飛機降落在啟德機場。陳冠希第一次認真審視香港這個城市,在他的心裡,這有他的爸爸,這會是他的新家。

後來對 GQ 記者回憶這段經歷時,陳冠希將手臂抬高,劈開空氣:“我之前沒有看過那個畫面,我整個生命也沒有過那個感覺。你是飛進這個城市,而不是在城市上空飛。機場就在城市中間,你的飛機掠過高樓,插進城市中心,好象直接墜落一樣。”

作為世界上最獨特的機場之一,啟德機場坐落在九龍城腹地,周圍高聳的是破敗的城寨。在飛機起飛或降落時,乘客甚至能從機窗看到別人家的客廳;而在居於航道之下的九龍城居民中,更流行過一個說法,說是隻要在大廈高層拿著晾衫竹便可以把飛機掃下來。

來自北美的陳冠希,就像這駕象徵著現代化的大型客機,直衝衝扎進了香港最市井的這塊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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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熱切地接納了陳冠希,但他寶貴的時間得拿去“做生意”而不是陪伴陳冠希,只是給他很多錢,又安排自己的司機“龍哥”照顧他。

一開始陳冠希還認真讀書,每門課都能拿 A,數學更是班上頂好的。但很快到了青春期,他開始看黑幫片,聽 hip-hop 音樂,13 歲就到 7-11 買果味烈酒,天天 party 到凌晨四點回家。父親呢?他在北京出差,在新加坡談業務,根本沒空管他。

香港並沒有讓陳冠希得到父愛和家的感覺,只給了他過度的、無法把控的自由。

16 歲,陳冠希第一次上了雜誌。他在國際學校裡是老大,謝霆鋒一幫人都跟在他屁股後面。陳冠希進校前把香菸存在龍哥那裡,放學就帶一幫小弟去抽。狗仔隊把這一幕拍了下來,那時謝霆鋒還只是“謝賢之子”,陳冠希更是沒人認識,新聞的標題是:

“豪門司機教唆未成年人吸菸 謝賢之子霆鋒難逃焦油誘惑”

後來對《人物》記者回憶這件事時,這位“教唆未成年人吸菸”的“豪門司機”龍哥一臉無辜:“我哪有煙啊,我抽菸都是跟他們學的。他爸爸不抽菸,他爸爸請我之前,我就不抽菸。”

也正是在這一年,這個國際學校的“少年黑幫”解體了:“老大”陳冠希和學校撕破了臉,輟了學;謝賢投資房地產失利欠了 800 萬外債,只好向老朋友英皇的楊受成借錢償還,為了還這個人情,也為了提前給兒子找到一條出路,16 歲的謝霆鋒簽約英皇當上了藝人。

陳澤民也想過讓陳冠希進軍娛樂圈。他本可以讓這個兒子和他一同在商界打拼,但他清楚陳冠希本質不壞又沒什麼城府,只是性情急躁,喜歡裝兇鬥勇,真到了生意場上會吃大虧;自己手頭那麼多演藝行業的資源不用白不用,不如讓陳冠希去唱唱歌演演戲。

其實陳冠希早就見過不少明星,父親曾經把他介紹給張國榮、梅豔芳認識。他還常常對媒體回憶這麼一個故事:15 歲一天他在外面玩累了回家,正好黎明在那和他爸爸吃飯。陳冠希穿著一條“很 hip-hop” 的褲子,經過飯廳也沒和人打招呼,倒是黎明半開玩笑地喊住了他:

“哎——!你的褲子好像屎拉在褲襠裡啊!”

但那時的陳冠希瞧不上這個父親,更瞧不上他和他的朋友們做的那些事:陳冠希喜歡的是美國嘻哈那一套東西,連在美國大行其道的 hip-hop 著裝風格都認不出來的香港演藝圈,有什麼好混的?無非是些虛偽的商人和浮華的明星們沆瀣一氣。

在香港過了七年,陳冠希並沒有在這裡找到任何他想要的。帶著對人生新的困惑與失望,在又一次和父親發生衝突後,他到機場搭上最近的一次航班,飛回了溫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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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香港的時候,陪在陳冠希身邊的是他在國際學校裡認識的朋友,其中就有後來和他一起開 CLOT 的潘世亨和鍾俊健。幾個人都意識到這是他們不羈少年時代的終結,陳冠希當時還開玩笑說,他會在加拿大好好讀書,以後和兄弟們一起開公司。

好好讀書是不可能的,陳冠希本就生性好動,多年不受約束的生活更是讓他失去了靜下心的能力。但好在,加拿大嚴格的管控下他接觸不到菸酒,而且母親也不會任由他遊手好閒,即使不想上學也得去球鞋店和漫畫店打工掙錢。

