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保”黑產,詐騙近億元

“騙保”黑產,詐騙近億元

一.

今天二姐從北京飛回上海,就直接去公司開會。

開完會聽同事說,前幾天上海警方破了一個特大騙取保險理賠金的案子,抓了125人,涉案金額達到了近億元。

算了一下,這“人傷黃牛”團隊人均產值有80萬...

可能有些朋友不知道啥是“人傷黃牛”,二姐稍微說一下,他們通常活躍在交通事故的理賠過程中。

一邊收取高額代理費甚至用少量資金買斷傷者的賠付,一邊通過造假虛構、誇大傷殘等級,向保險公司“獅子大開口”索賠,然後將大部分保險賠償金裝進自己的口袋裡,專盯著車禍發財。

舉個例子:

閔先生在步行時被車撞了,“人傷黃牛”劉某冒充律師聯繫到閔先生,並蠱惑閔先生將事故理賠交由其代理。

雙方簽訂了交通事故賠償金買斷協議,給閔先生30萬元,本次事故中獲賠的理賠金就歸劉某所有。然後劉某作為閔先生的訴訟代理人起訴肇事司機及保險公司。

通過造假,直接將閔先生因常年吸菸而導致肺部受損,移花接木成是車禍造成,最終騙取了95萬的保險理賠金。

也就是說,這一單,他們賺了65萬元...

二.

關於騙保,二姐想到了前段時間令人髮指的殺妻騙保事件。

一個男人給老婆買了高額保險,帶著老婆去泰國旅行,為了3000萬保金,將妻子殘忍的殺死!

說真的,人遠遠要比動物殘忍的多,每一次看新聞都能再一次刷新二姐的底線。

讓二姐覺得,動物只能是動物,可人卻不總是人。

還有夫妻倆在國內26家保險公司分別投保各類意外保險,總保額達1億元。多家保險公司都收到了“風險提示”,有些保險公司為此還把他們設置了黑名單。

不得不說,短時間內突擊投保高額意外險的行為確實令人生疑...

可能有朋友就聯想到了,現在騙保的事情這麼多,那麼保險在理賠時,到底難不難呢?

其實,能不能理賠主要看符不符合條件:符合理賠條件的,不難;不符合理賠條件的,難。

像二姐之前騎自行車摔了一跤,當時膝蓋就刮開了一個口子,血直流。就去醫院,縫了兩針,還好現在沒有留疤。

醫保報銷完,花了700多元。想到自己有個100元左右的意外險,裡面包含意外醫療的保障,社保內費用100%報銷,免賠額為100元。

於是二姐就打保險公司的客服電話報案理賠了。除去合同約定的100元免賠額,其餘600多元,全賠了。

其實保險理賠很簡單的,只需要在買保險的時候注意一個原則:遵循最大誠信原則,那麼理賠就不是件難事。

保單的簽訂要遵循最大誠信原則,投保時客戶有義務如實告知投保書上列明的內容,尤其是健康告知事項。

違反最大誠信原則,保險公司是可以解除合同的,或者可以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責任。

比如說,老鐵在投保醫療險前已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等疾病,但投保時未如實告知,保單生效後因上述疾病住院治療並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就會拒賠甚至解除保險合同。

所以買保險要趁早,趁著健康的時候,為自己把保險配齊,防範於未然。

三.

另外,關於理賠,二姐叮囑幾句:

1、就醫材料別亂扔

醫療收據、費用明細清單、處方複印件、病歷等。

因為理賠員去核實和整理是需要時間的,如果能條理清晰地提交材料,會給彼此都省去不少時間,理賠起來自然效率就更高了。

2、理賠報案要及時

保險索賠時的第一個環節就是向保險公司報案。

比如重疾險通常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當在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10日內通知保險公司,否則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受益人自行承擔。

意外險通常規定,在出險後24小時內及時報案,否則不予理賠。

所以事發後,及時聯繫保險公司,這當然是因為早報案,早理賠啊。

怎麼聯繫保險公司?打保險公司電話,或在官微、官網上申請。

3、按要求準備理賠材料。

需要把理賠材料準備齊全,不然就跟坐高鐵不帶身份證進不了站是一個道理。

保險公司在收到理賠申請書的5天內,就會決定賠不賠。情況非常複雜的,30天內也會確定賠付與否。

賠,10天內到賬;不賠,3天內也會通知,並說明原因。

所以為了確保理賠順利,我們一定要在買保險前、買保險時和出險後,記住這幾點:

買保險前,明確自己的保障需求,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

買保險時,務必如實告知,並仔細閱讀條款,尤其是對保險責任、除外責任、等待期、免賠額、理賠程序等內容做充分了解。

出險後,第一時間聯繫保險公司報案,並對照條款備齊材料準備理賠。

好啦,今天就嘮到這。我們都知道,只有自己真的懂了,遇事才會不慌不亂。所以大家要認真看這篇文章吖~

最後,希望所有人:買了保險,永遠都用不到。

關於保險理賠,大家還有啥問題,老規矩,咱留言區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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