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明反被聰明誤 車禍騙保露馬腳 交警支隊一大隊民警火眼金睛辯真偽

黃河新聞網大同訊(記者 穆帥 通訊員 肖海英)

4月12日凌晨2時左右,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事故值班民警接到110指揮中心指派稱,當事人駕駛晉FG8**9東風雪鐵龍轎車沿雲中路由南向北行駛至天貴酒店崗樓處停車等候信號燈時候被晉B65**B黑色奧迪追尾,駕駛車牌為晉B65**B的司機胡某肇事後逃逸,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初步勘查,做好登記。

4月13日上午事故值班民警接到110指揮中心指派稱,當事人曹某稱駕駛晉B65**B在十三中附近撞燈杆,致車輛損壞的事故。因一輛車涉及兩起事故,迅速引起兩輪值班民警的警覺,經調查取證,胡某(駕駛證2007年已被註銷)駕駛晉B65**B黑色奧迪轎車於4月12日凌晨2時在天貴崗樓追尾晉FG8**9後逃離現場,後車輛行駛至迎澤街花鳥魚市場處再次撞上馬路牙子(路邊石)致車輛無法行駛,胡某棄車逃離現場。4月13日上午9時許胡某聯繫車輛所有人曹某到達現場,二人經商議採取移花接木手段上報中國人民保險謊稱由曹某駕駛晉B65**B黑色奧迪撞到十三中附近燈杆致車輛損壞。保險勘查人員到達現場要求曹某報警處理認定,遂出現了同一車輛二次報警的情況。

因此次事件性質惡劣、影響較大,交警支隊一大隊領導高度重視,通過分析研判、事故現場勘查、調取沿途監控以及人像比對,確定胡某肇事逃逸。16日,事故民警胡某及曹某傳喚至交警支隊一大隊依法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曹某(車主)因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處以1000元罰款。胡某因駕駛證註銷期間駕駛機動車,處以1000罰款,駕駛機動車肇事逃逸,處以2000元罰款,行政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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