轉眼三年過去了。那年暑假陳冠希回了趟香港,結果接到了星探的邀約,去紐約給花旗銀行拍一個廣告。

那時陳冠希已經不再那麼輕狂任性,覺得演藝界好像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他徵求了媽媽的意見,母親也認為這是他為數不多能展現自己能力的機會了。19 歲的陳冠希接下了那條廣告,然後,就是爆紅。

當陳冠希從紐約回香港時,潘世亨去接機,驚訝地發現竟然有手持專業相機的狗仔偷拍陳冠希。他這才明白,自己的同學成了明星。

很快陳冠希就在灣仔的君悅酒店簽下了第一份正式電影合約。當時他還靦腆得不行,電影宣發人員在花園裡為他拍照,他一言不發,別人讓他怎麼擺造型他就怎麼擺。

這時他還只是將進入演藝圈視為自己在青春期的迷茫中找到的一條明路;但很快,巨大的成功讓陳冠希回到了那種鮮衣怒馬的狀態。

媒體人查小欣記得,2000 年年末英皇辦新年酒會,離簽下最初的那份合約不到一年,還是在灣仔君悅酒店。所有人都身著正裝,只有陳冠希雙手插兜姍姍來遲,穿著一身粉藍色的風衣到場。在場的少女們一邊驚呼“好靚仔呀”一邊要求合影,他已經變得大大方方,來者不拒。

隨之而來的,還有身邊走馬燈似快速更換的女友。剛入行那年他就常常被媒體拍到中午還在和 Maggie Q 約會吃飯,“撬吳彥祖牆角”,晚上就和蕭亞軒同遊蘭桂坊,“結伴夜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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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蓋茨比》作者菲茨傑拉德寫過:“年少成名讓人對‘命運’而非‘意志’產生某種近乎神秘的定義。年少得志的人相信,他的願望之所以能實現是拜頭上的幸運星所賜。年屆三十才顯山露水的人,對於意志和命運之間的比例,會有一套均衡的概念。”

其實並非一定要“年屆三十”才能學會這種平衡。19 歲的王力宏已經憑藉自身能力和家學淵源,為成功做好了知識、能力、心態上的大量儲備;19 歲的謝霆鋒加入了娛樂業這個行當,扮演著“壞男孩”享受著外人的偶像崇拜,但他出道是為了幫家裡還債,責任先行,知道分寸,何況 02 年的“頂包案”早早給他敲響了警鐘。

但 19 歲的陳冠希不同。他加入娛樂圈沒有太多外力驅動,沒有為此做過什麼準備,他的一夜成名甚至找不到原因。這很像菲茨傑拉德寫的那種狀態,容易將得到的一切歸功於命運,進而視為理所當然。

謝霆鋒“頂包案”的那一年,陳冠希也遇到了一件糟心事:在電影《願望樹》的新聞發佈會上,有記者問他對自己的電影合約被賣掉怎麼看,陳冠希愣了一下:你黐咗線?(你腦子短路了?)經紀人連忙扒到他耳邊小聲說:“還沒跟你講,我們昨天把你的合約賣給了寰亞的林老闆。”

發佈會一結束,陳冠希就衝到了英皇:“你們把我賣了兩千萬,我一分錢也拿不到,你們把我當猴子耍啊!”英皇高層雙手一攤:“你也知道,香港做生意就是這樣的,現在公司財務有問題,大家都不容易……”

“FUCK U!FUCK U!你覺得是這樣,在我的生命裡就一定不是這樣!”

後來他無數次對媒體說過這件事。這可能是第一次,陳冠希發現,他身上的西式思維、他流著的“hip-hop 血液”和背後的文化屬性,跟香港的娛樂環境之間竟然有這麼大的衝突。

感到被公司欺騙之後,陳冠希誰也沒打招呼,跑到東京躲了三個月。在那裡他遇見了潮流教父藤原浩,心裡一直有的那個想法漸漸膨脹:

“香港娛樂業很落後,帶著中國人特有的虛偽與壓抑……而我也許就是改變這一切的人。”

茨維格寫路易十六的皇后瑪麗·安託瓦內特時說過,“那時她還太年輕以至於意識不到,生命中的一切禮物早已在暗中標好了價格。”陳冠希那時同樣還太年輕以至於意識不到,他做這種判斷的底氣,還是來自於香港人對他的喜愛;而這種喜愛,日後也會讓他付出代價。

