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3月15日
地點:中衛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人物:中衛市法律援助律師雍麗晶(圖右)
記者:翟迎春(圖左)
“我給女友付了9萬元彩禮後,對方卻不好好和我生活。一提領證的事情,她總是推辭,最後乾脆不回來了,錢也不退,我該怎麼辦?”
李某來到中衛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找到法援律師雍麗晶求助。
雍麗晶耐心傾聽後解答:
向女方贈與彩禮是以結婚為前提,從法律性質上講是附條件的贈與,如果條件未達成,該贈與可撤銷。如果對方不同意結婚,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彩禮。雙方可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
剛送走李某,一位老人走了進來,向雍麗晶詢問:
“2000年,我的耕地被某單位佔用,村上領取了補償款,但當時沒有給我。直到2013年村上和我簽訂協議,說好每年補償900元,但到現在也沒給支付。我是否可以要求村上支付我2000年至2012年期間的補償款?我的耕地是否還屬於我?
聽後,雍麗晶先給老人倒了一杯水,安慰他“不要著急”,隨後答疑釋惑:
土地被徵用,土地屬於集體所有,村上已經給你相應的補償,但協議寫得太過籠統,沒有寫明補償期限、每年何時支付補償款。建議你和村上籤訂補充協議。隨後,雍麗晶又用了半個多小時的時間,詳細講解了有關法律知識和注意事項,直到老人滿意離開。
雍麗晶說,作為一名法律援助律師,我們的工作就是為那些困難群體提供優質法律服務,把工作做紮實了,做到位了,群眾滿意了,那一刻,內心充滿了喜悅,和滿滿的成就感。
據悉,2018年以來,中衛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來訪群眾9200餘人次,解答法律諮詢8000餘人次,諮詢問題涉及民商事、刑事、行政及地方政策性法律法規,為經濟困難及困難群體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889件。
全媒體記者:翟迎春
本期監製:馬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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