回到香港後,陳冠希的唱片約還在英皇,鬧過這麼大一出,英皇當然不願意在音樂上用力捧他。但他表演的天賦已經展露出來,加上張國榮、劉偉強等前輩的賞識提攜,陳冠希的影響力只見大不見小。

而且整個演藝行業好像也瞭解了這個小“半唐番”的火爆脾氣,給了他更多寬容。2003 年在勁歌金曲的後臺,余文樂有意無意地撞到了陳冠希的肩。當時余文樂正在追求阿嬌,陳冠希將這個動作視為挑釁,扭頭就給余文樂一拳。

在講究一團和氣、“獅子山下”精神的香港娛樂圈,當著媒體直接大打出手的情形少之又少,怎麼說也應當是陳冠希先低頭道個歉。結果呢?同年 10 月《無間道 2》的慶功宴上,只見余文樂在導演劉偉強的勸導下,主動找陳冠希打招呼、擁抱,在鏡頭前上演“世紀大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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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 2005 年兩人又在《頭文字 D》裡合作,有個記者在發佈會上問余文樂,為什麼官方主推的那張宣傳海報裡是陳冠希和周杰倫站在一起,而不是你?余文樂冷冷地苦笑一下:

“因為他比較紅,我不夠大牌咯。”

自創潮流品牌 CLOT 的成功進一步加強了陳冠希的信念。他能讓第一家店在銅鑼灣開業那天,整個圈子裡的半數明星都到了場;他能讓全旺角的“MK 仔”“MK 妹”都希望自己衣櫃裡有一件陳冠希設計的衣服;他也能讓 Kanye West 穿著 CLOT 的衣服和自己一起接受採訪,使香港的街頭時尚融入國際流行文化場景。

在陳冠希看來,他就是那個天選之子,是這個“皮囊光鮮、內裡保守”的香港,在潮流時尚、文化娛樂上的拯救者。

如果一直留在溫哥華,陳冠希或許能成為北美 hip-hop、潮流社群中為數不多的黃種人,或許能像其他勤奮的華裔孩子努把力當上個 IT 工程師或醫生,又或許能慢慢接受平凡,像他 18 歲時那樣在漫畫店和球鞋店裡當一輩子店員。

但香港給了他一切:名、利、性、愛,更重要的,是成就感。

《三聯生活週刊》記過這麼件事:那時陳冠希住在加多利山頂的一套房子。有一次朋友楊龍澄去找他,兩人聊到興頭上,陳冠希突然站了起來,對著山下香港的萬家燈火喊道:

“我永遠都不會離開這個地方,除非他們逼我走。”

接下來的故事就到了 2007 年,某天陳冠希把自己壞掉的電腦交給了龍哥,讓他拿去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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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道說那些照片大多拍攝於 2003 - 2006 年。

那是陳冠希和香港的蜜月期。度過了剛回香港發展時的不適期,他開始適應這座城市的節奏,香港人也開始理解這個 ABC 的性格和想法。雖然和英皇的關係還是緊張,但《無間道 2》《狗咬狗》等電影讓他證明了自己在表演上的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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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秋生把他認作乾兒子,在“上契儀式”裡,用手按著他的頭說“以後要乖乖的”。陳冠希也心甘情願遵循著跪地斟茶這套中國傳統,“要跟契爺(乾爹)學演技和做人”。

SARS 席捲的 2003 年,對香港人來說是痛心的年份。04 年陳冠希和陳奐仁、MC 仁一起出了首《香港地》,開頭就是他的獨白,“這首歌送給我的香港,不管事情有多困難、環境有多亂,你都還是我家。之前是,現在是,將來也是。”

將來不是。

豔照門鬧大之後,媒體找不到陳冠希就去問他在圈內的那些“朋友”,結果他們都說不知道。楊龍澄猶豫了幾天,還是給陳冠希撥了個電話,沒想到一打就打通了:“不是說你躲起來了嗎?”“根本沒人找我!這幫 motherfuckers,只想和我撇清關係。”“好吧,那你現在怎麼樣?”

陳冠希猶豫了一會:“……As good as I can. ”

能好到哪裡去呢?

剛出事的時候他收到了匿名寄來的子彈,還收到了死亡威脅電話,害怕地飛回了溫哥華。那時他有過自我懷疑,但思來想去,確定了自己即使有錯,也只是錯在“觸犯了這個保守社會中的一些禁忌”。

但等到回香港開新聞發佈會,在機場看到烏泱泱的人群和 200 名保衛警員奔他而來,在報紙上親眼看到稱他為“香港淫魔”的大字標題時,他才意識到說誰對誰錯是容易的,可他享受過的接納、愛戴,甚至僅僅一個舞臺,都再也回不來了。

2011 年 Wu-Tang Clan 的 RZA 給陳冠希在自己的電影《鐵拳》裡安排了一個角色,片子要在中國取景,需要官方的許可證才能拍攝。在審批會議上,官員們只問了 RZA 一個問題:為什麼你的片子裡要有陳冠希,把這個角色刪了行不行?

RZA 被搞懵了,打電話問陳冠希:“Yo, man, did you kill someone in China? ”

2012 年,他專程回香港跑慈善馬拉松,費力跑進 4 小時,結果主辦方因為芯片問題取消了他的成績,媒體也不願意去報道。

陳冠希這樣的 ABC、“半唐番”在香港也被叫做“竹升仔”,意思是外黃裡白:外表是東方長相,思想是西方的。而香港這個地方正好相反。很多內地人看香港是一個很現代化的地方,但在文化和價值上,這個地方可能比內地很多地方都要更“中國”。

豔照門這樣的事件,在陳冠希熟識的美國 hip-hop 圈可能不算什麼,但對陳冠希和國內包括香港之間的關係,幾乎是毀滅性的。

時至今日,大多數年輕人,已經把豔照門視為發生在陳冠希身上的一場無妄之災。媒體在重述這段故事時,會對幾位當事人表露出或多或少的同情,會說“那件事像一隻巨大的楔子插進陳冠希的人生,將他的故事劈為兩半。”

可陳冠希不這麼想:“這個事件本身我並沒有做錯什麼……但如果這件事沒有發生,也會有更糟的事發生在我的身上。”

對陳冠希而言,他的故事從來都是一塊完整的拼圖。28 歲的他已經習慣站在暴風眼的中心,讓自己沉溺於危險而不自知的狀態;他上升得太高、太快,命運遲早會來索求代價——從巔峰突然墜落並非造化對他的一次捉弄,而是人生原本的軌跡。

這個軌跡的起點,源自他成長於並且更認可西方的價值體系,但賦予他真正意義上的名、利甚至愛的,是東方。

在他的人生故事裡,我們一次又一次看到,“東方”是如何在給予他無數的同時,反過來擊破他內心的平穩,讓他墮入一個危險、失衡的境地;我們也一次又一次地看到,“西方”讓他得以休息,給他一個足夠的緩衝區,但這種緩衝似乎又註定會轉化為他面對東方時更大的力量,或者戾氣。

這個與身份認同有關的問題,其實也是他與父親(香港)母親(溫哥華)的關係。他從西方的文化體系,以及他與母親的關係中,得到安撫與滋養;但他又渴望在東方,在他的父親面前證明自己。正是這種兩者的錯位和無止境的爭鬥,鑄造了每一個時刻的陳冠希。

豔照門之後的陳冠希,應該想過在這兩端之間做一個徹底的選擇。在 2015 年 VICE 的紀錄片《觸手可及》中,展現了一個來到洛杉磯、在西方語境中如魚得水的陳冠希。他甚至在洛杉磯給自己的腿上做了一個延伸到腳底的樹根形狀紋身,“來提醒我 LA 是我的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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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仍然沒有停止對回到中國這件事的嘗試。

他到國內搞他的行為藝術,他抓住婁燁給他的機會演了一部後來鏡頭被剪光的電影,甚至 17 年他受邀去紐約大學做分享,主題講的是也“中國製造不等於質量低劣”。

而每當他和國內發生關係的時候,總是爭議比成績更多:在虹橋機場因指責一名中年乘客插隊而被對方揪著衣領;對著狗仔學了狗叫,向攝影機喃喃自語“我是爛人”;和孫笑川的狗粉絲約架被放鴿子;在日本對跟拍的鬥魚主播大罵出口,主播還聲稱陳冠希從後面踢了他一腳。

依然性格火爆的陳冠希,今年 39 歲了。

他在 9 歲那年得到了一個使他感到情感缺失的父親,在 19 歲那年得到日後會反噬他的對異性的吸引力,在 29 歲那年得到他人無數惡意與窺私的目光。

前幾年陳冠希在大陸簽約了新的唱片公司,有了大規模公開表演的平臺,也發了新專輯《一隻猴子》。他喜歡將自己比喻成孫悟空:在香港娛樂圈的那段時間是被圈養著的弼馬溫,豔照門是大鬧天宮,退出香港娛樂圈、被大陸半封殺是壓在了五指山下。

知乎上有人問過一個問題:為什麼中國人總有悟空情結?用戶“陳明珹”的回答是:縱然他上天入地無所不能,但悲劇色彩卻也總是他逃不開的符號。各種放棄各種掙扎,最後總是逃不過宿命兩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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